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5:15:57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咏中
——2017年9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咏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省人大代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提出了大量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厅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完成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过程中,始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深入研究建议反映的问题,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把建议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结合起来、与推进建设行业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切实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好、落实好。
2012年以来至目前,我厅共收到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0件,以上建议均已按规定时间要求全部办结,其中A类188件,B类2件,C类0件,代表满意度达100%,我厅连续被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为人大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我厅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主要涉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上述工作建议,是代表们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充分论证提出的,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凝聚了代表的心血和智慧。这些建议,有力有效地促进了近年来的住房城乡建设任务的完成,特别是今年的建议与我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高度契合,对我厅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研究制定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推进新的各项任务的完成,解决建设行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意义。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按照省人大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厅着力在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沟通上狠下功夫,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是层层落实办理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建立了“厅长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对分管工作领域的建议办理审核把关,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份建议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个人。
二是不断健全办理机制。制定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各个环节办理要求,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从三个方面严格把关:一是严把程序关,每份建议的办理都要认真研究分析,汇总协办单位意见,加强承办处室与代表的沟通协商,严格按规定要求答复;二是严把时限关,将建议办理列入督办重点,强化日常催办,确保按时办结;三是严把质量关,厅领导、办公室、主办处室对每一份建议的答复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
三是加大沟通协商力度。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办理的必要环节,坚持“先沟通再办文”。我厅主办的建议,要求各承办处室第一时间与代表沟通联系,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答复。采取多种沟通方式,除电话、电子邮件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采取邀请代表上门、进行座谈调研等形式,确保沟通效果。近年来,我们就城乡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棚户区改造、特色小镇创建等重点工作,不定期的召开会议,邀请人大代表身份的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县区(乡镇)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并听取好的意见建议,提高了建议办理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突出重点建议办理。我们把办理重点建议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办理工作调研,切实增强办理实效性。例如,省政府督查室给我厅转来《关于申报雅丹地貌世界自然遗产、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第7473号)后,我厅作为重点督办件,成立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并把建议办理与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推进了雅丹地貌申遗工作。
三、人大建议的办理促进了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厅对人大建议的及时规范办理,获得了广大人大代表的赞许和好评,同时有力地推进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推动了精准扶贫脱贫的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推进。2009年至2017年8月底,全省累计实施改造168.9万户,投入补助资金150.99亿元。农村危改惠了民生,暖了民心,改善了环境,提升了农村群众住房安全保障。
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实施。2007年至2017年8月底,全省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建设保障性住房135.96万套,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089.8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较好地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增强了城市功能,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促进了重点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逐步增强。《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报批。2012年以来,武威、白银、酒泉等10市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已获批实施。敦煌、玉门等1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敦煌、玉门“城乡统筹多规合一”规划已获省政府批复实施,其他15个试点县“城乡统筹多规合一”规划也全部获得市州政府批复实施。全省镇乡总体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72%,行政村规划覆盖率达到87%。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推进。截至2017年8月底,全省设市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7.93%,县城92.04%;燃气普及率达88.15%,县城57.28%;污水处理率达93.82%,县城85.3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2.76%,县城74.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94平方米,县城7.73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5.42平方米,县城13.21平方米。
三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呈现投资、销售保持增长,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进一步缩短,重点城市房价保持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四是建筑市场运行基本平稳。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应用,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数据联网共享,推广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市场监管水平。从2012年起,累计督促各市州开展各类专项及综合监督执法检查2979次,各类专项及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程2.6万项,下发监督执法整改通知单14452份、行政处罚书416份,有力有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可控。
(三)推动了建设行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我厅保留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入省政府政务大厅,形成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行政审批机制。对取消、下放、调整的审批事项和转入正常工作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注重由过去的事前审批更多地转至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已专项督查3次,累计开展“放管服”培训6次,培训地区覆盖了全省14个市州及部分县区,培训人员380多人次。
二是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按照中央要求,依据37号文件精神,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初已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经过修改完善,于9月7日正式印发实施。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虽然我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经常性地与人大代表沟通衔接,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汇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