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4:51:36

  ——2017年3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在省委、省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开创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统筹规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科学绘制蓝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抓紧组织起草我省的实施方案。经多次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由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了《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纲要》的原则性要求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举措,明确了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内容设置力求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可操作性强,其中创新设定的内容占到全文的65%,科学绘制了我省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图”。
 
  二是强化工作部署。3月份,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讲话,对2016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细化目标管理。省政府自2011年将依法行政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后,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模式,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年初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印发了《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明确了10个方面共31项重点工作和47项工作指标,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年中对各地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从进度、成效等方面进行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任务落实。年底,分四个考核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省政府将对成绩和排名予以通报,省委组织部也将按照一定比例将考核结果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成绩。
 
  各地各部门采取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等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兰州市、天水市、定西市、酒泉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武威市政府领导先后30次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批示指示。省地税局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选确定了20个基层单位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二、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按照国发〔2016〕5号、9号、10号文件要求,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0项。同时,严把新增行政许可“入口关”,行政审批事项实现零增长。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2609项(含1957个子项)行政许可类事项的预约、申报、办理、查询和结果反馈等实现“一张网”办理。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省级部门第二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53项。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全面梳理编制了259项省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邀请中国社科院专家,对省政府各部门、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与透明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对各地各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评价评议。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中国·甘肃”门户网站转载中央媒体政策解读253条,发布对我省的政策解读190条、省长解读政策7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相关信息348条。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制定《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政府服务更智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35个省政府工作部门的310项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办理、查询和结果反馈,基本实现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行权”全覆盖。14个市州、兰州新区以及大部分县区的权力事项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报办理。通过在省政府政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了省级面向企业和公众的行政许可事项100%全进驻。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实现了所有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结时限在原基础上缩短30%以上。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政务大厅。81.3%的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42.4%的村(社区)建成了便民服务网点,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四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企业年检制改年报制,“先证后照”改“选照后证”,启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比国务院规定的时间提前了半月。截至2016年年底,已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11万份。嘉峪关市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企业办理证照由原来的15—20个工作日压缩到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突出质量,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论证、统筹制定了2016年立法计划。突出生态环境、农村扶贫开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定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制定、修订省政府规章13件。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对现行有效的132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经清理出需要废止和修正的规章目录,待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公布。着手建设省政府规章查询系统,逐步实现省政府规章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以便公众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结合立法法的修改和授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情况,修订《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对政府立法立项、起草、审查、评估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规定,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积极推行委托立法和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全部公开征求意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升。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法规规章颁布后,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刊登形式公开宣传。
 
  三是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发文程序逐步规范,文件质量得到提升。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审查关,完善工作机制,省政府审查市州政府、各部门报送规章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65件,纠正违规文件19件。畅通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审查建议5件。办理企业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1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备省政府规章10件,报备合格率达到100%。对2015年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公布报备目录和备案审查结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四、严格规范,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运行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继2015年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后,省政府又重新修订发布《省政府工作规则》,专设“坚持依法行政”和“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两章,对行政决策的适用范围、法定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作了系统、明确规定,为权力运行设定了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决策权的运行机制。省政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专业优势,将135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行政行为和行政合同交由省政府法制办,从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把关和论证,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省、市、县三级政府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乡镇一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已逐步推开。各级政府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邀请法律专家列席常务会,研究有关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惯例和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有益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是依法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督和民主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省政府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国务院、省委作书面报告,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专题报告。依法接受备案监督,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12件,报备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61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51件,全部按时办结。省政府共收到省政协委员提案736件、建议案2件和调研视察报告9件,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进行批示,相关部门着力抓落实,提案办结率达到100%,建议案、调研视察报告及送阅件中的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和落实。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参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975件,其中,省政府参加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3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46.4%,较上年提高16.1%。庆阳市专门召开了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出庭应诉12人次。
 
