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1-11 09:09:24

  ——2018年11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康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就《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中期评估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由于《中期评估报告》篇幅较长,全文已印送各位组成人员,下面我就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简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规划纲要》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2016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安排,今年3月我委牵头,重点围绕全省“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工作。9月初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并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汇报衔接,反复修改完善,经11月12日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11月20日第87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形成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十三五”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统筹谋划,奋力开拓创新,带领全省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评估,《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4大类29项指标中,24项指标达到或超过预期进度(其中13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国家下达阶段性目标进度要求),4项预期性指标未达到进度要求,1项指标无统计数据,未进行评估(详见《中期评估报告》附件1)。《规划纲要》提出的精准脱贫、创新发展、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文化繁荣、绿色发展、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共享发展、民主法治等重大任务顺利实施,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十大工程”加快推进,取得明显成效(详见《中期评估报告》附件2)。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6790.32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7677亿元,年均增长5.58%。三次产业结构由14.05:36.74:49.21调整为13.85:33.38:52.77。十大生态产业体系加快构建,2018年上半年十大生态产业完成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7.65%。非公经济加快发展,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2%。
 
  创新驱动成效显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5年的50.3%提高到2017年的52.2%,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在全国排名第18位,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
 
  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4%。2017年国家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指数排名我省位列全国第16位、西北第1位。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减幅71.9%,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农村“三变”改革扎实推进。成功举办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与渝桂黔三省区市共同建设中新(新加坡)南向通道,截至2018年6月底,我省南向通道国际货运班列共发运15列、货值1.4亿元,“兰州号”等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累计开行575列、货值16.3亿美元。2017年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到145.2亿元。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宝兰高铁、兰渝铁路开通运营,两年新增铁路790公里、公路2200公里、高速公路416公里。民航机场达到9个,新建通用机场1个,新开通国际航线7条,2017年客运量突破1470万人次。引洮供水一期及受益区配套、兰州水源地、临夏州引黄济临等工程基本建成,新增供水能力4.18亿立方米。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成运行,2017年全省电力外送规模达到203亿千瓦时。
 
  民生福祉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取得积极进展,两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7万人,18个贫困县市区摘帽退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高于经济增速。两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7.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1%、95%、94%,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5%,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28%和53%。
 
  “平安甘肃”建设有力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下降80%,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4%和84.6%,食品和药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4.4%、99.8%。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扫黑除恶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17年全省刑事发案总数较2015年下降27.3%,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2.86%。
 
  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质效提升、结构优化、活力增强的态势,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1%,民间投资由负转正、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5.2%,特别是财政收入、居民收入、社会就业、企业利润等体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指标持续向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8%,城乡居民收入同比增长7.8%和9.0%、增速分别排全国21、16位,城镇新增就业、输转劳动力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3.1%和104.3%,1—8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0.8%、增速居全国首位。这些积极变化为进一步推进《规划纲要》实施打下了基础、增添了动力。
 
  二、《规划纲要》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预期性指标未达进度。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4项预期性指标,与规划目标相比差距较大、进度滞后。
 
  二是新旧动能转换缓慢。以能源资源加工为主的重化工业结构没有大的改变,传统资源禀赋优势逐步弱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处于起步阶段,创新人才总量少、引进难、流失多,创新主体不活跃,80%的规上企业没有研发机构。
 
  三是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全省还有52个片区县、5个“插花县”需要摘帽,贫困地区与生态脆弱地区高度耦合,面临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的双重压力,剩余的189万贫困人口中有老弱病残104万、占55.1%。
 
  四是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仍然突出。全省31个县不通高速,8个市州不通高铁,2个市州和近一半的县区不通铁路,一些主要出省通道和断头路没有完全打通。水资源配置能力不足,抗旱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亟待加强。
 
  五是生态环保任务依然繁重。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沙化、荒漠化土地分别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6.1%、28.6%、45.8%。部分地区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仍在整改中。
 
  六是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有待加强。受市场环境及环保、用地、融资政策趋紧等影响,部分工程项目进展较慢,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资金压力大,特别是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缺口大、配套资金筹措难,公益性项目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纲要》实施的举措
 
  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期评估报告》提出“十三五”后两年,要重点实施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全面小康社会基础,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创新驱动、增强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抢占“一带一路”建设制高点,强化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稳增长,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举措。
 
  四、关于调整《规划纲要》有关指标目标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明确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同时,中央要求我省要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这两项基础性底线性任务。为适应这一重大转变,落实中央精神,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结合本次评估情况和我省实际,建议对《规划纲要》有关指标和目标任务进行调整。
 
  (一)建议调整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4项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受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以及我省传统产业占比高、去产能任务重,新兴产业发展滞后、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薄弱、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态环境脆弱、脱贫攻坚任务重等多重因素影响,“十三五”前两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58%,2018年预计增长6%左右,实现年均增长7.5%的规划目标难度很大。综合考虑发展环境、增长潜力等方面因素,后两年按5%-6%测算,“十三五”五年年均增速在5.5%左右。建议《规划纲要》地区生产总值由年均增长7.5%调整为年均增长5.5%左右。
 
  2、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该指标与地区生产总值密切相关,“十三五”前两年年均增长5.13%,预计难以达到年均增长6%以上的规划目标。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5%左右的调整目标,考虑全省新增就业情况,建议《规划纲要》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年均增长6%以上调整为年均增长5%左右。
 
  3、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受实体经济增长乏力、建设资金趋紧、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统计制度改革规范等因素影响,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滑、下降40.3%,“十三五”前两年年均下降18.7%,远低于预期目标,今年前三季度下降6.1%,要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的规划目标难度极大。综合考虑环境变化、项目建设情况,按照今年努力实现由负转正,明后两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议《规划纲要》固定资产投资“十三五”后两年增速调整为年均增长3%左右。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受经济下行、企业研发投入趋缓、创新主体不足等因素影响,该指标2016年为1.22%,2017年为1.19%、与2015年相比不升反降,低于预期进度。综合考虑,建议《规划纲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由2020年达到2%调整为2020年达到1.5%左右,五年提高0.28个百分点左右。
 
  (二)建议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指标不再纳入《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按照国家改革规范统计制度要求,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指标原界定范围数据不再进行统计,建议该指标不再纳入《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成效,在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度监测中体现。
 
  (三)建议在《规划纲要》中增加安全生产有关目标任务
 
  按照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我省时提出“中期评估时将安全生产有关目标任务纳入《规划纲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在《规划纲要》“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中,增加“2020年,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分别较2015年下降10%、10%、20%、22%”的目标任务。
 
  “十三五”后两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奋发向上,确保《规划纲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推动我省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