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8-12-19 15:48:46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至31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53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马平、梁和平、文立新,万鹏举、李东亮、霍卫平,张勤和、张建平、华文哲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马明杰、白瑞庆、朱玉兰、宋春林、周丽宁、高步明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沛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袁治云,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修订)》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修订草案)》、《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修订)》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修订草案)》、《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