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7 08:53:30
——2017年1月9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围绕把牢“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践行“五大理念”的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传统支柱企业减收严重以及国家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影响,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完成了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2016年,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汇总后为800.9亿元,支出预算为2014.5亿元。按照中央部署,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并同步实行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考虑净上划中央增值税收入因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为778.5亿元;年初支出汇总预算加上执行中新增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支出预算变动为3241.7亿元。截至去年年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526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同比增长3.5%;非税收入26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9%,同比增长21.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同比增长6.6%。其中:农林水支出481.4亿元,同比增长8.4%;教育支出548.6亿元,同比增长1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4亿元,同比增长1%(主要是中央补助减少2.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6亿元,同比增长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3亿元,同比增长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1亿元,同比增长9.6%;节能环保支出95.1亿元,同比下降0.3%(主要是中央能源节约利用补助减少7.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00.6亿元,同比增长64.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9.4亿元,同比增长45.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5亿元,同比增长8.6%;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59.7亿元,同比增长26.4%。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9.3亿元,同比增长16%;支出379.8亿元,同比增长7.9%。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亿元,下降18.3%(主要受企业利润下降、上年股权转让一次性因素影响),加上上年结转10.1亿元、中央补助20.9亿元,总收入39.3亿元;支出31.1亿元,同比增长814.3%,主要是中央下达“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20.6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5亿元,总支出36.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4.3亿元,支出568.7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669.6亿元,累计结余705.2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同比增长5.8%(主要是税收收入增幅低于预期);支出639.9亿元,完成预算的93.2%,下降8%(主要是中央车购税补助预算调减,对我省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80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818.5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税收返还51.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2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38.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9亿元,同比增长11.8%;省级支出90.3亿元,同比增长1.7%。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5.3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0亿元、中央补助20.9亿元后,总收入36.3亿元;支出29.7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亿元,总支出35.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4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8亿元,支出165.8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304.7亿元,累计结余326.9亿元。
全省及省级政府债务情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959.5亿元,增加250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分配省级588亿元,增加100亿元;市县1371.5亿元,增加150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口径初步汇总,截至2016年底,全省债务余额为1801亿元,其中:省级587亿元,市县1214亿元,均在核定的限额之内。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5年末,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11.9亿元,其中省级73.9亿元。2016年年初,全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亿元,其中省级30亿元。2016年年末预计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规模120亿元左右,占全省总支出的3.8%,其中省级82亿元左右,占当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3.3%。全省及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均在规定比例5%之内。
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我们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考核通报,支出时效性明显提高。在全面抓好预算执行的同时,凝心聚力,主动作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抢抓机遇,大力争取中央支持。紧盯中央政策取向,积极汇报衔接,取得明显成效。当年中央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31.4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618亿元,增长14.1%;我省列入全国资源能源型重点省份,中央财政给予特殊财力补助6亿元;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7个,补助总额达到42.6亿元;各类扶贫资金74亿元,增长48%;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242万亩,2016—2020年共补助资金35.2亿元;庆阳市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16—2018年补助资金12亿元;中央将我省纳入国家第一批山水林田湖保护修复试点范围,预计补助20亿元。同时,中央在国有企业去产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等方面都给予了倾斜支持。
(二)精准发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多渠道增加投入,深入推进“双联”行动,全力支持“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整合省级22个部门涉农资金568亿元,80%以上资金直接切块下达到县;在58个连片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涉及中央和省级项目34项、资金145亿元,增强了县级政府统筹使用资金的自主权。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通过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增加扶贫领域投入。当年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223亿元,累计达到434亿元,惠及96.4万户、398.2万贫困人口;累计发放双联惠农贷款258亿元,惠及36.3万户、145万农村人口;牛羊蔬菜产业发展贷款301亿元,惠及农户18万户、农民合作组织4800多个。支持解决了26万贫困户11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14万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71万户24.9万人。
(三)聚焦重点,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10类民生支出2485.3亿元,占总支出的78.8%。省级拨付资金133.5亿元,10件为民办实事全部办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40元,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1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15%,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设立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开展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提高6.86%。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建档立卡户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中职免学费、建档立卡户省内高职学生免学费和书本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教育各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等政策全面落实。筹措资金41亿元,有效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1500人以上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支持棚户区改造13.07万户,落实公共租赁住房5.17万套(户)。艰边津贴、警衔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调资等政策落实到位。
(四)多措并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入试点企业19万户,直接减轻企业负担24.6亿元以上,减税面达到98%以上。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累计为55.6万户企业减免税费16.6亿元。扩大政府性基金和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停征价格调节基金。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筹集资金50.4亿元,支持煤炭、钢铁行业压减产能;落实中央下放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为企业发展减负添力。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补助资金15.2亿元,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发展。筹措资金185亿元,支持加快交通、水利及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当年出资15亿元用于新设和补充政府性投资基金,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商贸流通、技术创新驱动、旅游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支持成功举办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第二十二届“兰洽会”,增开国际国内航线、运行中欧货运班列。累计安排资金21.1亿元,支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体育馆、科技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累计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66个,13个项目进入公开选优社会资本方的采购阶段和落地执行阶段。
