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建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8 16:00:40

  (2018年1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五年工作总结
 
  本届任期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部署,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提高立法、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各项任务,为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努力。
 
  五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参与起草、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7件,其中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并提出议案的3件;开展执法检查5次;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15次;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6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2期。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法规制度
 
  内务司法委员会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修慎立的立法原则,扎实推动立法工作。一是完成了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等四个法规案的调研,向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加强边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组织起草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和“七五”普法决议草案。三个法规案分别经常委会第十一次、第二十次、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制度遵循。三是对甘肃省司法鉴定条例、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四是积极配合法制委、法工委做好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立法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对有关法规案的建议。
 
  二、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内务司法委员会始终把推动涉及民生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承办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一法四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对“一法四规”的执法检查覆盖全省14个市(州)、14个县(区)和39个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形成详实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对“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向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了报告。会后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深入开展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将执法检查报告转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推进了上述法律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三、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内务司法委员会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委员会牵头组成调研组,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向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供审议参考,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提升工作水平。五年来,向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关于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民事执行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侦查监督工作、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等13个调研报告,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改进提高。二是协助常委会完成遴选聘任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工作。研究起草了聘任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遴选了15名司法监督咨询专家人选,建议常委会聘任。对加强司法监督力量、提高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起草了关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作为,支持法院扫清执行工作的“拦路虎”,为全省各级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不断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和服务工作,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五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办理代表建议共8件,内容涉及建议废除刑法中“嫖宿幼女罪”、设立“虐童罪”、规范省内高速路段测速执法工作、加大甘南州社会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加大临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扶持力度等方面。内务司法委员会深入调研、现场督办、及时答复,代表们均表示满意。二是切实做好代表视察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代表工作委员会先后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视察调研。三是在开展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认真研究代表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要求,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电话、信函、工作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征询代表的意见建议。
 
  五、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专题调研工作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承办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重大专题调研。一是参与了省委对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等工作情况的调研,并提交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提出了全面放开二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等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对编制“十三五”规划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法治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对省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提出11条具体修改建议,对加强残疾人小康建设工作提出了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专题调研,为联组审议和专题询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向常委会全面反映了张掖、酒泉两市推广落实定西试点经验和深化拓展“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情况,并对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来甘调研工作,完成了在我省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执法调研和“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
 
  六、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委员会全体同志深入联系村陇西县云田镇北站村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定规划、多措并举抓帮扶,细化帮扶计划和小康发展规划,采取项目帮扶、物资捐赠、科技培训、技术服务等措施,共落实项目资金358万元,完成村社道路硬化6.5公里,建成总占地面积600亩的设施农业示范园和万只肉羊养殖基地,建成日光节能温室165座,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120多人次,为162户贫困户落实扶贫贷款607万元。联系中国人民大学甘肃校友会为当地小学和初中捐赠图书和体育器材,捐资助学共8.5万元,对28名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给予资助。截止2016年,帮助北站村脱贫284户1317人,实现全村脱贫。2017年,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帮扶地点调整为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大窑村,第一时间赴大窑村与村两委班子衔接,对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七、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结合常委会开展“工作落实年”、“素质提升”、“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等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切实整改落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工作质量效率明显提高。三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和机关改进作风“十不准”规定,形成了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四是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内司委组织的各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开展学习交流,接待各省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来甘考察组15批次。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2期,编纂内务司法工作法律法规汇编。加强与各市州人大的合作交流,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建议。
 
  五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职责要求和人大代表、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少差距。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发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职能,如何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公正司法,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思考;监督工作跟踪问效不够;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联系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不够;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2018年工作建议
 
  2018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为推进全省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立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
 
  (一)做好甘肃省消防条例(修订)的调研、修改完善等工作。
 
  (二)做好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的调研、修改完善等工作。
 
  二、监督工作
 
  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二)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三)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三、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坚持委员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和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市(州)、县(区)、基层人大和对口单位的联系,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五、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扎实推进联系村脱贫攻坚工作,以产业带动、基础条件改善和扶持联系户勤劳致富、解决实际困难为重点,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六、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