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1-14 09:52:58

  ──2018年11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甘肃省审计厅厅长 马自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对审计查出问题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将问题列入整改清单,加大力度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省长办公会、专项整改协调会等会议,通报审计查出问题,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省审计厅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逐项逐条跟踪督促《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的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断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认真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整改
 
  (一)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审计厅下发通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有关市县、省直部门、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审计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如张掖市等3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一些市县还把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如武威市实行“一月两通报一督导”制度,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整体推进。
 
  (二)切实加强行业监管。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承担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抓好整改工作,一些部门开展全省范围的专项督查,积极推进健全相关领域和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落实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整改的通知》,各级建设、财政等部门定期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的通报》,督促市县及时落实整改要求;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建档立卡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采取明查暗访、督查巡查等形式进行核查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对全省PPP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核查,从项目决策论证、PPP模式决策论证等方面开展全面“诊断”,确保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操作。
 
  (三)不断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和单位以落实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如省财政厅等部门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并出台了教育、科技、就业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53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建立行业部门数据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共享比对机制的通知》,在贫困人口识别退出中开展省市县三级数据比对,有效防止虚假脱贫和数字脱贫的问题;省政府国资委将审计结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考核体系。
 
  二、加大整改力度,对账销号审出问题
 
  总体来看,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力度较往年明显加大,成效显著。截至10月底,统筹盘活、促进资金拨付194.5亿元,收回违纪违规资金、上缴财政收入13.7亿元,促进项目开工、加快建设进度等628个,市县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问责处理119人。
 
  (一)省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省级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跨类级科目调剂较多、省级部门收支预决算差异较大的问题,省财政厅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事项,科学预测项目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年度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严格预算执行与控制,有效减少科目调剂。
 
  2.省级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整改情况。对收入征管方面的问题,省税务局催缴入库应征未征税款和滞纳金1177.9万元,加收延缓征缴税费滞纳金235.1万元;各级税务部门加大企业所得税申报预缴管控力度,确保税款均衡入库;省财政厅积极催缴企业欠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户企业已上缴1亿元。对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等因素,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修订出台新的车辆通行费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健全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部门及市县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建设,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省高院等单位已对印刷项目、物业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有效发挥项目评审作用,及时将需要评审的新增、追加、再次分配项目纳入评审范围,强化评审结果运用,严格按照评审结果下达资金。
 
  3.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对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兰州文理学院等3个单位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省农牧厅等4个单位支出闲置专项资金101.4万元,重新安排使用资金40万元。对执行财经制度方面的问题,河西学院停止违规收费行为,省扶贫办等3个单位收缴房租67.2万元、补记收入121.9万元;省商务厅等3个单位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等制度办法。
 
  (二)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1.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渭源县等6县剔除识别不精准贫困户173户,对脱贫退出不精准的392户对症施策,争取尽快达标退出;张家川县等4县实施技能培训1536人;武都区等3县区退回已收取610名学生的学杂费等资金76.7万元;合水县等5县动员5303名农民参加新农合保险、养老保险,并落实了财政补贴政策;临潭县等8县统筹整合扶贫资金9.7亿元。
 
  二是扶贫资金统筹及使用方面的问题。正宁县等7县取消3392人不符合条件享受财政补助政策资格,收回发放的贷款及贴息资金2436万元;渭源县等7县向贫困户兑付财政补助资金、扶贫贷款1.1亿元;武都区等9县区加快项目建设,累计支出资金3.7亿元;麦积区等4县区规范互助资金出借、管理工作,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天祝县等8县108个项目规范了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了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管理制度,临潭县等4县对个别扶贫项目未招投标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等处理;文县等7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开工2项、完工40项;漳县等6县采取措施解决19个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部分项目效益初现;张家川县等3县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了项目安全隐患。
 
  2.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执行政策方面的问题。张掖市等2市及民勤县等5县区正在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防沙治沙规划》;武威市等3市及甘州区等3县区对未批先征、未批先建违法征占地的8个项目罚款3554.4万元,拆除9个项目违章建筑,查处59处企业非法占地行为,收回闲置土地1618亩,复垦复种耕地2230.3亩,通报批评7个部门和6名责任人;凉州区调整28个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二是履行监管责任方面的问题。金昌市等2市及永昌县等5县区健全环境监测等机构,新建备用水源地4处,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武威市等2市及甘州区等3县区办理取水许可证、采砂许可证等336个,关闭机井15眼;张掖市等3市实施污水管网改造89.5公里、整治燃煤锅炉240台,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和污泥无害化处理。
 
  三是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张掖市等2市及甘州区等3县区支出专项资金5.6亿元,收回财政重新安排使用1.8亿元;武威市等3市及凉州区收缴土地出让金等资金6582.5万元;张掖市1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支付项目资金2.3亿元。
 
