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1 10:05:13

关于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天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主要改革工作及成效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抓住关键,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深化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全省法院紧紧围绕顶层设计,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六项改革”。
  (一)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坚持以案定额,采取比例制与定额制相结合,合理确定全省法官员额数3312名。通过考试考核、差额推荐、遴选委员会票决、公示等程序,分两批择优遴选员额法官2923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12%,低于中央确定的39%的比例要求,为今后吸收优秀法官预留了空间。通过改革,虽然员额法官相对减少,但实现了85%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合理调整法官员额,对人均办案数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的张掖市甘州区等14个法院,调剂增加员额44名。建立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因退休、调离、辞职、个人申请等原因,有71名法官退出员额。
  (二)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针对以往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没有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的问题,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对全体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实行分类定岗管理,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制度机制。建立与行政职级完全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实行“四等十二级”,法官的任免、任职回避、培训、工资福利等都有别于普通公务员;对法官助理设置职务名称,核定职数比例,与司法行政人员一同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对司法警察参照公安机关实行警察职务序列。与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按照省级统招、分级管理、财政保障和1名法官配备1名书记员的要求,先后两次为全省法院招聘书记员3312人,其中新招聘1632人,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积极推进新型审判团队构建。突出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将原由院庭长行使的裁判文书签发权还权合议庭、独任法官,实行谁主审、谁裁判、谁签发,法官自行签发裁判文书达98%以上。制定《全省法院司法人员审判职责和权限清单》,明确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坚持入额必办案,科学测算、确定院庭长办案数量底线,将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加强通报、考核、监督,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改革,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量较上年同期提升130.7%,结案率同比上升4.47%,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到97.1%。
  (四)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出台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规定,明确审判委员会只讨论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发挥其审判决策、审判指导、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的功能。省法院大幅缩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讨论案件数量逐年缩减,由2015年186件、2016年137件缩减到今年10月底的29件。取消刑事、民商事专业审判委员会,建立刑事、民事、行政等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
  (五)积极推进职业保障改革。对员额法官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按期晋升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有效打通了广大基层法官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与法官工作职责和实际业绩紧密关联的工资制度,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办法,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履行维护法官基本权利、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等职能。
  (六)积极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协调省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联合下发意见,明确编制管理权限,建立干部分级管理和经费资产省级统管等制度,构建更加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的法院管理体制。对省以下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省法院协助管理;对中、基层法院院长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省委委托市(州)党委管理;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保障,资产纳入省级管理,非税收入已上划省财政统管。
  二、统筹兼顾,多点突破,深入推进司法机制改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配套推进相关机制改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一)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积极破解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从2015年5月起,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由以往的审查立案变为登记立案,全省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80万件,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积极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以当场立案为主,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为支撑的立案新格局已经形成,立案更加方便快捷,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为抓手,以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当庭宣判率、证人出庭率为着力点推动实现庭审实质化,确定兰州市等3个中级法院及永昌县等2个县区法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兰州市中级法院作为全国17个试点法院之一,筛选出12件证据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案件认真开展试点,对其中2件组织庭审观摩,取得良好示范效应。与省司法厅联合调研、着手制定《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巩固扩大兰州市七里河区等法院轻刑快审试点成果,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轻刑快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确保把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的审理中。
  (三)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健全信访制度,建立与检察、公安、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协作机制及法院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制定《关于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的规定》,统一终结原则、范围、程序,坚持法律问题解决、执法责任追究、解释疏导、司法救助“四到位”,确保终结案件办理质量。协调成立“兰州市民声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新机制。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案件总量下降,信访秩序逐年好转。
  (四)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扩大司法民主,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4045人,2017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184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7.26%。与省司法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考核工作,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补助和培训费用。召开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五)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制定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张掖市中级法院、榆中县、华池县及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通过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建立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及反家暴联动、多元化解等机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4个试点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4133件,审结3588件,调撤率为62.72%,诉前调解成功率为29.55%,对11名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期,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全省法院已全面推开。
  三、立足实际,自主创新,积极探索我省法院特色改革
  遵循中央改革精神,大胆探索实践,推出了一批有甘肃特色的改革举措,一些成为全国法院改革亮点。
  (一)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积极破解诉讼“主客场”现象,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除省政府和省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由兰州市中级法院管辖外,其他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被告所在地以外中级法院管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全国9个试点法院之一,从2015年12月1日起,对原由兰州、白银、定西3市21个县区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试点以来,铁路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388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3%,审结2106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64.0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2.2%,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二)建立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机制。着眼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宪法权益和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需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要求,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协调将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纳入本科学历教育,在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开设全日制藏汉双语学历教育。建立全省法院双语法律人才库,并加强省际合作培训、长期培养力度,有45名少数民族法官参加了内蒙、新疆汉蒙、汉哈双语省际培训、挂职交流。充分发挥省法官学院民族法律人才培养、民族法学研究、法律文化交流基地作用,举办各类培训班102期,培训学员达13000余人,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兵团法院及56个民族;开设全封闭式藏汉双语基础班、骨干班,培训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800余名。出版发行藏汉双语培训教材10部,填补了我国双语培训教材空白,在国际人权大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编辑出版《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成功举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主办的“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出版发行研究文集3卷140万字。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成功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并在舟曲设立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原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先后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司法改革推进会上,对甘肃双语法官培训工作予以表扬和肯定。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实施意见》中。在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两年把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作为全国法院工作亮点,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等19个执行工作基础较好的重点地区,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省法院党组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甘肃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省政协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省委政法委连续八次牵头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组织 52个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承诺书》,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全省法院层层签订军令状,部署开展“甘肃向执行难宣战”活动,严格按照“八个一律”“八个一批”的标准要求强力攻坚。建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涵盖资金、土地、房产、股权、证券、车辆等财产形式的“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联合58个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6万例;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以拒执罪判处97案99人。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共清理历年执行积案5.5万件,执结当年新收案件6.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80亿元,创历史新高。
