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7 11:28:34
(2016年12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务实创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立法监督工作
根据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安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修慎立的立法原则和尽力尽责、创新深化、力求实效的监督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立法、监督工作年度任务。
(一)开展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
我省马鬃山边境地区地理位置特殊,维稳形势复杂,边境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地区流动人口、矿山企业大量增加,1998年省政府实施的《甘肃省边境管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边境管理工作需要。我省是全国唯一有边境而没有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迫切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对边境管理进行规范。内司委及早介入此项立法工作,于2015年6月,会同省政府法制办赴酒泉市及肃北县马鬃山镇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边境地区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部分边防派出所、边境检查站。8月份,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的带领下,专赴酒泉市公安边防支队听取工作汇报和立法建议,并赴云南、西藏等省区学习立法经验。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边防总队多次对条例草稿的研究、论证和修改。今年5月,省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草案。内司委研究后认为,条例草案明确了立法宗旨、任务和调整范围,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针对当前边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建议列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时还提出了八条修改建议。条例草案经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后通过。该条例的出台,为我省边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规范。
(二)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至2015年,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推动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开展,常委会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由内司委承担起草决议等相关工作。内司委成立决议起草小组,会同省司法厅,在全省四个市州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草拟了决议草案。决议草案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为指导,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了全省“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并征求了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专项组41个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意见,经省人大主任会议研究修改后,提请常委会审议。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意见报告》基础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开展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至5月,内司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对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召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司法行政部门参加的汇报座谈会,赴兰州市及其所辖城关区实地调研,听取市、区两级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及政法委、人大相关部门、检察机关、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的意见建议,并委托张掖、白银、定西、庆阳、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调研,五市分别报送了书面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报送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告认为,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行政审判体制机制,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行政审判力量不足、审判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判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亟需研究解决等问题,提出了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加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加强宣传和监督、营造良好司法环境、重视解决当前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具体问题等工作建议。
(四)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从8月上旬开始,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带领内司委组成调研组,对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省检察院情况汇报,并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律协相关负责人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赴兰州、武威、白银、庆阳四市及其所辖的四个县(区)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报送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告认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问题,积极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侦查监督基本职责,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新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监督质量不断提高,监督效果明显增强。同时针对侦查监督理念、侦查监督能力、侦查监督质量、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提出了从推进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入手,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加强侦查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监督效能、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侦查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制度等工作建议。
(五)关注和支持人民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今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中央要求各方配合,综合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第七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向执行难宣战甘肃在行动”专项活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为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人大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支持人民法院履行职责。内司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措施、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协作配合为主要内容,起草了“关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建议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作为,支持法院扫清执行工作的“拦路虎”,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带领内司委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兰州、天水、陇南、甘南4市(州)和所辖的8个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省、市、县分别召开人大、政府及其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驾驶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线执法单位、车管所,公路运管基层单位、驾校、农机站、客货运输企业、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室和劝导站、危险路段治理现场,以及各市、县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在网上征求了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执法检查报告,反映了我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工作建议。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了执法检查情况,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会后向省政府转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整改建议。
(二)协助完成遴选聘任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内司委组织人员对北京、上海、河南、重庆、广东等十二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和设立司法监督专家咨询机构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参考常委会立法顾问工作制度、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意见、专家咨询委员遴选聘任办法、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起草了聘任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的实施方案,对咨询专家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遴选办法、聘任条件、工作方式和工作保障等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起草了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实施意见和工作制度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内司委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和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省社科院等单位遴选了15名理论功底好,实际经验丰富的律师、专家学者和退休法官、检察官作为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人选,建议常委会聘任。
