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7 11:30:15

  (2016年12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农业农村发展重点,进一步加强农业立法、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涉农立法创新
 
  立足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联合起草、委托起草和自主起草相结合,注重农业地方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了立法质量。
 
  (一)推动修订了《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为了确保法制统一和国家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加强我省农业机械管理,2016年,根据常委会安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启动了《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前介入,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农牧厅密切协作,多次召开修改、论证、评审会议,就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农机质量安全监管、审批权限调整下放等重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做到了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由于准备比较充分、修改比较成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审通过了该条例修正案。
 
  (二)委托第三方起草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草案)》。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对扶贫攻坚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经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与省扶贫办协商,委托兰州大学法学院起草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积极参与,并多次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学者、基层工作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和评估论证。条例修订草案紧扣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部署,对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充分考虑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对扶贫对象认定、扶贫规划制定、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扶贫工作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并对脱贫退出、资源整合、挂钩帮扶等作出了相应规定。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后,已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了一审。
 
  (三)自主起草了两部涉农地方性法规草案。成立立法工作小组,自主起草了《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和《甘肃省促进中药材生产发展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2016年年初,组织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征求了市州人大、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9月份,专门邀请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农委的负责同志对农村生活垃圾条例草案逐条进行了讨论修改,并专程赴全国人大农委征求了意见。12月初,立法工作小组赴省内外开展了实地调研,系统总结了各地的典型经验,详细梳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调研情况对条例草案的重点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基本成熟,计划申请列入常委会2017年制定出台项目。
 
  (四)坚持开展了立法效果评估工作。为全面了解《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实施效果,今年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兰州大学、省水保局组成评估小组,对该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立法后评估。评估小组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先后深入陇南、天水、平凉等地,对水土保持方案制订、措施落实、经费保障、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评估,并采取问卷调查、网上征询和量化打分的办法,对条例文本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协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条例的文本评估、绩效评估以及评估结论与建议已形成书面报告,并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参阅。
 
  二、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实效
 
  本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基本思路,不断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一)精心组织了《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的执法检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张掖、金昌、武威、兰州等地对《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委托天水、临夏等10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11月4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检查前,执法检查组精心制订方案、编印参阅资料,使检查组成员熟悉了法律规定,明确了检查重点;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成员采取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入户查看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检查后,及时召开检查组全体会议,总结了经验成效,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4条对策建议。执法检查报告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后,连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已转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
 
  (二)健全完善了第三方参与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改进人大监督方式,在认真总结上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第三方参与监督机制,继续委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机构,对兰州、白银、张掖、武威、金昌5市的60个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3%。针对个别市州蔬菜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督促整改。
 
  (三)督促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截至2016年年底,已批复建设1个省级、17个市州级、107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成680个重点乡镇、300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目前,全省有2300多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100多家农资门店和1300多个“三品一标”产品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实现了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同时组织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对部分市、县追溯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强化了监督工作。
 
  三、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专题调研质量
 
  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组织开展了贫困地区富民产业培育专题调研。2016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协调成立了调研组,先后深入平凉、定西、临夏3个市州、6个县及部分乡镇、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贫困村,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贫困地区富民产业培育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委托天水、白银、陇南和甘南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了调研。5月初,调研组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通过本次调研活动,调研组掌握了各地发展富民产业的总体情况,总结了典型经验,分析了困难问题,提出了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基础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土地流转、创新金融产品等意见建议。该调研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同。
 
  (二)自主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调研。为推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分赴静宁、庄浪、陇西、临洮、康乐、临夏等6个县,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调研。同时,委托兰州、武威、张掖3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范围内土地确权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总的来看,全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但一些困难和问题逐步显现。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从经费保障、工作规程、政策研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该调研报告已呈送相关领导和单位参阅。
 
  (三)配合开展了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安排和在甘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方案,委员会积极配合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于2016年2月和9月分别赴临夏州和甘南州阿木去乎片区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了调研视察工作。根据调研视察情况,起草了调研视察报告,总结了经验,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四、强化业务培训,巩固拓展专项活动成果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素质提升活动”的总体部署,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这一平台,坚持自主培训和合作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专项培训和综合培训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富有特色、内容新颖的素质提升培训,共培训人员300多人次,基本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全省人大农业机构工作人员全覆盖,人大农业立法、调研、监督和联系涉农代表工作内容全覆盖,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一)组织开展了农业工作专项培训。2016年联合省农牧厅在靖远县举办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暨人大农业工作机构优秀信息员培训班。本期培训活动,专门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围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修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等进行了专题辅导,并现场观摩了靖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特别是把人大干部和政府部门的干部混合编组、互动交流的培训方式,增进了工作交流,明确了工作重点,增强了服务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开展了立法技能培训。针对市州人大农业工作机构在涉农立法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在永靖县组织举办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暨农业地方立法培训班,专门邀请有关专家集中讲授了农业立法特别是农业立法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技术、细节等问题,以及针对法律法规草案如何提意见、如何修改等操作层面的知识、技巧。在此基础上,将培训学员分成两个组,重点就《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逐条逐句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修改。培训学员普遍反映,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针对性更强,培训效果更好。
 
