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1-03 11:24:06
——2018年9月2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法院派出由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共33人组成的16个旁听组,深入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了代表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收集代表建议46条,归纳梳理为4个方面16项。省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在认真梳理、汇总与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办理部门和责任领导,限期督办整改,确保建议及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执法办案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1.针对“加大对黑社会打击力度”的建议,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理一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52人,其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的案件3件78人,审结14件117人,已发生法律效力12件68人。审结马克英等29人涉黑案、王佐良等15人涉黑案、孙发明等34人涉黑案、常进元等14人涉恶案等数起有重大影响案件。在审理中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的精神,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组织者、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判处的117名黑恶犯罪分子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33%。依法适用财产刑,注重从经济上有效制裁犯罪分子,对一半以上的罪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下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
2.针对“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打击力度”的建议,依法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一是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主犯、惯犯坚决判处重刑。如我省天水过去是拐卖妇女犯罪多发地区,通过对石君红、王应凡等拐卖妇女案件的审理,依法对主犯判处死缓、无期徒刑,震慑、遏制了当地此类案件的多发状况。二是邀请案发地的群众观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庭审,以案说法,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反拐宣传活动,对社会公众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提高了全社会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合力。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多发生在偏僻农村地区,被拐卖妇女往往难以自救,各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配合,使他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3.针对“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惩罚力度”的建议,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一是加强对下指导工作,就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适用法律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组织业务骨干,研究司法实践中新的突出问题,指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转化电子证据,确保据以定案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标准。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注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银行、电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积极支持专项整治活动,形成对涉网络新型犯罪的打击合力。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提高防范意识、预防网络犯罪”法律咨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提高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犯罪侵害的意识。
4.针对“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传销打击力度”的建议,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力度。今年以来,受理此类案件46件,已审结38件。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在宽严相济的基础上适度从严。对起决策、组织、指挥作用或者其他主要作用的,在量刑上坚决依法从严把握;严格把握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定罪免刑的适用条件,除具有全部退赃、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赃款赃物的线索、悔罪表现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从严把握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对于依法可减轻处罚的,还应结合退赃、退赔情况,决定是否减轻处罚;在财产刑的判处上,强化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对审理时尚未追回的损失判决继续追缴,最大限度地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做好受害人员集体上访的化解和防控工作,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
5.针对“改进和加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的建议,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76件,审结230件。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上年度《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状况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进校园”、“知识产权进企业”等活动。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各界代表旁听庭审。二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工作。省法院将于9月组织专人赴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考察学习,兰州中院、天水中院率先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2018年力争在全省推行“三审合一”。三是为配合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战略决策,省法院拟在兰州中院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目前报告正在审批之中。
6.针对“加强军地协作,为广大军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建议,加强涉军案件审理。一是坚决支持中央军委对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省法院着眼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局,对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全程跟踪、重点监控,加强与省军区停偿办沟通联系,把重大维稳案件的审理、执行与政府的总体解决方案对接,确保驻甘部队全部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决战决胜。截至8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停偿案件250件,审结248件,其中军方起诉要求停偿的238件全部审结;执行收案53件,执结38件,执结率71.7%。二是进一步加强军地协作。省院民一庭于建军节之际,动员全省三级人民法院派资深法官深入驻甘部队军营,为广大官兵及探亲军属进行法制宣传,送法进军营。与部队沟通、协商建立“送法进军营”长效机制,指派专人作为法制辅导员,定期进军营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三是充分发挥涉军维权合议庭的职能,省法院与军事法院建立维护军人军属权益长效机制,定期进行信息互动,密切注视全省三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执行中的涉及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的各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公正审理。在每一件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切实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7.针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的惩罚力度和执行力度”建议,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56件,民事案件3527件,行政案件313件,公益诉讼案件18件。一是积极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体制。省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作为专司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中级法院开始受理案件,全省14家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全省形成以高院环资庭为“点”,林区中院及所属基层法院为“线”,矿区法院及各市(州)府所在地基层法院专门合议庭为“面”的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体系。二是探索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及归口管理机制。对全省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市州所在地基层法院环资合议庭集中管辖各市州辖区内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矿区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全省各中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的跨区域集中管辖和专门审理。三是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指导。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甘肃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法维护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冰”生态环境体系总体安全。
