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11:34:20

        2016年5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 5月21日决定:接受姚振华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王禄维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康安东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