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7:31:11

关于甘肃省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7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东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的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三重”“三一”工作方案落实,努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上半年,全省完成生产总值2993.0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一季度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8%,增速提高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9%,增速回落2.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5%,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出“同比形势依然严峻、环比止滑势头明显”的特点。
 
  一是农业形势基本平稳,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预计夏粮产量303.9万吨。粮食播种面积3885.79万亩,同比下降1.5%;蔬菜、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面积增加近100万亩。畜牧业生产平稳,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
 
  二是工业生产环比提高,企业效益逐步改善。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29.7亿元,同比增长1.9%,6月份环比增长18.4%。新动能不断积聚,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对规上工业的贡献率为31.6%。1-5月,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62.4亿元,同比增长7.9倍。33户省属监管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7.28亿元,同比增长33.75倍,6月份环比增长114.84%。
 
  三是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投资总量逐月增加。6月当月,全省新开工项目2148个,较5月当月增加204个,占新开工项目总数的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8.7亿元,今年首次超过千亿元,比5月份增加268亿元,环比增长35.7%,其中一、二、三产业投资环比分别增长37.1%、24.7%、39.9%;民间投资完成446.4亿元,比5月份增加118.6亿元,环比增长36.2%。
 
  四是消费品市场加快发展,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6.4亿元,同比增长8.9%,6月份环比增长3.8%。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26.7%。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24.8%。接待游客1.07亿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7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8%和26.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8%。
 
  五是财政收支增速回升,金融存贷运行平稳。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1亿元,同比增长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0.6亿元,同比增长10.2%,6月份环比增长60.3%。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分别为18254亿元和171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和14.5%。
 
  六是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33.03万人,同比增长6.7%,完成全年任务的82.6%;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475.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5.2%;创劳务收入592.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47.8元,同比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4.9元,同比增长7.9%。
 
  总体来看,全省经济运行基本平稳,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业运行疲软。6月份,全省有27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月产值为0,影响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降低4.3个百分点。二是投资形势严峻。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14.6亿元,同比下降36.3%,一、二、三产投资同比分别下降42.3%、53.1%、24.8%。新开工项目6122个,同比减少5834个。项目储备明显不足,建设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10080个,比去年同期减少5997个。资金到位趋紧,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2591.2亿元,同比下降41.6%。三是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市场主体体量小,现代农业、品牌农业发展步伐缓慢。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金融、科技、人才等要素保障不足。县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矛盾突出。四是实体经济实力有待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缓慢,重化特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任务重,延链补链项目少,上下游配套不够紧密,新旧动能转换较慢。五是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路水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贫困人口就业技能等软硬短板和产业带动扶贫能力弱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六是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较重。水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生态保护建设任务与资金投入不足矛盾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上半年,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聚焦着力重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小康进程不断加快。一是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472个,完成投资17.77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88亿元、建档立卡户省级融资平台统筹资金89.5亿元、非建档立卡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89亿元。调用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弥补中央预算内投资缺口。二是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投资19.6亿元建成农村公路3461公里。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D级危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下达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6亿元,开工4.99万户。在73个县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位资金5.1亿元。三是多元富民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块安排3000万元贴息支持29个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开展网络扶贫试点工作,落实农发行100亿元意向性信贷额度。四是帮扶力量不断加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对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与天津市、福州市、青岛市签订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有序推进。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发展支撑持续增强。一是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编制项目建设“六个清单”,建立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开展前期项目审批办理工作月活动,省级领导带头包抓重大项目,组织项目观摩督查活动,120个省列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79.8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0.77%,比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宝兰客专开通运营;中兰客专开工建设,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总已同意全线一次性报批可研,兰州至合作铁路已开展双线、200公里/小时标准可研调整工作;平凉至庆阳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陇南成州机场投资完成率达85.5%,庆阳华池、酒泉百立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已开工在建26.25公里,完成廓体浇筑18.79公里。民勤红崖山水库加高扩建工程和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已完成总体任务的70%,引洮供水二期工程进展顺利。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成功投运,累计建成并网水电装机867万千瓦、风电1277万千瓦、光电766万千瓦。二是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9.3亿元。出台《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举办重大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签约仪式,签约项目20个,总投资2980亿元,意向融资370亿元。三是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编制《2017年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在北京市举办了世界500强走进甘肃对接交流会,引进了杭萧钢构、凯迪生态科技等知名企业,并推介了206个、总投资2116亿元的重点招商项目。第二十三届兰洽会成功举办,一大批符合条件的项目相继签约,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结构不断改善。一是“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取得新进展。去产能方面,淘汰退出煤矿3处、产能39万吨,彻底关停拆除15家“地条钢”企业。去库存方面,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13.46个月,库存总量进入合理区间。去杠杆方面,5家银行与4家企业累计达成市场化债转股意向金额810亿元;1-5月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6%,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降成本方面,全面推开营改增累计减税33.33亿元,减税面达98.78%;落实中央取消或停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预计年减负4.35亿元;取消6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减负0.5亿元;全面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预计年减负8.25亿元;组织开展直购电交易,降低用电成本约17亿元;实施商业峰谷分时电价试点改革、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免征新增工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等降成本措施,年降成本约6亿元;继续落实降低天然气价格改革措施,年降成本约14亿元;1-5月规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6.5元,同比下降0.4元。补短板方面,6月份,全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133.1亿元,较5月份增长39.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9.9亿元,增长31.6%;道路运输业投资111.0亿元,增长50.5%;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23.1亿元,增长45.9%。二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出台《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及5项配套措施。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鲜活农产品贮藏能力达800万吨、烘干能力达40万吨。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4个。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土地流转率达24.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980个,家庭农场达769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6万家。三是实体经济发展步伐加快。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组织实施5000万元以上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850个。深入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智能制造、工业强基、高端装备创新和绿色制造“五大工程”建设,启动镍钴新材料、聚芳硫醚创新中心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达到11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58户骨干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73.15亿元,同比增长21.86%。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张掖丹霞、黄河三峡等大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成功举办第七届
 
