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4:34:45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省法院收到大会秘书处转办代表建议3件,省法院派出由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共32人组成的16个旁听组深入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主动收集代表所提建议8件。在对建议认真梳理、规整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办理部门和责任领导,限期督办整改,确保建议及时办理,达到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的目的。现将省高级人民法院代表建议办理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大会秘书处转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针对“关于请求把东乡族、保安族法官纳入双语法官”的建议,持续推进民族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省法院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法院的双语法官培养工作,计划到2020年前,培养双语法官200名,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熟悉民族宗教政策、数量比较充足,能够满足全省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队伍。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特别是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中,省法院和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对东乡县法院和积石山县法院(两个法院年人均办案数均在70-80件),按照核定员额数90%的比例选任员额法官。下一步,省法院将结合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将东乡族和保安族的特殊性及东乡族保安族法官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告最高法院,请最高法院根据我省这两个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尽早将东乡族保安族法官纳入双语法官的范畴,使这两个少数民族的双语法官直接进入员额,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培养力度,不断加强我省临夏地区法院的人才队伍建设。
 
  2、针对“关于解决甘州区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建议,多措并举,化解矛盾。一是积极协调,努力增加政法编制和法官员额。省法院党组历来重视甘州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协调编制、组织等部门,努力为甘州区法院增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2008年以来,省法院党组经协调省编办先后三次为甘州区法院增加编制共31名,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甘州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司法体制改革启动后,按照中央“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把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员额比例的基数”的政策精神,结合甘州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省法院党组在全省法院员额比例控制在39%以内的基础上,以甘州区法院中央政法编制和地方事业编制为基数,以42%的员额控制比例核定甘州区法院的法官员额60名,首次入额法官56名。在第三批入额工作中,又为甘州区法院增加机动员额10名。二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配备审判辅助人员。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甘组通字〔2016〕128号)、《关于印发〈甘肃省省以下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的通知》(甘高法政〔2016〕21号)精神,甘州区法院作为甘肃省省以下内设机构试点法院,正在有序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内设机构试点改革,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进行管理,并结合法院审级、人员结构、案件数量等因素,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1:1:1的模式,分类组建与案件相适应的审判团队,配备与法官数量相当的法官助理和聘任制书记员,使法官真正从审判辅助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心致力于案件的审理,从根本上缓解法官办案压力。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要求甘州区法院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诉讼程序效能,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让审判全程提速,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积极发挥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各类治理主体作用,完善诉讼对接工作平台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促进纠纷诉前分流,减少法官办案压力。
 
  3、针对“关于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切实破解执行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议,制定、落实相关工作实施意见。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拍卖处置涉案财产以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为原则,其他方式为例外。对除鲜活、易变质物品之外其他财产,不宜采取网络拍卖方式处置或需要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处置的,应当由执行法院合议庭作出决议,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层报省院执行局审查批准。全省各级法院确定网络司法拍卖首次起拍价,一律以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为准,流拍后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幅一律为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标准确定起拍价的,应当由执行法院合议庭作出决议,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层报省院执行局审查批准。
 
  2017年全省17个中院,97个基层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网、京东网、中拍网等最高法院确定的五家全国性网络拍卖平台,运行状况良好。全省法院仅在淘宝网的网拍次数达288次,网拍标的物189件,完成网拍流程的96件,成交标的物91件,成交金额30875万,成交率94.79%,溢价率53.09%。二是由于最高法院《规定》确定了网拍优先原则和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为人民法院,除不适宜网拍的财产外,一律通过法院自主网络拍卖的方式实施,不再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以及网络司法拍卖除了支付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外,一律实行零佣金,如开展网上和现场同步拍卖,势必涉及佣金问题,故无法开展网上和现场同步拍卖。三是对暂时无法配备专门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人员的法院以及所涉案件拍卖辅助工作任务量大、专业性强,无法独立完成的法院,《实施意见》规定可以将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专业拍卖机构承担。另外,省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负责选定和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拍卖机构;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确定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拍卖机构名录。全省各级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实施拍卖辅助工作的,应当由本院司法技术部门从省法院公布的拍卖机构名录中,由当事人协商或摇号选定。《实施意见》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标准及承担、机构的选定等也作出了规定。
 
