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4 17:08:41

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7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积极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强化收入征管,推进财政改革,着力保障重点支出,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并同步实行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考虑净上划中央增值税收入因素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为221.9亿元。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1亿元,为预算的98.7%,同比增长58%。加上中央补助、政府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市县上解等,总收入2879.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4亿元,为预算的90%,同比下降8%(主要是中央车购税、可再生能源等补助减少所致)。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债券转贷及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2808.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70.8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与向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增加2016万元,主要是在库款报解整理期,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增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数支出减少4878万元,主要是整理期内清算核减了上下级政府间重复列支的支出。
 
  省级收入中,税收收入159.7亿元,为预算的85.6%,同比下降0.4%;非税收入59.5亿元,为预算的112.8%,同比增长29.6%。省级支出中,农林水事务支出74.5亿元,同比增长7.5%;教育支出84.7亿元,同比增长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亿元,同比增长11.1%;科学技术支出12.7亿元,同比增长7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亿元,同比增长1.2%;交通运输支出167.7亿元,同比下降25.7%(主要是中央车购税补助减少所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亿元,同比增长76.6%(主要是中央支持工业转型升级补助增加、省级一次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因素所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亿元,同比增长25.7%;债务利息支出19.2亿元,同比增长47.7%。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43.9亿元,预算执行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清理收回存量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等补充32亿元,年末规模为75.9亿元,占省级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的3.1%,低于5%的控制比例。
 
  省级预备费6亿元,当年没有安排支出,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预算周转金年末余额3026万元。当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亿元,同比下降31.6%,其中:因公出国费2129.7万元,增长39.8%(主要是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相关的出访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亿元,下降38.7%;公务接待费3382.8万元,下降17.7%。省级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823亿元,比上年增加118.7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返还性补助51.8亿元,增加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42.2亿元,增加64.4亿元;专项补助729亿元,增加47.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返还性补助合计1094亿元,占转移支付补助总量的60%。2016年,我省共发行新增政府债券236亿元,其中:安排省级101.1亿元,分配市县135.9亿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省级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已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9亿元,完成预算的123.3%,同比增长15%。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总收入137.4亿元。当年支出90.1亿元,完成预算的86.2%,同比增长14.6%。加上上解中央、补助市县、调出资金,总支出122.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4.5亿元。基金收入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8.1亿元,同比下降1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6亿元,同比增长141.4%;车辆通行费78.2亿元,同比增长4.5%;彩票公益金收入10.1亿元,同比增长5.5%。基金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84.2亿元,同比增长11.5%。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比执行数增加600万元,主要是整理期市县上解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决算数比执行决算数减少2000万元,主要是省级执行中垫付市县专项债券利息支出,整理期内市县上解后予以冲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总收入34.9亿元。当年支出29.7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总支出为34.2亿元,完成预算的98%。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7亿元。省级收入中,企业利润收入3.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8亿元。省级支出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9亿元,其他支出8.8亿元。当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21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支出18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累计结余344.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64.8亿元,支出160亿元,累计结余285.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21亿元,由省级统筹用于弥补市县缺口,当年未形成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6亿元,由于政策未启动实施当年未形成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5.6亿元,支出12.6亿元,累计结余14.6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6.7亿元,支出6.3亿元,累计结余3.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2亿元,支出0.8亿元,累计结余4.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2亿元,支出0.7亿元,累计结余12.1亿元;生育险基金当年收入0.33亿元,支出0.26亿元,累计结余0.5亿元。
 
  省级决算草案在报省政府审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省审计厅审计。四本决算具体情况及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同时,我们还向会议提交了扶贫贷款、环保专项等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供参阅。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努力保障重点支出,民生保障持续增强。审计部门反映,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同时也指出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二、2017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10亿元,为预算的49.5%,同比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274亿元,为预算的48.3%,同比增长6.3%;非税收入136亿元,为预算的52%,同比增长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0.6亿元,为预算的57.7%,同比增长10.2%。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0件为民实事省级下达资金167.4亿元,为预算的71.7%。1-6月,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其中:因公出国费531万元,下降2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亿元,下降17.1%;公务接待费7252.5万元,下降24.9%。政府性基金收入161.6亿元,同比下降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8.3亿元,同比下降18.2%。基金支出142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同比下降14.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和中央补助,累计支出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8.7亿元,支出272.6亿元,累计结余836.9亿元。
 
  今年以来,面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和第三产业增速放缓、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增加等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抓好预算执行的同时,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截至6月底,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97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88.4亿元,增长10%,高于全国平均增幅0.3个百分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5亿元,增长10.9%,高于全国平均增幅0.9个百分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82.5亿元,增长19.8%,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资源能源型地区阶段性财力补助9.6亿元,增长59.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9.1个百分点;扶贫资金71.8亿元,增加12.1亿元,增长20.3%。财政部核定我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0亿元,置换债券额度370亿元。同时,中央财政在首批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资金规模达到576亿元,90%以上切块到县,集中用于精准扶贫。其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整合中央20项、省级14项涉农专项共126.8亿元,根据“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由贫困县自主安排使用。完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延长贷款期限,帮助农户巩固脱贫致富成果。完善产业扶贫贷款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前期工作,推动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同时,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基本目标,多渠道筹措资金,有效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社会救助、技能培育等政策落实。
 
  (三)有效保障重点支出。上半年,全省10类民生支出1407.1亿元,占总支出的81.8%。教育支出292.9亿元,全面落实学前、高中、高职、中职等教育各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进行政村幼儿园、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实施。社会保障支出299.2亿元,及时落实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提标政策,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百千万”行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改革。医疗卫生支出198.8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节能环保和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9.8亿元,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环境污染治理等政策,支持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同时,积极筹措资金22亿元,推进兰州、武威国际陆港等建设;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兰州新区开发建设支持力度。
 
  (四)稳步推进财税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改革试点政策,全省试点企业达到19.9万户,总体税负平均下降3%,净减税费12.9亿元。持续开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省已收回资金25.8亿元,有效增加了扶贫、教育等重点领域投入。按期公开了各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省级及时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发行政府债券408.2亿元。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整治和财政扶贫资金、草原生态保护奖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抓主抓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
 
  (一)狠抓收支管理。坚持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杜绝虚收空转。紧盯中央政策取向和预算安排,精心谋划,主动对接,重点争取生态保护修复、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督促市县和部门靠实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通报,严格兑现奖惩,着力抓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确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
 
  (二)落实扶持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认真落实“三重”“三一”工作方案,支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激励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引导扶持力度,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制度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祁连山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三)加强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债务监管。全面清理整改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坚决禁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PPP及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和社会监督。健全考核评估、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高风险地区积极化解存量债务。
 
  (四)推进财政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分步骤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大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督促市县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使用自身收入和财力补助,确保职工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民生政策落实。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严控新设基金,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运营和退出机制,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带动作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重点项目、重大民生政策评价范围,推进部门综合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主动作为,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