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14:44:06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至30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李建华、周多明、李慧、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53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肖庆平、哈里弟,周兴福、郭玉虎,樊怀玉、尚勋武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副主任王玺玉,常委会委员赵春、赵含栋、侯效岐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嘉峪关市立法条例》、《张掖市立法条例》、《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甘肃省鼠疫预防和控制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夏红民辞去甘肃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马少青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宋亮为甘肃省副省长,高志凌为甘肃省文化厅厅长;决定免去杨景海的甘肃省司法厅厅长职务、孙伟的甘肃省文化厅厅长职务;免去杨丽萍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悌先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