  3.重大风险防范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债务管控方面的问题。城关区等5县区对融资平台公司未经市场化改制举借的政府性债务,已经偿还114.5亿元。
 
  二是财政风险方面的问题。庆阳市及西峰区收回财政对外借款2.7亿元;陇南市等4市及宕昌县等7县区支付拖欠工程款9.3亿元。
 
  三是债券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陇南市、庆阳市及西峰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支出闲置债券资金1.7亿元。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1.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酒泉市及康县等16县加快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开工、建成住房1453套;麦积区等9县区向2549户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天水市及碌曲县等25县61个项目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项目前期手续。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平凉市及西峰区等3县区收回套取、违规使用的资金1860.9万元;酒泉市及礼县等32县区拨付、使用闲置的保障房项目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贷款23.1亿元;凉州区等13县区归还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亿元;嘉峪关市及秦安县等2县发放贷款贴息110.3万元、退还应减免税收265.3万元。
 
  三是住房分配使用方面的问题。定西市及灵台县等64县区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城镇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家庭769户,收回补助资金493.3万元;平凉市及临洮县等9县分配入住闲置的1896套保障房;张掖市及静宁县等9县区收回4343套保障房欠缴的租金519.8万元。
 
  2.全省PPP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兰州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轨道交通项目待新区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及财政承受能力满足运营条件时再行启动;临泽县等5个政府部门修订完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协议,撤销保底收益承诺。
 
  二是项目筛选方面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PPP项目库进行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清理出库,提升在库项目质量。今年以来自查退库项目159个,省级组织专家评审退库项目17个,保留在库项目64个。
 
  三是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7个项目已办理前期审批手续或编制项目采购文件,2个项目不再按PPP模式实施;会宁县优化调整城市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建设规模,退还中标企业履约保证金用于城市集中供热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兰州市七里河区正在实施5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庆阳市海绵城市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3亿元,20个项目即将开工建设。
 
  3.退耕还林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环县等2县规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兑付程序,解决退耕农户技能培训占比较低的问题;华池县等3县设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等14个项目的公示牌,建立了项目建设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庆城县17个乡镇已撤销违规开设的惠农专户。
 
  二是资金安全绩效方面的问题。华池县等4县收缴虚报冒领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1.3万元,对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支付个人账户的20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环县等4县拨付使用闲置的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1.2亿元,收缴国库盘活使用411.3万元。
 
  三是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华池县等3县采取补植补造、维修改造等方式提高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建设成果;环县等3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等2个项目已建成、9个项目正在加快进度;正宁县等3县对未公开招投标、串标等行为的单位和企业罚款5.8万元,3户招标代理机构被禁止本区域内林业项目招标代理业务1年,对24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4.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基金运行方面的问题。省科投公司修订兰白基金管理办法,调整了基金放大比例,优化了贷款流程;兰白基金管理公司募集发起设立甘肃普高创业投资基金等8只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30.7亿元,各子基金对26家科技企业参股投资9.05亿元;对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闲置的问题,省财政厅正在协调推进省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与绿色生态产业基金的合并,促进发挥效益。
 
  二是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兰白基金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的同时,带动地方政府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兰白基金子基金白银科键基金经国家科技成果引导基金增资后规模达到9.1亿元;兰州科技投资基金和兰州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正与兰州市有关部门协调,修改基金运行方式。
 
  三是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兰白基金管理公司在发挥引进基金管理团队作用的同时,积极培养本地投资团队;兰州科技投资基金等2项子基金严格按照合伙协议管理;省交通厅已注销重复设立的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交通投资基金,分期偿还公路建设基金。
 
  (四)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改善发展环境等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陇南市等2市及武都区等10县区推动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工作机制,开展144份文件公平性审查,公布或更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94项;定西市等2市及甘州区等3县区停止违规收费行为,清退超标准收费、工程质量保证金7514.8万元;陇南市等2市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建立3个服务中心,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众创空间发展。
 
  二是“三重”“三一”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方面的问题。定西市等3市及安定区等10县区积极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开工7个、完工232个、加快建设进度284个、竣工验收112个,完成投资75.8亿元,对项目未实行监理制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三是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方面的问题。陇南市等3市及通渭县等5县区收缴财政资金2.6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7.8亿元;庆阳市等2市及西峰区等4县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流向和用途监控。
 
  (五)省属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兰石集团公司等6户企业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增加职工董事和监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读者集团公司等4户企业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履行重大决策事项报批报备程序;省广电网络公司制定广电网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办法,加强分公司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是经营管理及绩效方面的问题。靖远煤业集团公司等2户企业盘活闲置资产2037.5万元;甘肃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企业收回对外投资1050万元;省城乡投资集团所属天水分公司将5000万元借款直接抵顶项目土地出让金;兰石集团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修订完善项目管理等内控制度,规范项目招投标和采购行为。
 