  二、主动收集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4、针对“加强法官培训,特别是基层法官和双语法官培训”的建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落实《2015年-2019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2016年-2018年全省基层法官轮训计划》,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素质”的要求,坚持以调训为主和省法院自主举办各类培训班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全省法院干警特别是基层法官和双语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一是扎实做好全省法院干警调训工作。今年截止8月底,全省法院选派233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43期培训班,计划175人,超额调训58人,基层法官120人,完成调训率133.14%;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培训工作,选派5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培训。二是全力抓好自主培训。举办全省法院审管负责人培训班2期,参训人数共计246人;开展院机关和直属法院厅级领导的全员轮训,参训人数共计290人。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培训形式。大力开展在线教育,多角度全方位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组织院机关处级领导90人参加为期3个月的全省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及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四是持续做好双语人才培养工作。重点抓好全省政法干警藏汉双语提高班、强化班,继续深化省际合作,加大委托培训、挂职交流力度。省法官学院举办全省政法干警藏汉双语提高班等20期培训班,参训人数共计2542人;举办为期6个月的100名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法院系统20名干警参加培训;分别选派7名干警赴西南民族大学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习,选派10名干警赴西藏高院参加为期20天培训;按照最高法院和国家民委要求,邀请西南民族大学专家对我省62名藏汉双语法律人才进行考核考察。经多次汇报和积极协调,最高法院和国家民委将在舟曲基地设立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加大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工作。
 
  5、针对“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政策水平”的建议,健全制度,创新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一是积极推进陪审员管理工作。在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考核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以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精神为宣传重点,引导公众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提升潜在候选人的积极性,为下一步改革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将大规模集中培训与小范围分类培训有机结合,省法院连续举办新增选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各中基层法院采取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例研判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因需施教。2017年全省法院共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6065人次。四是创新陪审员培训模式。采取集中面授培训与同步网络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将法律基础知识、证据规则、审判纪律等作为培训重点,综合运用庭审观摩、案例教学、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教学形式,促进陪审员法律政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6、针对“加强队伍内部监督”的建议,预防惩治并举,进一步强化队伍监督。一是把握形势任务。根据全省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关于“准确把握形势,积极推进廉洁司法建设”的要求,省法院紧紧围绕“六个严查”、“四种形态”,进一步确定纪检组、监察室的10个重点任务和103项具体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省法院监察室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信息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督办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印章使用制度等,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初步建立较为严密的制度管控体系。三是加大整改力度。根据《省法院党组对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中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11个问题,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做好对省法院党组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视,细化和制定整改措施及任务,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结合省法院“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紧盯“四风”、“六难三案”及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在节假日对兰州、白银、临夏、定西等中基层法院和法庭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4大类13个问题进行通报,逐一督促整改。先后对庆阳、平凉等中基层法院和法庭开展司法巡查,现场查纠并严肃处理84个项纪律问题。四是层层靠实责任。认真落实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零查处”问题集体约谈会议精神,不断加大违纪违法线索审查力度。截止目前,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2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83人,通报批评、谈话诫勉及组织处理53人(次),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21人(次)、重处分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人(次)。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座谈会,部署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省法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17名中院院长以及各分管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体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五是拓宽廉政渠道。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结合司法工作特点,创新“一书一卡一台”廉政提醒新模式,推出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廉洁司法提醒卡》。依托省法院手机短信平台,编辑发送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利用信件、来访、网络、电话等“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依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设立专人及时受理举报来访,将反映省法院机关各部门及人员、各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问题的举报内容作为审查重点,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六是规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督导省法院党组、各部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双重组织生活、警示教育、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组织生活质量,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检视和灵魂洗礼。
 
  7、针对“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支持,改善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层法院车辆配置”的建议,积极协调争取资金、项目,加强审判保障。坚持“基层优先、坚持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方针,“十二五”以来省法院为“两庭”建设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项目61个(审判庭项目38个,人民法庭项目23个),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约6.09亿元,省级预算内建设资金3.37亿元,建设规模约34.01万平方米。其中,建成33个,在建22个,即将动工1个。省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和各级财政的支持,筹措资金,落实配套条件,促使“两庭”项目整体推进。将全省上划的非税收入中的1.5亿元作为弥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缺口资金,用于化解基层法院“两庭”债务。省法院又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筹集资金6060万元,为中基层法院配备巡回审判(执行)车101台,充分保障基层法院的办案用车需要。
 
  8、针对“加强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大力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阳光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召开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制定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目标,各中级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都成立了信息化工作专门机构,建立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将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已建成了到中级法院100M,到基层法院20M,到派出法庭8M的法院专网,并全面覆盖派出法庭。持续开展了科技法庭的建设,全省法院共建成了423个科技法庭,实现了全省范围审判信息数据传输、远程视频会议、死刑复核远程提讯、远程多方办案、庭审观摩、远程培训的互联互通。
 
