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1-04 08:51:28

  ——2018年9月2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忠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借此机会,首先向省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议承载着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希望与心声,办好代表建议是行政机关接受权力机关依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在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厅按照着眼全局、围绕中心、抓住关键、务求实效的原则,精心安排、认真办理,较好的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年列入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重点任务进行督办落实。接到交办任务后,及时召开厅务会议,传达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厅建议办理工作。明确由厅领导按照分工牵头办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厅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办事项逐个进行研究,提出办理思路,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将建议办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跟踪问效,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办公室协调督办、主办处室具体办理”的格局。2015、2016、2017年连续3年被评为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先进单位。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8件,其中:A类建议11件,C类建议7件。18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已按进度要求办理完毕,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开办理情况。
 
  二、严把关键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格局,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规范办理程序。一是分析归类。对我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统一进行分析归类,根据处室职责,细化为土地规划、土地利用、土地征收、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分类进行交办督办。二是分头办理。根据厅务会审定通过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分解表,分送相关业务处室承办,靠实承办人的责任,明确承办时限和要求。三是主动协调。对涉及两个以上处室职责的,由厅办公室协调1个职能处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共同研究办理意见。四是逐一答复。经承办处室和代表沟通后,形成规范的答复文件,向人大代表逐一复函,同时抄报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按照网上办理程序,完成在线办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建立督办制度。一是定期调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度,保证办理进度。二是严格把关。提出答复意见前,先行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使每个答复意见符合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既让人大代表满意,又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及时督办。每年组成督查组,赴各市州和厅机关各处室局开展国土资源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有针对性地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办,确保建议办理进度和质量达标。
 
  (三)强化沟通协调。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把书面答复与电话沟通、座谈交流、上门走访、出差顺访、联合调研结合起来,做到办理前主动与人大代表取得联系,把提出建议的意图了解清楚;办理时,与人大代表深入交流、达成共识,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答复后,继续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跟踪听取和收集意见。2018年,我厅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均建立沟通台账,记录与每位代表沟通情况。
 
  三、深化现场办理,增强实际效果
 
  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与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相结合,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筛选现场办理建议,督促重点建议落实到位。对每件现场办理的建议,均制定现场办理方案,由厅领导带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精心组织实施。2018年,省人大专委会重点督办的罗春梅代表提出的第389号《关于请求对炳灵丹霞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我厅于6月15日,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到省人大民侨委对接汇报。8月10日,分管厅领导陪同省人大民侨委负责同志到永靖县现场办理。截至目前,我厅协调省财政厅安排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6期经费、990万元,完成地质遗迹保护、游客服务、界碑界桩、地学研究、科普宣传等设施建设,基本满足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要求。申君明代表提出的第128号《关于协调解决冀城产业园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建议》,我厅于6月19日-20日,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到甘谷县现场办理。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冀城产业园占用甘谷县9等、10等耕地,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问题,我们提出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根据整治的耕地面积和提升的质量等别计算,利用“补改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彻底解决冀城产业园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问题。
 
  四、加强B类答复督查督办
 
  我厅把B类答复落实率作为检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近年来承办的2件B类答复作了认真梳理,推进二次督办。
 
  (一)2015年兰州代表团提出的第284号《关于对皋兰县未利用地开发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的建议》。2012年,经原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批准,在兰州市、兰州新区、白银市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皋兰县未列入试点范围,但实际开发土地4.27万亩,供地1.32万亩,土地闲置率75.18%。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延安治沟造地有关问题的指示,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规范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有关工作意见的函》(国土资函〔2017〕344号),叫停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今年4月,出现《兰州皋兰县推山毁田上万亩谁该为如此胆大妄为担责》的重大网络舆情,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联合兰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开展舆情应对,并责成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加强监管,防止已停工项目重新开工建设。
 
  (二)2016年郭雄伟代表提出的第218号《关于要求对铧尖等地过去开煤窑破坏严重的牧场进行复垦工作的建议》。我厅大力推进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整改,组织编制了《甘肃祁连山生态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地质环境)》。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统筹用于武威、张掖两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其中:2017-2019年安排肃南县项目资金4.78亿元,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治理区10个,分布在大河、皇城、祁丰、铧尖等地,预计治理恢复损毁土地5.89万公顷。目前,已使用资金2亿元,对包括铧尖在内的8个治理区开展生态修复。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盼相比,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建议答复质量不高,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不够紧密。下一步,我厅将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解决一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转变办理思路,变重答复、轻落实为重答复、更重落实,把B类答复的二次办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其中的热点、难点或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加强与人大代表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本着实事求是、灵活务实的态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推动B类答复得到有效转化和解决,提高办理质量和答复针对性,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地服务保障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