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4 11:08:47

  (2015年12月2日省十二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在环境资源保护立法、执法监督、专题调研、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陇原环保世纪行和双联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环境资源保护立法有序推进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积极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加强协调、提前介入。一是制定《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我委组织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深入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立法调研工作。省十二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该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了初审。二是制定《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我委牵头成立了由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和有关专家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对条例草案初稿修改完善。省十二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该条例草案,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初审。三是《甘肃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有序推进,修订草案省环保厅已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四是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核安全法》专题调研和法规征求意见工作。今年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云川一行来我省开展《核安全法》立法调研工作,我委积极配合,陪同参与了调研组对中核集团504厂和404厂的考察工作。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核安全法》两部法律法规的修订来函征求意见,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建议。
 
  二、执法检查成效显著
 
  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扎实推进监督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环资委配合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上半年,以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任组长,我委领导任副组长,先后赴甘南、临夏、兰州、白银四个市州及其所属的12个县区实地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了污水处理厂、兰州石化、白银公司、银光化工、甘肃稀土、刘化等企业和省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废水治理情况。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座谈、听取汇报和先期暗访等方式,对执法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强化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等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11月,收到了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为保护好黄河甘肃段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我省自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实地检查四市州的同时,要求其余10个市州进行自查,并按期上报自查报告。根据实地检查和自查的情况,我委将执法检查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办公厅及环资委。报告根据我省执行法律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对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建设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在下达环保项目时不再要求贫困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按一定投资比例自筹建设资金,加强对各级环保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的培训,以新《环保法》为导向,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等三条建议,供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参考。
 
  三、专题调研扎实深入
 
  9月至10月,以常委会周多明副主任任组长,省人大环资委、省绿化办、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赴天水陇南两市及其12个县区开展了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干鲜果蔬苗木基地、退耕还林工程示范点,查看土地治理项目、流域综合治理、荒山造林、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等情况。调研组认为,天水陇南两市地域接近,经过多年探索实践,找到了适合自身特点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即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深度融合,体现了“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走出了一条生态良好、产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之路。针对两市在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中,国家批复的一些重点生态建设规划缺乏资金支持、生态环境脆弱保护难度大、特色林果产业总体规模小、重点林业工程投资标准低等主要问题,调研组提出了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抢抓新机遇,搭建新平台,加快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探索研究生态保护建设的多种模式,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和积极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等建议。调研报告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委将调研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整理后,转省政府研究。同时,结合这次调研,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的“十三五”规划修改意见和精准扶贫的调研工作,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四、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注重创新
 
  为深化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组委会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将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与执法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宣传报道活动。一是召开了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会议。二是组织“媒体部门见面会”,邀请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的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我省节能减排相关情况作了全面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为完成采访报道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我委负责同志带领省市6家新闻单位组成的记者采访团,赴武威、金昌两市开展了集中采访。重点对两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采访团深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全面了解两市在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降耗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报道,在肯定成绩和经验的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和反映,采取“问题倒逼”的形式,督促企业改进。四是编印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根据年度全省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我委编制印发了3期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交流了各市州经验,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五、加强对外联系,重视交流学习
 
  参加了全国人大环资委举办的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交流座谈会。在大会交流中,我委从突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综合施策,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向好;立足实际,打造生态战略平台;依法履职,推动环保法的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我省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全国人大环资委在贯彻落实环保法上新的举措,学习借鉴全国其他省(市)环资系统在贯彻落实环保法好的经验和做法。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适应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工作需要,提高我省环境资源保护立法质量。我委精心谋划,编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甘肃》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汇编》。《生态文明建设在甘肃》材料汇编主要收集了党的十八大报告重要文献及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甘肃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及新闻媒体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采访报道,全书共分上、下两册,共编录56万余字;《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汇编》主要收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现行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国务院行政法规、甘肃省地方性法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等有关制度法规78部,全书分上、下两册,共编录65万余字。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便于全省各级人大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相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为了解掌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六、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成效显著
 