  坚持“互联网+司法公开”,建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于“一网”的甘肃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10类70余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4类100余项审判信息,实现裁判文书网上可查阅、审判执行信息网上可查询、诉讼材料网上可收转、信访投诉网上可受理、诉讼文书式样网上可下载。坚持“互联网+接访”,推行远程视频接访,全省107个法院设置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坚持“互联网+立案”,建成远程视频预约立案平台,制定《远程视频预约立案工作规则(试行)》,全省共有17个中级法院、40个基层法院分别开通、启用远程视频预约立案平台,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立案服务。坚持“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建立一体化、对外提供“一门式”诉讼服务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电话、网络在线、窗口等诉讼服务。坚持“互联网+申诉”,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当事人可在线申请、在线查询,法官可在线审核、答复处理,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丰富接访手段,提高接访效率,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坚持“互联网+廉洁司法”,建设了“全省法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与省委政法委涉案财物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刑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了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三方数据互联互通,为监狱网上报送、法院网上审理、检察院网上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建设了领导过问案件管理系统,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9、针对“推进涉诉信访问题集中处理”的建议,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集中处理,化解矛盾。全省法院不断巩固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经验成果,落实好已经形成的有效化解措施,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新模式,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化解,按照“四定一包”化解模式,责任到人,包案化解,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二是评查已排查出的涉诉信访案件,以排查促评查,以评查促化解,对评查为有审判瑕疵的案件,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对于确有困难的,依法做好救助工作;对评查为错案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处理,对当事人的诉求依法处理到位;对经评查审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论正确、文书规范的案件,依法理性地给涉诉信访人释法明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三是推进涉诉信访第三方介入化解工作,推进建立多元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新机制,促进涉诉信访案件的集中处理工作。四是建立督查制度,成立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督查组,院长、庭长要亲自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听取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反映和解决。
 
  10、针对“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全省法院按照“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依法适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实施知识产权审判“精细化管理、精品案审判”的“双精”工程,将新类型案件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办成在案件所属领域有积极影响、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所创新、在法学理论上有所突破的案件。将社会关注、影响面广、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案件,办成审理程序合法且实体裁判准确,体现立法原则和法律精神、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裁判结果能够被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案件。严把案件质量标准,把推进庭审实质化和改革庭审方式结合起来,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实现审限内结案率、裁判文书上网率、公开开庭率、案件归档率四个100%。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透明高效。探索和实行专家辅助人制度,针对法官对财务账册、审计报告等金融、财会专业知识不够熟悉的情况,大力提倡专家辅助人制度,批准或要求当事人委托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人士出庭,对销售数额、行业利润率、同类产品单价及财务报表等作出评价和说明。省法院先后制定《审判流程权力清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办理案件审限超期责任追究办法》、《省法院民三庭审判长主办案件裁判文书复核制度》、《民三庭关于建立与案件当事人约谈机制的意见》等35项审判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科学化审判管理模式。同时,省法院将有效管用的审判管理制度向全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进行推广,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三是推进常态化联动,打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行政管理、执法部门沟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今年4月将省农科院寇思荣、田斌2位专家纳入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库,授予聘书。组织甘肃省知识产权局、甘肃省版权局、甘肃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积极探索我省如何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促进了法院与行政部门的交流与联系。四是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省法院举办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十五周年成果展等系列活动,成果展以图片、文字、实物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了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历程、审判体系、公正司法、联动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在4.26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甘肃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举办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科研院所等活动。省法院与兰州中院共同就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组织公开庭审观摩,甘肃省电视台、甘肃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报道和采访。同时,全省各级具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法院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同步庭审网络直播,营造了强大的集中宣传声势,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五是深入调研,统一执法理念和裁判标准。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推动个案审判与类案研究相结合,不断完善调研工作制度,确定调研主题,制定调研方案,加强调研,围绕“我省知名商标司法保护”、“规范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程序及裁判方法”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实地调研,推动形成共识,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执法标准。
 
  11、针对“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对青少年犯罪、校园欺凌,加大法制宣传”的建议,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一是联合团省委、甘肃省健康教育所,组建全省“青年志愿者普法行动”讲师团开展青少年法律巡讲活动,向武威市第十九中学、民勤县第四中学、金昌市金川总校第二中学、永昌县第四中学、永昌县第七中学和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近6000名学生做题为“别让校园欺凌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阴影”、“艾滋病防控的十个问题”的讲座。二是在全国第54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省法院青年干警志愿者走进兰州市安宁堡小学,与200名师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宣读《向雷锋同志学习倡议书》,弘扬雷锋精神。三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兰州市第十九中学,为700余名师生进行法制专题讲座;为兰州市安宁堡小学、水车园小学、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小学和中学赠送“七五普法”《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和《宪法读本》近千本。四是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我们在路上”为主题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系列活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座谈会。五是联合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小学,为师生、家长开展“共筑爱心网,陪伴孩子健康成长——解读学习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针对诱发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行为的原因,从认定校园欺凌的界线入手,提出学校、老师防治校园欺凌的对策和方法。六是在全国第22个中小学生法制宣传周来临之时,为兰州市水车园小学2400名学生做了“别让校园欺凌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阴影”的讲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代表对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迫切要求和殷切希望,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专业性之深、实践性之强、理论性之高深感敬佩。广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服务保障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