(三)开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情况调研
为深入落实省委精准扶贫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内司委决定对我省残疾人小康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内司委组成调研组,从10月下旬到12月上旬,深入定西市、天水市、陇南市开展调研,通过听取政府汇报、与相关人员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省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小康建设以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另外,内司委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培训班,交流了两院组织法修改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接待了江苏、吉林、河北、宁夏、厦门等省市区人大及内司委负责同志来我省调研考察工作,加强了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工作交流。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内司委承办梁英等省人大代表关于加大对两当县老年人养老设施投入的建议,会同办理单位民政厅于7月21日在陇南市两当县召开了现场办理会,邀请梁英等代表参加,民政厅现场答复了办理情况,拨付700万元作为前期资金,以后根据建设情况还会给予支持,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016年,内司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人大机关“素质提升”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内司委党支部及早动手,先学先行,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积极跟进,营造了浓厚的“学做”氛围,取得了积极成效。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促进了作风改进。
(二)扎实开展“素质提升”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制定了落实方案,从工作细节抓起,从提高日常工作质量、办文办会质量、学习调研质量等方面做起,严格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推进。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素质提升活动,全体干部素质明显提升,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干部,通过会议学习、单独谈心等方式,要求全体干部严守规矩、清正廉洁,防止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廉洁自律上发生问题。
(四)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内务司法工作水平,于8月下旬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举办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在开班式上作了讲话,分析了当前人大工作和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和学习培训的要求。培训班邀请了中央党校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委内务室和外事委国际交流室负责同志作了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用法治的力量助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当前国际形势新变化与中国外交战略格局等专题辅导。内司委、内司工委全体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内司工委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五)深入推进“双联”行动。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对联系的北站村贫困对象重新建档立卡,对帮扶对象重新进行了调整,一户一策制定了脱贫措施。帮助北站村完成65公里村社道路硬化砂化、乡村大舞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村社道路亮化工程项目。联系中国人民大学甘肃校友会为丹义小学和初中捐赠图书和体育器材,对28名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是:工作系统性不强,工作创新不足;联系人大代表、了解基层情况不够;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一、立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一)继续做好甘肃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
(二)做好甘肃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监督工作
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做好相关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二)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做好相关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三、调研工作
重点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坚持专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和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巩固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与市州和基层人大工作联系。
五、扎实开展“双联”工作
扎实推进双联行动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以产业带动、基础条件改善和有针对性地扶持联系户勤劳致富、解决实际困难为重点,力争双联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务实创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立法监督工作
根据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安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修慎立的立法原则和尽力尽责、创新深化、力求实效的监督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立法、监督工作年度任务。
(一)开展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
我省马鬃山边境地区地理位置特殊,维稳形势复杂,边境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地区流动人口、矿山企业大量增加,1998年省政府实施的《甘肃省边境管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边境管理工作需要。我省是全国唯一有边境而没有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迫切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对边境管理进行规范。内司委及早介入此项立法工作,于2015年6月,会同省政府法制办赴酒泉市及肃北县马鬃山镇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边境地区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部分边防派出所、边境检查站。8月份,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的带领下,专赴酒泉市公安边防支队听取工作汇报和立法建议,并赴云南、西藏等省区学习立法经验。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边防总队多次对条例草稿的研究、论证和修改。今年5月,省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草案。内司委研究后认为,条例草案明确了立法宗旨、任务和调整范围,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针对当前边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建议列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时还提出了八条修改建议。条例草案经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后通过。该条例的出台,为我省边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规范。
(二)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至2015年,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推动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开展,常委会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由内司委承担起草决议等相关工作。内司委成立决议起草小组,会同省司法厅,在全省四个市州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草拟了决议草案。决议草案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为指导,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了全省“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并征求了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专项组41个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意见,经省人大主任会议研究修改后,提请常委会审议。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意见报告》基础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开展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至5月,内司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对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召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司法行政部门参加的汇报座谈会,赴兰州市及其所辖城关区实地调研,听取市、区两级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及政法委、人大相关部门、检察机关、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的意见建议,并委托张掖、白银、定西、庆阳、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调研,五市分别报送了书面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报送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告认为,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行政审判体制机制,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行政审判力量不足、审判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判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亟需研究解决等问题,提出了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加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加强宣传和监督、营造良好司法环境、重视解决当前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具体问题等工作建议。
