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8 12:43:01

  ——2016年4月2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绪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召开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今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刘伟平同志任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免去其甘肃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林铎同志任甘肃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辽宁省委常委、委员和辽宁省纪委书记职务。同时决定,提名林铎同志为甘肃省省长候选人,刘伟平同志不再担任甘肃省省长职务。根据中共中央决定,3月26日,刘伟平同志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甘肃省省长职务的请求。4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刘伟平辞去甘肃省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并决定任命林铎为甘肃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省委同意,拟于今年5月底加开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即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甘肃省省长。
 
  经4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建议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在兰州召开,会期1天。建议会议议程为:选举甘肃省省长。建议会议日程安排为:5月28日代表报到。5月29日下午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5月30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第一次全体会议);下午4时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事项;之后,举行大会闭幕式(第三次全体会议)。
 
  以上说明连同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