  (三)组织开展了综合素质培训。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创新发展需要,10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大培训中心举办了两期全省人大农业监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重点就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农村制度创新、地方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问题作了专题讲座。通过举办这样高层次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人大农业机构领导干部的业务素养和领导水平。
 
  五、加强工作统筹,注重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重视加强了自身建设。着眼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督促委员会党员干部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等。在集体学习中坚持做到了“两个全覆盖”,即学习人员全覆盖,除支部党员外,还邀请民主党派的同志参加;学习内容全覆盖,凡是要求学习传达的内容和精神,不打折扣、不留尾巴,及时安排学习。继续组织开展“接地气、看农情、提素质”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处级及以下干部分别到渭源县、武都区、榆中县开展了3次主题实践活动,使大家进一步熟悉了“三农”工作,达到了知农事、长见识、察民情、改作风的目的。先后选派4名同志参加了高等院校和相关涉农培训机构举办的高层次培训,拓展了视野,提升了能力。2016年农委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
 
  (二)深入推进了双联行动。选派1名同志担任帮扶队长,先后选派4名干部轮流驻村,深化农委党支部与双联村党支部的互联共建,均衡推动落实双联行动“六大任务”。组织指导选派干部和双联干部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政策,推动了政策法规的落实。结合“大走访、回头看”活动,督促指导乡、村干部和选派干部,有效化解联系村水渠维修、土地流转、农村低保发放、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积极帮助联系村“两委”解决班子建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基固本成效不断显现。对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相关要求,指导双联村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制定脱贫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推动了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到村到户。据统计,年内协调相关部门为武都区蒲池乡杜塄村硬化通社道路2公里,安排100万元资金将两条排洪沟道回填硬化成一条产业路,协调落实50万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和5万元小额民政救灾资金,申请落实精准扶贫小额贷款179万元。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考察了武都区汉林乡汉坪村乔子沟和石家崖沟道地质灾害,并启动了综合治理的前期工作。
 
  (三)积极推进了联系交流。积极主动向全国人大农委汇报工作,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充分利用立法、执法检查、调研、办会等机会,与市州人大加强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相关涉农部门衔接立法计划,通报重点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热情周到地完成了云南、宁夏等兄弟省市人大农委来甘调研的接待任务,考察学习了部分省区水资源管理、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加强了“人大三农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题网站的日常维护,全年共刊发各类稿件326篇,宣传报道了各级人大农业农村工作亮点,展示了形象,增进了交流,推动了工作。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三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农业立法,创新监督机制,强化调查研究,服务和保障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一、立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多个环节入手,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一)建议常委会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自主起草的《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出台项目。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开展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和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争取于9月份上会初审。
 
  (二)建议常委会将修订《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列为预备项目。委员会将提前介入,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并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建议常委会将《甘肃省农作物秸杆资源化利用条例》、《甘肃省节水条例》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列为调研项目。委员会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调研、起草和论证等工作。
 
  二、监督工作
 
  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计划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对《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三、调研工作
 
  重点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各地的典型经验,推动完善政策措施。
 
  (一)建议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四川等省市对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研考察,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培育农村富民产业、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二)由委员会牵头,深入调研省内外农村垃圾管理的相关情况,重点是创新农村垃圾管理制度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修改完善《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提供重要依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
 
  紧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以能力培训、制度建设、委托抽检、信息交流为着力重点,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强化执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依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继续组织举办全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班,不断提升全省人大农业工作机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部分市州和县市区,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针对突出问题,实行跟踪问效。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监管人员和社会公众等,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交流考察、情况会商和政策研讨。三是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四是加强“人大三农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题网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提升工作水平。
 
  五、自身建设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日常工作。按照常委会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或督办工作。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涉农视察、调研的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全国人大农委、各省市区人大农委、省直涉农部门和各市州人大农委的联系,听取建议,交流情况,加强协作,推动工作。扎实推进双联行动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积极帮助联系村、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力争双联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提升委员会工作水平。收集整理近几年农业立法、专题调研、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成果,组织编纂省十二届人大农委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