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5:08:59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贾廷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提出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做到让代表和群众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人社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科学决策、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工作理念、改进方法的重要契机,作为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转变为汲取代表智慧、凝聚发展共识的过程,使人社部门出台的措施举措都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精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社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00件,在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与各级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一起努力,按期办结了这些代表建议。其中,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31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64件,A、B两类建议合计95件,占95%。因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C类建议5件,都向代表作了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明。从《征询意见表》反馈的情况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办理工作得到省人大、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我厅已连续多年被省政府评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在办理建议的实践中,我们不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探索完善办理机制,推动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厅党组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面从严治党、六大板块的业务工作一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每年都及时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调度、协调、推动办理工作。党组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每年集中调研督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处室和相关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二是健全台账靠实责任主体。实行台账管理,对承办的建议统一登记后,进行认真梳理、分解细化,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提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五定”,也就是定领导、定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使办理工作目标明确、有章可循。同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督查机构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抓落实的合力。三是主动沟通接受监督指导。对每一件代表建议,我们都要求,办理前主动与代表沟通,深入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群众的需求,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增强办理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办理过程中,将政策精神、现实条件和办理思路与代表进行对接,听取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尽最大可能形成共识,对客观条件不成熟无法实现预期的,争取得到代表谅解;办结后,及时将落实进展情况向代表进行汇报,欢迎代表继续予以关注、支持和监督。同时,我们积极创造条件,欢迎人大代表监督指导。比如,每年在公务员考录的笔试、阅卷和面试等重点环节,我们都邀请2至3名人大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年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前,我们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设立厅督查处,强化监督力量,专门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和督促落实工作。建立“一卡一报一书”的督查机制,实现对建议办理全过程的有效跟踪督促。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和工作进度,对办理工作相对滞后的,下达《督办提示卡》,进行提醒提示;对未按进度完成阶段性任务的,通过《督查专报》予以通报,进行告诫敦促。五是严格审核保证办理质量。突出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督查机构和分管领导的审核责任,对代表建议办理的重点环节和答复意见,都分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达到办理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敷衍塞责或者审核把关不严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今年,省人社厅承办人大建议17件,其中A类4件,B类9件,C类4件。从业务职能上来讲,涉及就业工作的5件,社会保障工作的4件,人事人才工作的7件,劳动关系工作的1件。对这些建议,我们都及时作了安排,认真进行了办理。省政府要求要对《关于加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力度的建议》(第193号)、《关于解决民生实事项目招考人员相关实际问题的建议》(第478号)两条建议进行现场办理。5月下旬,两位分管副厅长刘诚同志、王丽萍同志分别带队,赴定西和天水进行现场办理,与代表一起协商解决问题,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截至6月底,17件建议答复意见都通过了省人大审核,寄送给了代表及代表所在地的代工委,并按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作了书面报告,提前一个月办结了代表建议。从收回的《办理情况反馈表》看,满意率达到100%,7件为很满意。从人大代表通过省人大建议办理平台测评情况看,已测评的12件中,11件满意,1件很满意。
 
  7月4日,李慧副主任带队视察了省人社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细致化深入化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会后,我们立即召开厅党组会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从完善办理制度、召开见面会、健全办理文书档案、加强政策研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组织开展了办理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及时补课,进一步夯实了办理工作基础。在加强工作留痕方面,建立并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纪实清单制度,细化交办程序、办理过程、沟通方式、代表评价等12个方面的内容,对办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在面对面听取意见方面,经与代表沟通,承办处室分别与对应的7名代表进行了面商,对11名身体不适或者外出的代表,我们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分别征询了意见,做到了征求意见全覆盖。
 
  二、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办理实效,扎实推动代表建议落地生根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集中反映了基层和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体现了浓厚的民生民本情怀,与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高度契合,与人社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努力方向完全一致。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吸纳代表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务员法等人社领域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准确把握代表建议意涵指向,着力做好服务民生各项工作,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群众增收、人事人才等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效,每年都完成或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持续改善民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与此同时,我们围绕难点发力,深入推进B类建议落实。2013年至2016年,我厅共承办B类建议54件,有38件全部落实到位并转化为A类,占70%,有16件正在落实之中。在办理好个案的基础上,我们认真梳理分析,聚焦代表建议较为集中、提出频率较高的难点、焦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或向上提出政策建议推动解决,或从完善制度入手予以重点解决。