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甘肃省经纪人管理暂行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8-05-17 11:13:32

  ——2018年3月3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甘肃省经纪人管理暂行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的函》,对我省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项对照清理十分必要,也很迫切。议案提请废止的8件地方性法规,废止理由充分,完全赞同。
 
  法制委员会于3月2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省政府提请的上述废止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农牧厅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制委员会认为,省政府提出的议案可行,8件法规废止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相关行业管理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实践中遵照执行即可。同时提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经纪人管理暂行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