  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
 
  (四)不断强化创新驱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一是创新能力持续提高。继续推进“六个一百”技术创新工程,加速投放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科技贷款增信基金风险补偿金(风险池)3亿元全部投入使用,放大投入科技创新授信贷款30亿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二是创新主体加快培育。出台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方案,兰州市城关区被认定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新认定专业化众创空间15家,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兰州科技大市场入驻金融、创投、孵化器等机构552家,注册企业和创业团队3957家(个)。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实施大规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在西北率先建成“全光网省”,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用,支持工业云平台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发展。三是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改革激励政策,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启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凝练科技重大专项30项,完成科技成果及技术交易9253项,新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3个。
 
  (五)大力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有效激发。一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38项;分四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7项;编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将工商登记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工商登记业务100%网上流转。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县级以上全部建立政务服务中心,85%的乡镇(街道)设便民服务站点。二是国企国资改革稳步推进。33户省属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13户企业整体或主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新增上市企业2户,混合所有制企业达273户。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推进。6户中央下划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3户试点企业与属地政府签订了“三供一业”移交协议。初步建立了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精减下放管理事项11项。三是价格改革成效显著。有序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放开了6项政府定价项目,下放4项政府定价项目由市县管理。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成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电量280亿千瓦时;不再单独明确省内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开展甘肃电网输配电价历史成本监审和水平测算,强化对输配环节价格监管。认真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促进淘汰过剩产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制定《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政策。四是财税金融改革有力推进。完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制度,将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到25%。省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压减到85项,增加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陇萃堂等5家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176家企业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新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3家。组织开展金政企项目资金对接活动,签约金额1196.5亿元。五是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和兰州国际港务区开展“单一窗口”建设试点。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企业行政许可权利事项减为2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在俄罗斯、泰国新设2个商务代表处,中欧、中亚货运班列及南亚公铁联运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
 
  (六)着力推动绿色协调发展,民生福祉继续增进。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坚决整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保护区144宗矿产权已停产停工143宗,42座水电站全部完成水资源论证复评并逐项提出处置意见,25个旅游项目已完成整改14个。制定了祁连山地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正在抓紧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等方案,《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获中央深改组通过,重点整改任务初见成效。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兰州市、敦煌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白银市、庆阳市(西峰区)被确定为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3%,3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二是区域发展更趋协同。印发了《甘南州夏河县阿木去乎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启动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切块下达省民族经济建设资金2000万元。批复实施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和临夏经济开发区两个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甘肃省“十三五”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全面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451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每年3500元。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1.09万套,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0.22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8亿元支持551所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全力推进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省统筹“三校一区”58栋单体全部封顶。全省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启动并探索构建省级专科联盟和技术联盟、城市区域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远程协作网等医联体建设模式。完成469个“乡村舞台”(贫困村131个)和15个未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全省要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统揽,以“三重”“三一”工作方案为总抓手,对症施策,精准发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在推动经济止滑回稳上取得明显进展。
 
  (一)聚焦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大力开展“绣花式”扶贫。一是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通过专项稽察、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县市区牢牢守住实施搬迁四条政策“红线”,确保年内完成总投资60%、住房投资75%的目标。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紧盯路、水、电、房等瓶颈制约,不断加强村组道路、渠道衬砌、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造、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建设农村公路1万公里、建制村100%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三是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用好1000亿元产业扶贫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延期政策,开展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继续推进科技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加大劳务培训和输转力度,多措并举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力度。推进文化惠民扶贫项目,实现贫困乡镇综合文化站、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全覆盖。
 
