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1 14:47:00
——2016年9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郭鹤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全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上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以部署和推进,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牵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落实监管责任,排查治理隐患,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760起,死亡1520人,受伤3583人,直接经济损失8670.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6%、1.5%、0.6%和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连续13年保持下降,首次实现无重大以上事故,在今年1月6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1至8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4起,死亡272人,受伤226人,直接经济损失3752.22万元(因统计方法、口径改革,无法同比),酒钢集团发生“8·16”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1起,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不断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理顺监管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初步理顺了各级政府分级负责、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同时,调整充实省安委会,将组织、宣传、编制等党委工作部门补充为成员单位,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兰州、酒泉、天水等市制定了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干部职责清单、问责实施细则等,做到明责在前、追责有据。三是严格目标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省安委办连续两年分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各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和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去年开始,我们推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主导下,及时修订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法治工作。省政府、省安委会出台了《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省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编印下发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手册》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指南》等工具书,规范了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积极推行省级督查、市县检查、企业自查的工作模式,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输油气管道、有限空间、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多轮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2015年以来,仅省安委办就派出18批次72个督查组,累计排查隐患10.7万余条,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促整改10.3万余条,整改率为96.3%。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影响较大、性质较严重的事故予以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示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2015年以来,全省共有457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其中33名涉嫌刑事犯罪的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全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警示告诫、督办告知、“黑名单”、隐患挂牌督办和举报奖励等制度,通过制度实施、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等方面的责任。二是提升作业人员整体素质。积极倡导“把农民工培养成合格产业工人”理念,督促企业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管理,按产业工人标准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三违”事故。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截止2015年底,全省生产煤矿全部达标,工贸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省级达标企业17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开展了标准化创建活动,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
(四)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按照监管机构和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监站,配备了专兼职安监人员,同时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乡村两级安监站(室)在基础管理、宣传教育群众、日常检查和配合执法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紧抓我省被确定为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试点省的机遇,加快我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省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数据中心;运用“云平台+流媒体”技术,将视频会议延伸到乡镇一级;隐患排查系统上线运行。同时,在危化、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强化应急管理。建成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15个移动应急救援平台,修订了《甘肃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持续开展了矿山、危化品、油气管线等领域政企衔接、部门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了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强化治本之策。积极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危化企业出城入园、尾矿库综合治理、输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职业病危害防治、企业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治本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努力营造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安全宣传。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和宣传月等传统宣传载体的同时,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省市县乡安监机构全部开通了微信或微博、手机新闻客户端,并分级建立了危化、煤矿、非煤矿山、运输等行业企业微信群,及时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案例、温馨提示、预警预报等各类信息。一些市县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加入了安监微信群,进行适时指导;一大批乡镇将驾驶员、小微企业负责人纳入微信群进行宣传;我们正在推动村级建立“户户通”微信群,对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微信群,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送量今年以来一直居全国前列;“陇南安监”微信平台连续两次荣登全国安监系统市级榜首。新媒体已经成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部署、推动、反映、评比工作,宣传安全常识,落实群众路线的好、平台好载体。在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甘肃电视台开设了《安全生产》和《问安陇原》栏目,打造安全生产宣传之窗;编印了《平安家园——全民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读本》,计划今明两年发放到全省800余万户家庭;树立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持续开展校园安全教育,以学生安全常识的普及,“小手拉大手”,带动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升。二是强化安全培训。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安全生产课程,强化各级干部的红线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邀请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黄毅,先后两次对省、市、县30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以“送教上门”的方式,对全省86个县区和危化、煤矿、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进行培训,受训人数3万余人;依托高职院校,采取全脱产、半封闭、半军事化模式,培训安监干部6172人次。同时,督促大中型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平均每年培训“三项岗位人员”约6万人次。省交通、教育、公安、住建、民政、卫计、农牧、旅游、质监等部门也采取多种方式,对本系统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履职能力。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累计向市、县、乡政府及职能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光盘7万多张,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和社会群众观看,用典型事故案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酒钢集团宏兴股份有限公司“8·16”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立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汲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并迅速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会,播放“8·16”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刻反思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风险因素和隐患问题普遍存在,改变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仍然任重道远。