(五)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省级首次公开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省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由103项归并到90项。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资金24.9亿元,有效增加了扶贫、教育等重点领域投入。积极稳妥开展省级国库现金收益运作,当年实现增值6亿元。成功发行政府债券666.6亿元,平均利率2.98%,每年减轻政府利息负担约13亿元。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了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从7月1日起,按照税负平衡原则实行了资源税改革。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下达市县奖补资金2.2亿元。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组织开展了预决算公开、非税收入收缴、重大民生政策落实等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不断加大,一些资源能源型市县收入大幅下降,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减弱;有的地方盲目攀比,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出台过高的支出政策;有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违规举债、违法担保等问题突出;有的市县或部门账户管理不规范,个别执收单位违规开设使用过渡性账户、滞留延压非税收入;部分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基金滞留闲置,使用效益不高。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认真改进。
二、2017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振兴实体经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我省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后劲不足,工业企业止滑稳增步履艰难,加上营改增、增值税收入划分等政策性减收因素,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脱贫攻坚、保障改善民生等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效率,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是:收入预算安排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既充分考虑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等带动财政增收的积极因素,又考虑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等影响因素。支出预算安排体现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雪中送炭”、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在保证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力保障国家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
(一)2017年财政政策。
2017年继续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一是进一步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积极争取中央增加我省政府债券额度,适度提高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投资;积极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有效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和利息负担。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及其支出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规模控制在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以内,超过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不低于20%。四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支持解决人民群众就学、就医、就业、救助、养老、住房、饮水、交通等民生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主要支出政策:
1.脱贫攻坚方面。严格落实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一般性转移支付、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级财政新增支农资金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省、县、银行按照1∶1∶1比例出资设立30亿元风险补偿金,5年撬动银行1000亿元产业扶贫贷款,支持做大富民产业,做强县域经济,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完成5.7万户、2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对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人均补助5000元,衔接落实好贴息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对低保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补助力度,支持全面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造。支持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百千万”行动,扶持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康复训练和爱心服务。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以未纳入天然林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的天然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和其他公益林为重点管护范围,在58个连片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2万名,年人均补助管护报酬7000—8000元,实现精准脱贫。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劳动力培训等“1+17”方案其他各项扶持政策。
2.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等重大战略,加大财政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我省“三去一降一补”实施方案,支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妥善解决去产能过程中下岗分流职工和国有企业职教幼教人员安置问题;陆续落实工业企业去产能奖补政策,推进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按照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嘉峪关市和兰州新区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优化融资环境,落实降低杠杆率政策,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兰州、武威、天水三大国际陆港建设,推动兰州新区加快发展,支持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引洮供水二期、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环境污染减排与监测能力建设,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尾矿治理、小煤窑关闭等奖补政策。整合资金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完善扶持机制,加大激励力度,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落实棚户区改造税费优惠政策,完成16.6万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继续实施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3.教育方面。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快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继续落实全省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中职学生免学费及助学金政策,推进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甘肃中医药大学等建设,支持中等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和高校科技创新。完善高职、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提高1000元,达到1.2万元。
4.科技文化方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政策措施,支持构建开发合作体系,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扶持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优化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投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改革,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5.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方面。统筹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省级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市县,由市县统筹使用,增强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协调性。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提高8%;农村一、二类低保年补助水平分别提高2.3%、10.4%,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8.4%。实施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就业。统一并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与新农合医疗保险省级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和薄弱学科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等检验监管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6.农业和环境保护方面。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和“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优化产品结构,发挥区位优势,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经营结构,支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科技创新,增强农业发展动能,支持农产品储运加工营销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业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合理利用水平;持续加强生态建设,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奖励补助等政策,稳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治理工程、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支持湿地保护恢复和沙化封禁保护;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国有林场林区和农垦改革。
(二)全省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20亿元以上,增长5%(剔除营改增扩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2017年减税比2016年多4个月,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调整也比2016年多4个月的翘尾因素,同口径增长8%),加上预计中央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达到3350亿元左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89.2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余后,收入总计364.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3亿元,预算结转下年48.6亿元,安排当年预算支出285.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5.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2.7亿元,总计8.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亿元,安排当年预算支出7.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154亿元,支出预算1091.4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6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67.8亿元。