(四)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从8月上旬开始,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带领内司委组成调研组,对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省检察院情况汇报,并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律协相关负责人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赴兰州、武威、白银、庆阳四市及其所辖的四个县(区)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报送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告认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问题,积极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侦查监督基本职责,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新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监督质量不断提高,监督效果明显增强。同时针对侦查监督理念、侦查监督能力、侦查监督质量、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提出了从推进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入手,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加强侦查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监督效能、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侦查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制度等工作建议。
(五)关注和支持人民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今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中央要求各方配合,综合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第七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向执行难宣战甘肃在行动”专项活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为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人大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支持人民法院履行职责。内司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措施、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协作配合为主要内容,起草了“关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建议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作为,支持法院扫清执行工作的“拦路虎”,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带领内司委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兰州、天水、陇南、甘南4市(州)和所辖的8个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省、市、县分别召开人大、政府及其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驾驶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线执法单位、车管所,公路运管基层单位、驾校、农机站、客货运输企业、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室和劝导站、危险路段治理现场,以及各市、县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在网上征求了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执法检查报告,反映了我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工作建议。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了执法检查情况,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会后向省政府转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整改建议。
(二)协助完成遴选聘任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内司委组织人员对北京、上海、河南、重庆、广东等十二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和设立司法监督专家咨询机构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参考常委会立法顾问工作制度、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意见、专家咨询委员遴选聘任办法、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起草了聘任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的实施方案,对咨询专家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遴选办法、聘任条件、工作方式和工作保障等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起草了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实施意见和工作制度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内司委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和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省社科院等单位遴选了15名理论功底好,实际经验丰富的律师、专家学者和退休法官、检察官作为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人选,建议常委会聘任。
(三)开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情况调研
为深入落实省委精准扶贫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内司委决定对我省残疾人小康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内司委组成调研组,从10月下旬到12月上旬,深入定西市、天水市、陇南市开展调研,通过听取政府汇报、与相关人员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省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小康建设以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另外,内司委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培训班,交流了两院组织法修改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接待了江苏、吉林、河北、宁夏、厦门等省市区人大及内司委负责同志来我省调研考察工作,加强了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工作交流。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内司委承办梁英等省人大代表关于加大对两当县老年人养老设施投入的建议,会同办理单位民政厅于7月21日在陇南市两当县召开了现场办理会,邀请梁英等代表参加,民政厅现场答复了办理情况,拨付700万元作为前期资金,以后根据建设情况还会给予支持,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016年,内司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人大机关“素质提升”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内司委党支部及早动手,先学先行,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积极跟进,营造了浓厚的“学做”氛围,取得了积极成效。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促进了作风改进。
(二)扎实开展“素质提升”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制定了落实方案,从工作细节抓起,从提高日常工作质量、办文办会质量、学习调研质量等方面做起,严格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推进。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素质提升活动,全体干部素质明显提升,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干部,通过会议学习、单独谈心等方式,要求全体干部严守规矩、清正廉洁,防止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廉洁自律上发生问题。
(四)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内务司法工作水平,于8月下旬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举办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效东在开班式上作了讲话,分析了当前人大工作和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和学习培训的要求。培训班邀请了中央党校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委内务室和外事委国际交流室负责同志作了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用法治的力量助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当前国际形势新变化与中国外交战略格局等专题辅导。内司委、内司工委全体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内司工委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五)深入推进“双联”行动。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对联系的北站村贫困对象重新建档立卡,对帮扶对象重新进行了调整,一户一策制定了脱贫措施。帮助北站村完成65公里村社道路硬化砂化、乡村大舞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村社道路亮化工程项目。联系中国人民大学甘肃校友会为丹义小学和初中捐赠图书和体育器材,对28名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是:工作系统性不强,工作创新不足;联系人大代表、了解基层情况不够;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一、立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一)继续做好甘肃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
(二)做好甘肃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监督工作
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做好相关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二)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做好相关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三、调研工作
重点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坚持专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和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巩固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与市州和基层人大工作联系。
五、扎实开展“双联”工作
扎实推进双联行动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以产业带动、基础条件改善和有针对性地扶持联系户勤劳致富、解决实际困难为重点,力争双联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