  (四)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指示精神,积极参与山川秀美新甘肃建设。经省委深改组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调整林区法院布局,将陇南市中级法院分院更名为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专门审理全省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涉林案件;在编制、人员、机构“三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来的林区基层法院通过搬迁、重组分设在祁连山、小陇山、子午岭、白龙江、洮河等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冶力关、白云、两水等地设立林区法庭,实现了司法审判机构对全省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目前,5个林区基层法院已正式挂牌,全面开展工作。调整矿区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专门审理全省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类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并负责省内基层法院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执行指导工作,在省法院及市(州)府所在地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合议庭,实现了全省涉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近日,矿区法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五)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落实圆桌审判、指派辩护、社会调查、前科封存等制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全省设立有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5个,无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35个,审判专职人员49人,兼职人员210人。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采取法治讲座、视频短片、模拟法庭、以案讲法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依托科技,智能服务,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司法改革
  坚持把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力促司法改革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努力以“三全三化”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司法改革。
  (一)全业务网上办理基础坚实。建成联通最高人民法院、覆盖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内部信息专网,建成高清数字法庭423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07个、远程视频预约立案平台68个、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103个,全省有115个法院、319个人民法庭实现了审判信息数据传输、视频会议、庭审观摩及远程提讯、多方办案、培训学习的互联互通,远程立案、远程庭审、远程执行、远程信访成为法院工作的新常态。省法院建成“一个平台”“四大中心”,为86个中、基层法院配备信息化巡回审判车、执行指挥车101辆,实现了车载流动法庭对全省广大农村、牧区全覆盖,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全流程依法公开加速推进。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甘肃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开10类70余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4类100余项审判信息。提前两年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推送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58.6万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7.6万份,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1.4万件,庭审直播点击收视达1332万人次,增加公开藏、蒙古、哈萨克等民族语言裁判文书和藏汉双语互联网庭审直播。开通官方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立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公众开放日”等制度,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全方位智能服务初见成效。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开发、建设应用系统50多个。重点建成了全省法院审判数据汇集系统、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诉讼服务中心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涉诉信访、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车辆GPS监控、云桌面办公自动化等系统,特别是以庭审智能语音识别、庭审自动巡查和“法信”平台为代表的一批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的建成和应用,极大地提升了信息技术服务司法审判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改革创新。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技术保障“零瑕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杰夫在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上横跨欧、亚两洲视频连线,都充分展示了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在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中,省法院党组主动担当,认真履行改革主体责任。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对每一项改革方案都严格按要求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决定。遵循司法规律,注重突出司法权是判断权、裁量权和中央事权的属性,突出审判在诉讼制度中的中心位置,使改革措施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坚持稳妥有序推进,特别是对体制性改革和重大机制改革,坚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再逐步推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各分项改革小组组长的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台账、督查通报等制度,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适时召开协调推进会,推动改革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会议19次,讨论制定各类改革意见、方案123项。三是强化思想引导。高度重视司法改革过程中的思想引导、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工作,坚持改革推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热点问题解答》《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集》,系统解读干警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政策交底,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支持改革的正能量。四是系统协调推进。坚持依靠顶层设计与自主推动相结合,既严格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推进体制性改革,又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法院探索创新;坚持重点突破与系统集成相结合,既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关键点,又抓整体推进、协同配套,积极推进配套机制改革;坚持落实主体责任与获得广泛支持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法院主观能动性,直面困难、敢于担当、动真碰硬,又坚持开门搞改革,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体制机制改革与技术革新相结合,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真正把制度优势和技术优势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改革举措提速增效。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轮司法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全省法院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成绩的取得,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科学决策和顶层设计,得益于省委的正确领导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以及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鼎力支持。省人大常委会近年就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以及加强行政审判和民事执行等工作广泛调研,专题听取汇报,加强监督指导,有力促进了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法院改革推进不到位。个别法院对改革政策掌握不透、理解不深,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导致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制度落实不到位。在规范审判权运行、落实院庭长办案、实现有效放权和有力监督,以及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等方面,还存在政策没有完全落地的问题。
  二是一些法官能力不完全适应。一些员额法官任职时间短、办案经验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大、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一些员额法官仍沿袭过去“一肩挑”的办案模式,团队内部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团队办案机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如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后,原与行政职级挂钩的住房、医疗、差旅等待遇保障如何落实尚无明确依据;法官惩戒等配套措施及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后相关部门职责权限的界定和规范,入额法官等级晋升、司法辅助人员等级管理等相关制度,都需要法院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及时完善。
  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依靠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重点
      时代向前发展,改革永无止境。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狠抓督察落实,把司法改革工作不断推向纵深。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省法院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强化督察。评估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出台的改革举措,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切实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问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区别情况,加强督办。对属于自选动作及机制改革的,切实发挥省法院的主体作用,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改革红利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设置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业绩导向,鼓励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院庭长办案情况的通报、考核和监督,加大院庭长办案力度。打通编制内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晋升通道,完善审判团队运行机制,有效发挥新型审判团队效能。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注重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创新,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精减、务实、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围绕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队伍能力素质与改革的要求相适应。完善司法人员招录、培训、交流制度,保障各类司法人员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健全员额法官进退机制,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及时退出员额,形成法官职业良性发展机制。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这次专门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司法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省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