一是安全基础薄弱状况仍然突出。我省能源、化工、矿山企业比重偏大,一大批老企业、老项目、老设施、老建筑先天不足,隐患多、风险大、整治难,本质安全水平低。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中,一线从业人员70%以上是农民工,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普遍缺乏。一些地方不注重城市公共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公共安全设施不完善,给城市安全造成很多新的隐患。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任务艰巨。受当前经济下行影响,相当一部分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国有大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突出:安全意识松懈,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认识不足,没有将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责任落实不力,有的企业虽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岗位安全责任不具体不明晰,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安全管理滑坡,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在企业改革中随意裁减安全管理人员,弱化安全管理;有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一些落后设备、工艺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企业对外协单位、劳务队、外包队,以包代管,放弃管理。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甚至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培训走过场,员工未经培训就上岗,致使“三违”现象突出。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有的虽然安装了监控系统,但互联互通不够,监管水平依然落后。
三是监管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乃至全国安监系统尚未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严重影响执法车辆、装备配备,制约监管能力建设。同时安监部门建设起步较晚,专业人员缺乏,今年年初统计,全省有42个县区安监局没有1名化工、工民建、交通管理、矿山、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有13个县只有1名专业人员,有15个县的执法大队只有1至3人;部分乡镇安监站在编专职人员少,影响基层安监执法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
四是安全生产标准缺乏适用性。新兴行业无标准,快递、物流、醇基燃料等新兴行业安全标准缺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厂时未加装紧急截断阀等安全保护设施,客运车辆限载限速等智能化监控报警装置缺失。部分行业标准修订不及时,仍沿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标准。部分行业标准不统一,化工行业安全防护、防火间距、液氨等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安全标准不一致。部分企业执行标准意识差,推动难度大,大量的电瓶车及农用车辆生产厂家未按设计时速、载重生产,实际运行速度和载重远超核定速度及荷载,在源头上就存在风险。
五是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省内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全部依托企业建立,受企业效益下滑影响,装备更新、物资储备、训练演练、基础保障等陷入困境,部分地方和企业应急预案照搬照抄,演练不足,救援基地分布分散,难以适应快速救援要求。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依法治安,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一)以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在政府层面,重点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基层延伸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保障机制,积极理顺各类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推动机构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二是在部门层面。推动各级政府认真梳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之间的工作职责,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的问题。三是在企业层面,始终盯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跟踪督办、警示约谈、行政执法等手段,紧紧围绕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保障投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防治等重点工作,推动企业落实法定职责和义务,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一名企业员工,构建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隐患较多整改不力和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依纪处理,追责到位。
(二)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安。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措施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履职尽责。紧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非煤矿山、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对抗拒监管、拒不整改隐患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对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进一步动员群众和企业员工,积极举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以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集智能监管、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企业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的建设应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设视频在线监控系统,逐步实现由现场检查为主向远程监控与现场执法并重转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托信息化加强安全管理,建设领导层、管理层和调度室、中控室互联互通的监控系统,增强各层级过程监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以新媒体大众化方式改进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知识“七进”活动,向基层干部群众、学生、驾驶员等重点群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做到千家万户。加大对无视国家法律、无视部门监管、无视安全生产、无视职工生命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企业重要岗位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保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一线员工、外来务工队伍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隐患排查能力、安全防范能力、自救互救能力。
