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1 14:59:44

  ——在2016年9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就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泽巴足(甘南州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张晓兰(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刘晓梅(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因工作变动调离本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刘晓梅的代表资格终止之后,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行免除。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何振中(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因病去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何振中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何振中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李全中(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2016年8月19日,平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全中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戴炳隆(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2016年9月1日,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戴炳隆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2016年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对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全中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和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戴炳隆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李全中辞职、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戴炳隆辞职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全中、戴炳隆的代表资格终止。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宗满德(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8月26日,兰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宗满德的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决定罢免宗满德的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宗满德的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宗满德代表职务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宗满德的代表资格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截至目前,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94人。
 
  以上报告和公告(稿)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