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辞职请求的备案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7 09:21:52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决定:接受王增岭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决定:接受陈琳、范志斌、庞波、陶军锋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2016年9月29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晓梅因工作变动调离本省,其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刘晓梅的代表资格终止之后,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行免除。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何振中因病去世,何振中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