(五)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整体监管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和林铎省长“理顺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保障”的要求,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明确安监部门执法主体地位,配齐配足执法装备,保证执法检查和应急救援车辆。加快调整充实安监部门专业人员,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年底前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备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们将按照审议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工作整改和落实,大力推动依法治安,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郭鹤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全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上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以部署和推进,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牵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落实监管责任,排查治理隐患,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760起,死亡1520人,受伤3583人,直接经济损失8670.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6%、1.5%、0.6%和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连续13年保持下降,首次实现无重大以上事故,在今年1月6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1至8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4起,死亡272人,受伤226人,直接经济损失3752.22万元(因统计方法、口径改革,无法同比),酒钢集团发生“8·16”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1起,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不断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理顺监管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初步理顺了各级政府分级负责、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同时,调整充实省安委会,将组织、宣传、编制等党委工作部门补充为成员单位,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兰州、酒泉、天水等市制定了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干部职责清单、问责实施细则等,做到明责在前、追责有据。三是严格目标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省安委办连续两年分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各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和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去年开始,我们推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主导下,及时修订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法治工作。省政府、省安委会出台了《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省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编印下发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手册》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指南》等工具书,规范了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积极推行省级督查、市县检查、企业自查的工作模式,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输油气管道、有限空间、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多轮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2015年以来,仅省安委办就派出18批次72个督查组,累计排查隐患10.7万余条,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促整改10.3万余条,整改率为96.3%。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影响较大、性质较严重的事故予以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示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2015年以来,全省共有457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其中33名涉嫌刑事犯罪的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全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警示告诫、督办告知、“黑名单”、隐患挂牌督办和举报奖励等制度,通过制度实施、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等方面的责任。二是提升作业人员整体素质。积极倡导“把农民工培养成合格产业工人”理念,督促企业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管理,按产业工人标准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三违”事故。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截止2015年底,全省生产煤矿全部达标,工贸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省级达标企业17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开展了标准化创建活动,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
(四)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按照监管机构和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监站,配备了专兼职安监人员,同时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乡村两级安监站(室)在基础管理、宣传教育群众、日常检查和配合执法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紧抓我省被确定为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试点省的机遇,加快我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省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数据中心;运用“云平台+流媒体”技术,将视频会议延伸到乡镇一级;隐患排查系统上线运行。同时,在危化、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强化应急管理。建成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15个移动应急救援平台,修订了《甘肃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持续开展了矿山、危化品、油气管线等领域政企衔接、部门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了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强化治本之策。积极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危化企业出城入园、尾矿库综合治理、输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职业病危害防治、企业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治本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努力营造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安全宣传。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和宣传月等传统宣传载体的同时,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省市县乡安监机构全部开通了微信或微博、手机新闻客户端,并分级建立了危化、煤矿、非煤矿山、运输等行业企业微信群,及时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案例、温馨提示、预警预报等各类信息。一些市县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加入了安监微信群,进行适时指导;一大批乡镇将驾驶员、小微企业负责人纳入微信群进行宣传;我们正在推动村级建立“户户通”微信群,对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微信群,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送量今年以来一直居全国前列;“陇南安监”微信平台连续两次荣登全国安监系统市级榜首。新媒体已经成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部署、推动、反映、评比工作,宣传安全常识,落实群众路线的好、平台好载体。在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甘肃电视台开设了《安全生产》和《问安陇原》栏目,打造安全生产宣传之窗;编印了《平安家园——全民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读本》,计划今明两年发放到全省800余万户家庭;树立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持续开展校园安全教育,以学生安全常识的普及,“小手拉大手”,带动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升。二是强化安全培训。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安全生产课程,强化各级干部的红线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邀请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黄毅,先后两次对省、市、县30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以“送教上门”的方式,对全省86个县区和危化、煤矿、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进行培训,受训人数3万余人;依托高职院校,采取全脱产、半封闭、半军事化模式,培训安监干部6172人次。同时,督促大中型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平均每年培训“三项岗位人员”约6万人次。省交通、教育、公安、住建、民政、卫计、农牧、旅游、质监等部门也采取多种方式,对本系统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履职能力。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累计向市、县、乡政府及职能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光盘7万多张,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和社会群众观看,用典型事故案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酒钢集团宏兴股份有限公司“8·16”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立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汲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并迅速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会,播放“8·16”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刻反思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风险因素和隐患问题普遍存在,改变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仍然任重道远。