  三是深入开展专门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全省监察机关共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796件,问责1502人,其中党纪处分325人、政纪处分304人,组织处理946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通过问责,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自觉性。全省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8084个,查出违规问题资金5078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30.19亿元。通过审计处理,上缴财政资金32.3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63.39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1319条,向有关单位移送案件线索303件,移送处理241人。
 
  五、多措并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有序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了《甘肃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平凉市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定西市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后,市级执法队伍由13支减少到7支,7个县区撤并执法机构42支,下移县区执法权1461项,特别是将综合执法延伸到乡镇,设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所,有效解决了“管的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难题。嘉峪关市整合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成立市场监管局,通过两年来的运行实践,市场监管效率明显提升,为我省市场监管领域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兰州市在西固区推行工商、质监、酒类专卖等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积极探索规范城管执法新途径。省政府法制办与庆阳市政府制定的《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经过3年的试点,效果良好,获得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为我省争得了荣誉,对此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出台了《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系全国首部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和程序的省级政府规章,全国多家新闻媒体关注,《人民日报》进行专题报道,给予了肯定。
 
  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36个,梳理行政处罚条款4015项,细化量化标准15816项,所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部向社会公布,为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了依据。强化主体资格管理,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802个、行政执法人员14170人,执法监督人员302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95场次11160人,全省所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公安交管系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将全省4400余名交通协管员纳入规范化管理。
 
  四是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规范。制定下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14个市州政府对所属部门和县区的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省政府对省直部门875卷行政处罚案卷、8380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抽查。
 
  五是全力推进“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出台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制定完成省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关键环节,提升了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六、多管齐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和解、调解及协调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05件,比上年增加21.5%,受理1533件,审结1443件。其中,撤销207件、责令履行43件、确认违法25件、驳回申请128件、维持796件。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件,受理72件,经审理,撤销5件、责令履行7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申请36件、终止5件。办理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4件。
 
  二是强化对复议工作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培训。编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15年度报告,组织举办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培训班。指导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张掖市、酒泉市、平凉市完善工作规则,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限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行。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学习调研,探索行政复议化解矛盾新体制。
 
  三是扩大、规范法律援助供给。推动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全省共建成9O个便民窗口。制定《甘肃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援助事项服务范围。全省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7万件,受援人数2.5万人,满足了困难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四是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筛选24家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我省63件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促进矛盾有效化解。
 
  五是注重调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定了《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所有双联村聘请法律顾问,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意见,在指导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9.76万件,成功调处19.22万件,成功率98.6%,为全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夯实基础,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坚持将法治教育培训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省政府将法治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国家部委有关领导专家,围绕学习行政诉讼法、环保法、统计法举办了3期法治专题辅导讲座。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甘肃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市县、省直部门和部分执法机构的100名干部参加了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甘肃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配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编印了《甘肃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辅导教材》。在甘肃日报“建设法治政府”专栏编发稿件22篇、6.6万余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审核加载信息11302条。
 
  二是各地各部门通过会议学法、专题讲座、集中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天水市县两级政府共举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58次,法治专题讲座17场次。嘉峪关市人大对市政府组成部门拟任职人员进行全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省工商局党组中心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商事制度改革、国家安全法等11次全省视频讲座,举办了全省工商系统法治机构工作人员高端培训班。省国税局对省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集中法治培训,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9700余人次。
 
  一年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没有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还剩4年时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紧迫感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够;二是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行政决策制度,但是执行不够严格,有因怕麻烦、怕影响工作效率,致使法定决策程序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决策行为还不够规范,决策质量亟需提高。一些地方因决策程序不落实导致决策不合法,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深刻。三是部分领域和单位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不执行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明显的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凸显出执法不严的问题。四是市州政府被授予地方立法权后,因为机构不健全、缺乏立法经验和立法人才,地方立法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发挥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五是政府法制机构力量配备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制工作机构普遍力量薄弱,个别市级政府法制机构科室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尤其不足,与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所承担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职能不相匹配,牵头协调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具体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