聚焦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专门研究出台了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放宽基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条件、建立急需紧缺人才特设岗位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措施,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通过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倾斜力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等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能力素质;通过放宽资历、岗位数额限制、实施定向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在职称评审方面对基层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倾斜,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聚焦调整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建议,我们对甘南州8县市和武威市天祝县等艰苦边远地区进行了深入调研,从地理区位、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等方面与周边省份的相似县市进行了比对,在此基础上,向人社部作了专题报告,提出了调整建议。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人社部衔接汇报。我们也邀请人社部领导和相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到甘南等艰苦边远地区实地考察,积极争取倾斜支持。目前,国家已经启动了艰苦边远地区动态调整工作,我们也正在继续努力争取。聚焦提高藏区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的建议,在不触碰国家相关纪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努力把政策效应发挥到最大,在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建立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的过程中,都根据藏区实际,给予了特殊支持。经过多方面努力,我省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年收入由2012年的5.03万元提高到去年的8.28万元,增幅达65%。同时,积极关注干部健康,在藏区执行高海拔地区特殊休假政策,最长可达到20天。聚焦促进民族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建议,在《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促进民族地区就业创业提出了专门的政策措施。提出要完善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劳动者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力度,采取政府引导和产业带动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民族餐饮、食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古建筑维修、民族特色旅游等我省民族地区优势就业领域,支持优势产业和民族特色产业吸纳就业人员。在就业补助资金分配、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指标分配等方面,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支持。聚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我们着眼于构建培训鉴定、输转维权为一体的劳务输转机制,从2013年开始,坚持开展技能培训鉴定上门服务和示范性培训。上门服务就是根据全省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去向,由省人社厅和张掖等7个市的人社部门,赴我省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10个省份建立合作机制,加大与园区、企业的合作力度,让务工人员直接在企业接受培训鉴定;兰州等5个产业发展较好市的人社部门,重点做好辖区内输入和本地输转劳动力的培训鉴定工作;支持甘南、临夏两州加强自身培训和鉴定力量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培训鉴定上门服务87.95万人,获证79.91万人,平均获证率达90.86%。跨省区开展上门服务,既顺应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又契合发达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一举多得,多方受益,得到发达地区和务工群众的普遍支持和欢迎。示范性培训就是积极适应农民外出务工和种养业经营需要,重点在58个片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大力推行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示范培训,让农民直接在家门口、在田间地头、在务工岗位接受培训鉴定。截至目前,已累计举办培训班1900期,使21.9万名贫困地区群众直接受益,实现持证务工。示范性培训对于促进县区创新技能培训和劳务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倾听民意,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总体来看,我们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工作态度和办理结果都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认可,但是我们清醒认识到,与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代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与我们肩负的职责使命相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把握不够全面准确,对代表意图领会不够到位,导致答复意见不够准确,与代表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充分,多停留在书面沟通、电话衔接上,面商率还比较低,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三是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程序和环节不够严谨,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够,在落小落细落实上还有差距。四是答复意见审核把关还不够严格,对一些属于顶层设计的问题,有的答复意见没有把政策解释清楚,存在笼而统之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政治责任和法定责任,用心倾听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集中力量推动落实,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努力:一是在加强工作统筹上下功夫。坚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深入调查研究,将代表建议纳入厅党组和各处室单位调研计划,统筹安排进行,真正掌握群众需求和代表意图,为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加强督促检查,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为月工作调度和定期督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和业务工作一道按时序有力有效落实。二是在加强联系沟通上下功夫。坚持把加强联系沟通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的关键环节,在沟通中加强对建议内容的理解,在沟通中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使建议办理过程成为与代表双向交流、相互启迪、凝聚共识的过程。坚持“开门办公、上门服务”的理念,在运用好电话、书信、座谈等沟通方式的同时,创新沟通方式,更多采取上门面对面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参与决策、现场观摩等方式,在深入领会代表意图的同时,让代表更多地了解人社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满意度。三是在完善办理规程上下功夫。对照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交办、承办、办理、审核、答复、复核、归档等内部制度,做实做细办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到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办理进度、合格率、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等进行严格考核,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四是在强化审核把关上下功夫。坚持实行直接承办人、承办处室负责人、专职办理人员、督查处负责人、分管厅长把关的“五级”审核制度,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保证答复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语言简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别是对超越职权范围、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受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出详细说明,并提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坚决杜绝一推了之,努力用我们真诚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赢得代表满意和群众认可。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