一是安全基础薄弱状况仍然突出。我省能源、化工、矿山企业比重偏大,一大批老企业、老项目、老设施、老建筑先天不足,隐患多、风险大、整治难,本质安全水平低。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中,一线从业人员70%以上是农民工,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普遍缺乏。一些地方不注重城市公共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公共安全设施不完善,给城市安全造成很多新的隐患。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任务艰巨。受当前经济下行影响,相当一部分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国有大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突出:安全意识松懈,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认识不足,没有将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责任落实不力,有的企业虽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岗位安全责任不具体不明晰,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安全管理滑坡,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在企业改革中随意裁减安全管理人员,弱化安全管理;有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一些落后设备、工艺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企业对外协单位、劳务队、外包队,以包代管,放弃管理。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甚至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培训走过场,员工未经培训就上岗,致使“三违”现象突出。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有的虽然安装了监控系统,但互联互通不够,监管水平依然落后。
三是监管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乃至全国安监系统尚未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严重影响执法车辆、装备配备,制约监管能力建设。同时安监部门建设起步较晚,专业人员缺乏,今年年初统计,全省有42个县区安监局没有1名化工、工民建、交通管理、矿山、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有13个县只有1名专业人员,有15个县的执法大队只有1至3人;部分乡镇安监站在编专职人员少,影响基层安监执法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
四是安全生产标准缺乏适用性。新兴行业无标准,快递、物流、醇基燃料等新兴行业安全标准缺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厂时未加装紧急截断阀等安全保护设施,客运车辆限载限速等智能化监控报警装置缺失。部分行业标准修订不及时,仍沿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标准。部分行业标准不统一,化工行业安全防护、防火间距、液氨等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安全标准不一致。部分企业执行标准意识差,推动难度大,大量的电瓶车及农用车辆生产厂家未按设计时速、载重生产,实际运行速度和载重远超核定速度及荷载,在源头上就存在风险。
五是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省内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全部依托企业建立,受企业效益下滑影响,装备更新、物资储备、训练演练、基础保障等陷入困境,部分地方和企业应急预案照搬照抄,演练不足,救援基地分布分散,难以适应快速救援要求。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依法治安,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一)以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在政府层面,重点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基层延伸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保障机制,积极理顺各类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推动机构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二是在部门层面。推动各级政府认真梳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之间的工作职责,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的问题。三是在企业层面,始终盯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跟踪督办、警示约谈、行政执法等手段,紧紧围绕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保障投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防治等重点工作,推动企业落实法定职责和义务,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一名企业员工,构建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隐患较多整改不力和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依纪处理,追责到位。
(二)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安。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措施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履职尽责。紧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非煤矿山、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对抗拒监管、拒不整改隐患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对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进一步动员群众和企业员工,积极举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以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集智能监管、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企业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的建设应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设视频在线监控系统,逐步实现由现场检查为主向远程监控与现场执法并重转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托信息化加强安全管理,建设领导层、管理层和调度室、中控室互联互通的监控系统,增强各层级过程监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以新媒体大众化方式改进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知识“七进”活动,向基层干部群众、学生、驾驶员等重点群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做到千家万户。加大对无视国家法律、无视部门监管、无视安全生产、无视职工生命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企业重要岗位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保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一线员工、外来务工队伍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隐患排查能力、安全防范能力、自救互救能力。
(五)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整体监管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和林铎省长“理顺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保障”的要求,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明确安监部门执法主体地位,配齐配足执法装备,保证执法检查和应急救援车辆。加快调整充实安监部门专业人员,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年底前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备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们将按照审议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工作整改和落实,大力推动依法治安,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