8.针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议,加大青少年普法力度。一是省法院与共青团甘肃省委共同挂牌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收集典型案件及帮教做法,将活素材用于学校的法制教育课,起到以案说法、教育一片的作用。二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学校”活动,选派少年法庭审判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三延伸”,即把青少年维权工作延伸到学校、延伸到家庭、延伸到社会,从源头上防止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当前,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多发、高发,青少年普法对帮助中、小学生远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9.针对“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建议,调整部分行政案件管辖权。下发《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案件管辖权的通知》,解决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均衡了审判资源,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调整和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则上按照我省集中管辖、异地管辖、跨行政区划管辖等规定执行,但当事人坚持选择向当地法院起诉的,当地法院经审查符合级别管辖规定及其他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不得再移送异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到当地法院起诉和递交诉讼材料的,当地法院应当及时代收相关材料,对其是否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凡是可以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地指导当事人完善相关材料和文书;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于三日内将相关材料移送异地管辖法院,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异地管辖法院要积极探索电话预约、网上立案等方式受理案件,尽可能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
(四)加强执行工作
10.关于“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的建议,部署开展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作出指示批示,省委政法委书记马世忠担任“百日会战”总指挥,各市州、绝大部分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全省113个法院院长全部在一线督战执行。二是部门联动协调。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通告》,公安、工商、金融、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协助,形成合力攻坚“执行难”的良好局面。三是全程督查指导。省法院抽调100多名干警组成12个督查组,深入86个法院逐项检查各项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对工作不到位、不规范、未落实的责成立即整改。通过“百日会战”,全省法院受理的2015年以来的289730件执行实施案件,执行完毕192754件,合规终本74696件,全省总体进度指标由57%提升到92.31%。截止7月底,13项执行质效指标排名我省全部居全国前20位,实际执结率跃升全国第三名,执行完毕率跃升全国第四名,基本实现了核心指标达到“四个90%、一个80%”、主要质效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预期目标。
(五)强化司法便民利民
11.针对“加大司法救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议,合理使用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一是积极与省委政法委、财政厅协调争取,在本院预算内单列300万元、省级财政统筹配套的1000万元作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二是积极助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将拨付全省各中院的司法救助资金,由各中院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部门集中管理分配使用,主要用于对执行阶段的困难申请人的救助。三是中级法院可在拨付资金范围内行使审批权,解决了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权限配置过高、审批周期过长的问题。四是按照《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推行综合性的测算指标,量化救助标准,明确救助额度,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资金都能够发挥最大效用。
12.针对“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议,加强信息化手段在办案过程中的应用。结合2018年初开展的智慧法院评价情况,省法院院党组提出重点在补短板、理机制、突重点、强管理、成特色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工作思路,编制完成《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全省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顶层设计,系统化、集约化地建设全省法院信息化系统。二是建成“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执行查控系统”、“执行单兵系统”,有力地服务了审判执行,促进了公正司法。三是坚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建成集诉讼服务大厅、司法公开网、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四是构建“数据集中化、流程可视化、管理精细化”的审判管理监督体系,通过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海量审判数据,准确掌握每位法官的工作情况,科学评估审判质效,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及时调整和优化司法决策和改革措施。
二、关于司法改革
13.针对“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建议,调整员额配给。一是在严格执行法官员额配备标准基础上,今年新增员额350名。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法官员额,坚持员额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办公综合、政工党务、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司法技术等非业务部门不设置员额,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二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配备审判辅助人员。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进行管理,并结合法院审级、人员结构、案件数量等因素,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分类组建与案件相适应的新型审判团队。今年新招聘聘任制书记员3312名。三是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坚持删繁就简,繁简得当,2017年基层法院简易案件占比达到70.3%。四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积极推动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各类治理主体作用,促进纠纷诉前分流,减少员额法官办案压力。
三、关于队伍建设
14.针对“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员额法官素质,尤其是基层法院、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全面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协调,努力将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向基层法院倾斜,结合各个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一对一核定各个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数,“双语”法官经考核后直接进入法官员额,对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的张掖市甘州区等14个法院,调剂增加44名机动员额。二是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充实法院人才力量。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优秀大学生、政法干警定向招录方式、公务员招录等方式补充基层法院人才力量。三是全面加强基层法院双语人才培养,建立全省法院双语法律人才库,加强省际合作培训、长期培养力度,20名少数民族法官参加了内蒙、新疆汉蒙、汉哈双语省际培训、挂职交流。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省法院将按照员额法官“少而精”的要求,开展多层次培训交流,积极适应落实司法责任制新要求,全面提升符合员额法官岗位新需求的能力素质,进一步强化员额法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司法作风、职业精神、拒腐防变能力,弥补员额法官知识弱项、能力不足和经验盲区,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工作本领。
四、关于基层基础建设
15.针对“加大对法院经费投入,保障法官身心健康”的建议,改善办公环境,关注法官身心健康。一是经费省级统管后,全省法院系统经费投入稳中有增,办公办案条件、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二是高度重视法官身心健康,建立完善法官身心健康保障机制,加强与法官的思想沟通,定期了解法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加强法官医疗保障,认真落实法官定期体检制度和休假制度;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注重体现人文关怀,为法官履职营造良好的氛围。
16.针对“加大对贫困地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基层法院‘两庭’建设”建议,加强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协调,不断推动“两庭”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按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规定,坚持“基层优先、坚持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政法基础设施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讼需要;二是发挥省法院在项目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积极同地方党政部门沟通,争取地方党政部门和各级财政的支持,促使“两庭”项目整体推进;三是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基层“两庭”建设项目。2018年共下达中央投资的两庭项目21个,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0984万元,建设规模约9.52万平米。以陇南为例,2017年为陇南地区共安排弥补建设资金缺口2820万元,其中:中院1200万元、徽县660万元、康县440万元、西和县320万元、文县200万元,彻底化解了基建债务。
省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与全国及省人大代表的联络,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沟通联络。对全国及省市县人大代表,各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联络。今年年初,我院派出由厅级干部带队的14个工作组分赴各市州召开座谈会,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约访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建议办理。省人代会期间,省法院收集整理意见建议86条,已全部办结答复。三是加强情况通报。及时向代表委员推介省法院官方微信及网站平台,对代表关心的案件、关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四是积极开展活动。在执行攻坚、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组织代表座谈交流,专项通报百日会战执行工作。6月8日,省法院与全省100余名省人大代表在国家法官学院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召开座谈会,汇报全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8月13日至15日,省法院举办人大代表“甘肃法院行”活动,邀请25位全国人大代表及省人大代表视察省法院、天水中院和基层法庭,为全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共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150人次,观摩庭审32次,参与新闻发布活动3次,让代表近距离、更深入、更广泛的了解法院工作,确保各级法院更加有效地接受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代表对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迫切要求和殷切希望,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专业性之深、实践性之强,理论性之高深感敬佩。广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是我们做好全省法院工作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