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8-12-19 16:46:46

  ——2018年5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 祁建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我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一、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2745.5亿元,比上年新增44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42亿元(含外债转贷限额12.07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04亿元。根据财政部要求,我们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一)安排省级125.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1.1亿元,具体安排情况是:铁路建设资金9.8亿元,民航机场建设资金10亿元,公路建设资金15亿元,祁连山生态保护与修复资金10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9.3亿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8亿元,天水国际陆港建设资金5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亿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5亿元,引洮二期建设项目资金3亿元,学前教育工程2.4亿元,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2.4亿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亿元,省体育馆建设资金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2亿元,深度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资金1亿元;专项债券34亿元,用于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建设。
 
  (二)转贷市县320.9亿元。其中:中央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12.07亿元,一般债券138.83亿元,专项债券170亿元。
 
  这样分配后,今年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852亿元,比上年增加125.1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893.5亿元,比上年增加320.9亿元。
 
  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677.9亿元调整为722.7亿元,增加44.8亿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亿元,农林水支出增加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34.8亿元;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支出由1549.8亿元调整为1596.1亿元,增加46.3亿元,其中:教育支出增加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0亿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亿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0亿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4.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93亿元调整为127亿元,增加34亿元,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
 
  三、下一步工作
 
  为依法规范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下一步,一是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和省级预算调整情况,衔接做好债券发行工作。二是督促市县依法依规提出年度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