以上是初步汇总预计数,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再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省本级收入预计为221.9亿元,增长1.4%(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56.8亿元,下降1.8%(考虑营改增改革、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等因素同比增长7.3%);非税收入65.1亿元,增长9.8%。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后,总收入2059.7亿元。
省级安排预算支出2059.7亿元,分省本级支出、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上解中央支出反映:
省本级支出521.4亿元(含中央补助154.6亿元、动用上年结转26.7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亿元,同比增长9.1%(与2016年预算草案相比。下同);项目支出383亿元,同比增长4.7%;预备费6亿元。分支出科目安排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亿元,同比增长7.4%;公共安全支出29.1亿元,同比增长19.8%;教育支出66.4亿元,同比增长15.8%;科学技术支出10亿元,同比增长1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亿元,同比增长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亿元,同比增长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亿元,同比增长5.2%;节能环保支出6.9亿元,同比增长25.2%;城乡社区支出6651万元,同比增长42.9%;农林水支出40.5亿元,同比增长11.5%;交通运输支出122.2亿元,同比增长36.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5.9亿元,同比增长18.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亿元,同比增长28.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亿元,同比增长1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亿元,同比增长5.5%;住房保障支出6.3亿元,同比增长5%;政府债券付息和发行手续费23.5亿元;国防、金融及其他支出17.9亿元;预备费6亿元。
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为1533.3亿元,增长11.5%。其中:税收返还5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4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4亿元。
上解中央支出4.9亿元。
省级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预算为2.8亿元,比上年同比下降9.7%。机关运行费16.7亿元。
省级民生投入和办实事资金安排情况。省级预算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10类民生投入资金352.5亿元,占支出的67.6%。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245.3亿元,支持兴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件为民实事,具体是:全面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造、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1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提高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项目、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百千万”行动、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
政府债务收支预计情况。2017年预计中央新增我省政府债券额度300亿元左右,政府债务限额达到2259.5亿元左右。省级预算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预安排农村D级危房改造、学前教育工程、职教中心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棚户区改造、国际陆港建设、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机场建设、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共55亿元。待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券额度后,再按程序将新增债券额度分配及安排等情况一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05.6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8.6亿元、预计上年结转13亿元,收入总计127.2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5亿元后,安排本级支出97.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1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7亿元,收入总计4.7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8亿元后,安排支出3.9亿元,用于支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及去产能补助、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方面。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82.7亿元,支出250.9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3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43.4亿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17年1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已安排本级支出11.2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185亿元。
需要说明的: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因此,2017年与2016年年初支出预算口径存在差异,不能直接进行增减比较。二是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中,中央补助只包括了提前下达部分,执行中随着中央补助的增加,省本级预算、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也将相应增加。三是2017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支出安排中上年结转数为初步统计数,待全省及省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将根据决算情况进行调整。四是暂未列入预算的铁路建设等重点项目财政投入,待进一步核实后,将通过争取中央对我省政府债券、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解决。
三、2017年主要工作措施
2017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实现。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虚收空转,切实提高收入质量。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积极稳妥开展国库现金运作,增加保值增值收益。全力争取中央支持。根据中央政策取向和支持重点,及早研究谋划,加强配合协作,重点在财力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坚持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除救灾、应急等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做实做细项目预算,概念性、框架性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做好项目对接,通过提前告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限时办结等多种方式,提高支出的时效性。靠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考核通报、跟踪督导、存量资金清理等工作,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专项资金滞留的市县和部门进行督办问责。
(三)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采取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和担保、贷款贴息等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二是完善财政性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改进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切实发挥基金投资引导、放大效应。三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整合现有PPP支持发展基金、部分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设立省级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新建PPP示范项目加快落地,引导市县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并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和污水处理、供热管网、公共停车场等PPP项目建设。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一步扩围增项,在更多领域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四)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加强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政府债务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完成置换工作。二是严禁违法违规举债和担保承诺。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外债转贷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政府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建立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高风险地区加强风险防控,切实采取化债措施。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债、变相提供担保、违规使用债券资金要严肃处理。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对困难县区支持力度,督促市县政府坚持保基本原则,强化民生托底。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门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统筹使用,结转两年以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回统筹使用,用于增加重点领域投资;建立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库款余额与资金调度挂钩机制。加强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实施情况监控分析,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做好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相关准备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上划工作,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持续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试点,健全完善报告编制机制,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全面开展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依规撤销地方、预算单位自行设立的财政专户、银行账户,确需保留的要控制数量、严格管理。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审计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加强重点项目、重大民生政策监督检查力度,扩大重点项目和资金第三方评价范围,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预算执行监控和数据分析运用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