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5 10:20:10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6日至8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周多明、王玺玉、李慧、马青林,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4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刘宝珍、张建荣,孙伟、杨志强,樊怀玉、王渊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华,常委会委员王锐、沙拜次力、祁学军、赵春、郭玉虎、郭雄伟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甘肃省鼠疫预防和控制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庆阳市禁牧条例》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玉虎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任命毛生武为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令平为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亚军为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郭玉虎的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撤销郭玉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牛纪南为甘肃省司法厅厅长;决定免去周强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嘉毅的甘肃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决定撤销蒲志强的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