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7 09:21:04

  ——2017年1月11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法治建设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惩犯罪、保障人权,维护了和谐稳定,促进了公平正义。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能,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白银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从快批捕跨省作案、强奸残害11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少监禁”理念,着力改变涉罪即捕、以捕代侦等陈旧观念,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减少对立、促进和谐,依法不批捕4053人,同比上升43.3%。着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监督立案180件,追加逮捕289人;坚决纠正利用抓捕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监督撤案289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件。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强化审前把关,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同比上升19.9%。坚持疑罪从无、防错防漏,依法决定不起诉1992人,同比上升96.3%;追加起诉316人,同比上升17%。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件,法院已采纳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63件,法院已采纳44件。
 
  ——加强对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87人,已全部收监服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等问题,认真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1人。切实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98人。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认罪态度好、不影响办案、不需要羁押的75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坚决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体罚虐待等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1人。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强化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9件,法院已采纳99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斗争,参与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促进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工作,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建立观护教育基地30个,依法不批捕364人,附条件不起诉307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创新开展普法教育,省检察院被评为“六五”普法全省先进单位。
 
  二、加大惩防力度,促进反腐倡廉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侦查预防两手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查处贪污贿赂犯罪。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交办督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制度规范,共立案侦查492件744人,挽回经济损失2.69亿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查处级别高、案值大,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要案38人。突出惩治行贿犯罪,严厉打击金钱公关、围猎干部、情节严重的行贿者,立案侦查88件101人。突出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劝返1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3人,追回赃款1517万元。依法对省委原副秘书长兼信访局局长戴炳隆、省绿化办原副主任陈浩文等4名厅局级干部和张家川县原县委书记刘长江、泾川县原县委书记李全中等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
 
  ——坚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采取领办、参办、督办、交办等措施,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130件257人。部署开展查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上述领域渎职犯罪29件61人。指导陇南市检察机关对造成跨省重大环境污染的“11·23”锑矿泄露事故5名责任人立案侦查。紧盯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执法司法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行为,立案侦查170人。
 
  ——持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着力深化“两好两促”专项行动成果,提请省委以“两办”名义印发《甘肃省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监督办法》。不断深化社会化预防,向各级党委提交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66份,开展警示教育8963次、预防犯罪约谈564人次、预防调查158件。积极推进贿赂犯罪源头治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万余次,发现、拦截有行贿记录的单位1343家、个人1043名,净化了招投标市场,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顺利推进,为预防教育常态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利用检察资源,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全省大局,服务发展要务,及时制定实施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16条意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3条规定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20条措施,努力为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双联和精准扶贫工作。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化实化双联扶贫“两当模式”。认真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工作,找准短板、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限时攻克。充分发挥“小康互助组”、“双联互助组”作用,确保真联实扶,促进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建立“精准扶贫培训基地”,分批举办实用型“精准扶贫实训班”,培训脱贫难度较大的农民38人,使他们提振了精神、厘清了思路、学到了技能、增加了收入,为发展产业、实现永续脱贫打下了坚实基础,省委书记王三运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在全省推广。2016年省检察院联系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6116元,两当县整体脱贫已经通过省市两级验收。
 
  ——深化“保民生、促三农”工作。以确保国家扶贫资金规范正确使用为目的的“保民生、促三农”工作已连续开展三年,深受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欢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并凝炼成了检察机关服务扶贫开发的“甘肃经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在我省召开现场会,将这一经验向全国推广,并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30人。联合省扶贫办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巡回宣讲2442场次,受教育12万余人。认真落实省委大调研活动安排,集中开展基层法律监督“瓶颈”问题调查研究,呈送专题报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编委批准在全省设立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已全部挂牌成立并开展工作,这对我省检察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在全国检察系统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深化“两联系、两促进”工作。旨在为国有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开展四年来,为促进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又联合省发改委召开了推进会,将新增的85个省列重大项目纳入法律服务对象,设立专门办公室,确定业务骨干,提供服务1839件次,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为落实好“平等保护”要求,服务好非公经济,采取“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系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的务实办法,构建了“亲”、“清”检商关系。共设立驻工商联检察服务室104个,领导包联商会16个,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707次,开展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935场次,依法查办涉企职务犯罪9人,起诉涉企刑事犯罪120人,有力促进了非公经济发展。根据非公企业需求,省检察院还协助省工商联举办了商会联席成员单位培训班,着力提升非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素养,受到工商界人士高度称赞。全国工商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程来甘进行调研总结,给予充分肯定。
 
