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范围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11:28:12

  2016年5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不是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一、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州)长
 
  四、省委有关部门负责人
 
  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
 
  六、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负责人
 
  七、有关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