  (二)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加强投资调度管理。继续推进项目清单管理,加大项目督查稽察力度,推进项目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加快资金预算支出和拨付进度,争取完成更多新的投资量和实物量。通过联审联批等措施加快项目前期进度,尽快扭转新开工项目减少的不利局面。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落实项目考核激励奖惩机制。认真谋划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充实项目储备库,做到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二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领导包抓项目责任,省市县联动解决项目观摩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兰州中川机场三期扩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中兰客专、渭源至武都高速公路、引洮供水二期等在建项目,争取开工建设嘉峪关铁路综合货场、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新校区等项目。三是破解项目实施难题。探索设立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省上确定的土地补偿标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通过PPP、建立担保基金、投资基金和风险补偿金等模式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步伐。四是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座谈会,着力破解融资难、成本高、审批慢等瓶颈难题。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积极招商引资、招展招会、招才引智,瞄准国内外前沿技术、领头企业和领军人物,开展精准招商,强化跟踪协调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的督查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和奖励制度。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一是狠抓“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全面完成淘汰退出煤矿10处、产能240万吨的目标任务。推进4户省属企业与银行达成的债转股框架协议落地。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积极探索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单化管理;加大输配电价改革力度,通过实施直购电交易、综合电价扶持、商业峰谷分时电价试点等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二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探索创新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大力发展“戈壁农业”,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加快提升农业比较效益。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办好甘肃首届农博会。三是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一业一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制定并实施石化、有色、冶金、新材料和核产业五个行业“一业一策”专项行动方案。加快中核甘肃核产业园建设进度。推进金昌国家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建设,加快打造动力电池材料、水性材料、碳纤维等新兴产业集群。“一企一策”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停产企业尽快复产,跟踪衔接争取增加石化和烟草加工指标。落实小升规企业补助等优惠政策,确保全年规下转规上企业数达到200户以上。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发展体验经济、共享经济,催生一批新业态、新企业、新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加快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动能接续转换。一是大力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认真落实兰白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全力推进“六个一百”技术创新工程,争取国家批准设立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的对接,用好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和已经设立的科技投资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兰白试验区集聚,吸引创新企业在兰白试验区落地。二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创业就业孵化示范等基地培育建设。争取国家新认定3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1-2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20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好兰州、白银和敦煌等市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推进网络扶贫试点省和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争取国家认定新型智慧城市。做强做优兰州科技大市场、张江兰白技术转移中心、北京大学和中国科技大学技术转移甘肃中心。培育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进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加快军民联合创新平台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
 
  (五)加快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规划。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确保完成营造林35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加快推进甘南、定西、兰州、酒泉4市州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广甘南全域无垃圾治理经验,积极建设生态产业园,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二是抓好环境治理保护。坚决彻底抓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出台差别化矿产资源和水电开发项目退出方案,全面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抓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减排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和河流纳污管理;加大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等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确保国家下达的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三是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巩固提高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成果,深入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农业循环经济和大宗产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3大基地建设行动。抓好有色、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清洁生产,全面推进工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实施清洁供暖工程。推动排污权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六)统筹城乡区域协调,提升发展整体水平。一是着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稳步推进扩权强县。加快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发展壮大一批特色鲜明、辐射范围广、发展潜力大的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稳步增加银行机构营业网点,支持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破解县域经济发展融资瓶颈。二是加快兰州新区发展。统筹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和生态保护建设,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优化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人口聚集,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产业,加快把兰州新区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综合型现代新城。三是提升开发区支撑带动能力。出台《关于加大协作力度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抢抓国家开发区目录修订时机,争取我省66个开发区全部纳入国家新版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实施污水处理厂运营达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积极引进专业团队、金融机构入驻园区,提高园区产业承接能力。四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抓好7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及肃州区、临洮县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将会宁、麦积、华池3县区纳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配合国家完成兰州—西宁、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小镇、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促进城乡相互融合、协同发展。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发展动力活力。一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大力推行并联审批、“一个窗口服务、一站式审批”等模式,今年8月底前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网深度联接、全程监管。年内实现省市县三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办理,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快推动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有序推进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加快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三是加大价格改革和监管力度。推进落实《甘肃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甘肃省定价目录》。取消随电价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调整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疏导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矛盾。扎实推进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评估完善新能源供暖电价支持政策。加大农业综合水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力度。积极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加快“12358”价格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加强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及景区门票价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一是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快兰州、武威、天水三大国际陆港和兰州、敦煌、嘉峪关三大国际空港建设,积极申报兰州国际港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现代物流、口岸平台、国际贸易为重点,着力推进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和中欧、中亚、南亚国际货运班列体系建设,全面构建铁海陆航多式联运的“一带一路”黄金走廊。二是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加快酒钢收购牙买加阿尔帕特氧化铝厂、金川公司投资印尼红土镍矿等项目尽快落地。支持电解铝、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富余产能“走出去”,鼓励新能源装备、石化通用设备、建筑工程成套设备、电工电器等装备制造和机电产品输出。积极推进与津巴布韦产能合作和共建产业园区。组织好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区建设论坛。三是促进经贸文化发展。加快外贸企业、外贸产品、国际市场和贸易方式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利用好国外贷款,推进世行贷款甘肃丝路文化传承与创新、亚行贷款“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等平台,促进优秀文创产品“走出去”。
 
  (九)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增进人民福祉。一是全力促进就业增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积极促进分流职工、失业人员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继续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落实《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完善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和具体办法,出台提高业绩考核奖金发放标准等政策,全力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二
 
  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快城乡医保信息联网与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度,着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民参保计划登记工作,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积极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标。认真办好省政府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