  ——服务保障健康甘肃建设。紧跟中央、省委健康中国、健康甘肃建设决策部署,立足职能,主动担当,及时出台16项服务保障举措,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立案36件37人,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83件。酒泉市检察机关督促阿克塞县依法关停17家未经环评、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石棉矿,解决了困扰该县几十年的“老大难”问题。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6件104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犯罪28人、起诉60人。与公安厅、省食药监局等单位建立8项协作机制,合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寻衅滋事、干扰破坏医疗秩序的“医闹”犯罪,维护良好行医就医环境。
 
  四、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遵循司法规律,深入推进改革,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出台14项改革实施方案,为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任务,择优遴选2014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制定内设机构编制管理、办案组设置及错案责任追究等办法,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办案组织,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区检察院机构精简及办案责任制工作。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以全国试点省为契机,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以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1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115件;对行政机关拒不纠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受侵害的34起案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提起全国首例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我省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行文予以表扬。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实施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制度,聘请优秀律师驻院常年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力求在法治轨道解决群众诉求,提高办理答复公信度。在全省三级院全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理念,全面推行“三个穷尽”、“三个必须”信访工作模式,合法合理合情处理涉法涉诉信访1831件,下功夫解决了一批上访老户的问题,受理群众涉检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2.9%,涉检进京访人数同比下降55.6%。
 
  ——积极推进外部监督机制建设。全面实行院领导联系代表委员制度,通过登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结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157件意见建议和提案。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开展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应用试点,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40759条、生效法律文书15399份。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加强检察宣传和新媒体建设,“两微一端”在全省三级院实现全覆盖,省检察院在省直机关率先建成新媒体工作室,方便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出台以学促做12项配套措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省委组织的督导检查中,省检察院被确定为好单位。以庆祝建党95周年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四个意识”,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涌现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刘俊杰等一批先进典型,有36个集体和4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围绕提升司法能力,采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门集训等方式,培训干警5400余人次。联合知名院校举办4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与省法院联合举办2期藏汉“双语”培训班。省以上检察业务专家达到34名,33个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典型案例。着力提高舆情应对能力,依法妥善处置新媒体时代重大敏感案件,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22项工作在全国作了经验交流。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通过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廉洁约谈、巡视督察等举措,推进检察机关管党治党更严更紧更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6人,约谈938人次。紧扣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梳理15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落实清单,强化督促检查,全部整改到位。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高度重视班子建设,积极配合市(州)县(区)换届工作,调整、充实各级院班子成员85人。持续规范司法行为,在全国率先出台指导意见,采取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专项督察等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认真开展抽样评估,持续提升基层院“八化”建设水平,5个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够强;惩防腐败力度还不够大;司法改革推进还不够快;检察队伍管理还不够严。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2017年主要安排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强化监督为重点,以维护公正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扎实推进“3521”检察工程建设,努力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两联系、两促进”专项工作,着力为国有企业、重点项目、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扎实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作用,着力监督好涉农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力争不出问题、少出问题。持续推进“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工作。
 
  二、更加有效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做到敢监督、善监督,通过有效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自身监督制约体系,着力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更加坚决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犯罪。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精心建设全国一流的警示教育基地,努力提高预防警示教育实效。
 
  四、更加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内设机构整合、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
 
  五、更加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贯彻“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更加有效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主体作用。以基层为重心,落实岗位素能标准,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忠实履职,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