  三是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兰石集团公司等2户企业严格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省广电网络公司等12户企业规范财务核算,调账处理13.9亿元;甘肃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收回借款931.7万元,核销呆坏账562.5万元;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调增少记的资产和权益4526万元,兰州锦江阳光酒店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清理长期挂账140万元。
 
  (六)省列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庆阳机场扩建工程等8个项目建设单位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招标程序;省妇幼保健院保健医疗综合楼改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已补办施工许可证、工程用地等手续;庆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调账处理101.3万元;省妇幼保健院保健医疗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通过消防及竣工验收。
 
  二是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永古公路等5个项目正在审核调整概算、协调解决拆迁等问题;省交通厅已批复成武高速公路等2个项目工程变更申请;3个项目主管部门对设计错误导致工程投资增加的2家设计单位,分别扣罚违约金20万元,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免职。
 
  三是工程结算方面的问题。临合高速公路等6个项目扣减多计工程价款8972.9万元、抵扣工程预付款2097.2万元;庆阳机场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调账处理概算外支出2007.3万元;天祝县等3县将征地补偿款结余上缴财政680.8万元,统筹安排使用2289.7万元,对3名村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古浪县出台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管理。
 
  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天祝县、永登县对审核把关不严、套取征地补偿款的4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黄河防洪治理工程临夏段等3个项目到位配套资金9916.4万元;肃北县追回违规列支的项目管理费80万元;黄河防洪治理工程兰州段等7个项目退还挤占资金552.6万元、调账处理2778.1万元、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5.3万元、支出拆迁安置资金126.1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各级纪委监委、司法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办理,按时反馈查处情况。截至10月底,办结31件,诫勉
 
  谈话、通报批评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调离原岗位等18人,追回骗取资金、追缴税金、罚款9463.3万元。其余15件问题线索正在查处中。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各市县、部门和单位深入研究分析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05项,涵盖审计查出问题的各个领域。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政府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通过科学界定省与市县权责,规范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二是优化转移支付制度。省财政厅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大力清理、整合、压减专项资金,将属于市县事务、具有财力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实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执行进度较慢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省财政厅起草了《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逐步完善绩效问责机制,促进扭转部门和市县“重资金争取、轻使用绩效”的倾向,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2018年编制了省级财政经济事业发展类专项绩效目标,选择省级33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对44个重点项目和13个部门支出整体开展绩效评价。四是加大预算收入收缴力度。省税务局加强收入形势预研预判与检查,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稽查,依法依规组织各项收入,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加大催缴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力保实现应收尽收。
 
  (二)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有效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健全风险防范常态长效机制。二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措施,初步形成系统化、精准性、配套化的政策体系。省财政厅印发了《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管理责任,实行市县扶贫资金“直通车”管理,2018年9月底前已拨付232.4亿元用于全省脱贫攻坚。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印发《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意见》,坚持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产业体系构建两手抓,确立了大力发展十大绿色生态产业,省财政首期出资20亿元,设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等十大产业发展,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走绿色发展崛起的路子。
 
  (三)进一步推动改善发展环境。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出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引导各级政府加快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帮助企业强化人才支撑、破解融资难题、推动创新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激发和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列出“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取消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167项证明事项。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逐项落实94项改革事项,加快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省政府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并联审批办法等,在部分地区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探索推行“不再审批”模式。清理取消6项涉企收费,降低2项收费标准,在部分地区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探索推行小微企业贷款“政府+银行+保险+企业”模式,开展银税互动,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活水”。
 
  (四)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一是不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省政府国资委加大外部董事选派力度,进一步优化董事人员结构,规范和完善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切实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和公司治理模式。二是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切实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落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建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模式,搭建更多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持续激发创新活力。三是不断强化企业投资监管。完善投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成省属企业主业核定,严控非主业投资。进一步强化项目后评价,指导省属企业对不符合要求以及长期得不到收益回报的项目,研究制定退出方案,有效杜绝和防止企业投资决策不科学、投资效率低下等行为。
 
  总的来看,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但还有一些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一是属于体制机制、政策设计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村级互助资金管理混乱、违规出借、资金闲置、清收不力等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优化制度设计,并随着该领域的改革而逐步推进。二是个别问题情况较为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如精准扶贫产业培育项目效益不佳等问题,需要多方协作、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整改。三是个别问题需要一定时间逐步完成整改。如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保障性住房未按期竣工及分配入住问题,需根据实施情况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跟踪督查,分类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提请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公开整改结果。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充分运用结果公开倒逼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的深入研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查,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