  委员会坚持把办好意见建议当做重点工作常推不懈。
 
  (一)关于兰石化搬迁改造第140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三次会议期间,我省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在兰州新区布局建设国家级现代石油化工基地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进兰州石化搬迁改造的建议》,均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办理建议案,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督办。我委积极配合常委会办公厅、政府有关部门紧盯建议办理情况,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环资委沟通汇报。我委先后三次陪同常委会领导赴京向全国人大环资委汇报了我省关于14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全国人大环资委提出了非常中肯,符合我省实际,对下一步兰州石化搬迁改造具有十分重要指导意义的建议。每次专项汇报后,我委均起草了赴京协调情况的报告,由常委会领导审定后,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二是9月29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北京召开兰石化搬迁改造重点建议办理座谈会,由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省政府副省长黄强带领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我省对兰石化搬迁改造的意见,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相关部委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在发言中均支持兰石化搬迁改造工作。会议结束后,将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联络局及各部委、中石油的意见进行整理,提出的四条工作建议,以常委会周多明副主任、黄强副省长的名义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二)关于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支持漳县发展以核桃为主林果产业的建议》办理情况。我委认真督办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支持漳县发展以核桃为主林果产业》的建议。成立了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办、代工委、省林业厅为主要成员的督办小组,赴漳县办理该建议。省林业厅表示支持漳县林业基地建设,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七、深入开展“双联”帮扶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注重长远。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委领导带队多次赴双联点开展帮扶调研工作,从影响和制约联系村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入手,帮助双联村分析制约脱贫的瓶颈问题,制定帮扶措施。发挥我委在临夏县和联系村挂职的两名干部作用,有效推动了双联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夯实基础,帮办实事。在组织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富民产业培育、惠民政策落实、村容村貌整治和群众意见收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对全村470户基本经济状况进行了摸底,从生产状况、经济来源、生活水平、主要支出、贫困原因等方面确定97户精准扶贫户,建立“民情台账”和“项目户台账”;协调2.3万元对2户贫困家庭的危旧房进行了改造;协调140万元建成的赵家村幼儿园已投入使用;联系省第二人民医院的10位专家和医护人员为赵家村全体村民义诊267人次,并发放自筹8000多元购置的常用药品;组织、发放精准扶贫贷款267万元;为全村贫困户捐赠了500双布鞋和茶叶等;完成了16户村民异地搬迁和1.5公里道路硬化。三是扎实推进项目落实,对所申报项目中涉及国土、水利、商务、交通和财政等部门,分别进行了衔接、汇报。目前,小学图书阅览室项目20万元建设资金已到位。
 
  八、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为了提升委员会工作水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以常委会机关“工作落实年”和“素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平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注重以“三严三实”精神指导工作。采取党课辅导和专题研讨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在“学”上求深入,在“实”处着力,牢固树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委员会始终把握住高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这一总体目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凡是涉及委员会工作的重大事项,都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凡是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报告,都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截至目前,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主任办公会共14次,均形成会议纪要。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为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落实年”任务推进计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表,在委员会营造“人人有职责、事事抓落实”工作氛围。
 
  2015年,环资委在环境保护立法、调研、监督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特别是在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以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问题上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还存在差距,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6年工作要点
 
  一、推进环境立法工作。我委将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入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提前介入,开展调研、修改、论证等工作;开展好《甘肃省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油气管道管理条例》、《甘肃省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甘肃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同时,完成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创新完善监督机制。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本着突出重点、注重监督实效,我委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根据全国人大环资委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同时,对在2015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抽查。
 
  三、提升专题调研实效。对我省中部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掌握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及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保护和生产生活环境优化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推动我省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步伐。
 
  四、创新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建设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以“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为主题。结合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专题调研工作,组织记者采访报道。
 
  五、注重交流学习。加强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市及市(州)对口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全国人大环资委年度工作新的举措和要求,学习借鉴全国其他省(市)环资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举办全省人大环资系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我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效。
 
  六、办实代表意见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配合代工委搞好代表视察、调研和代表重点建议案的督办工作,继续做好兰州石化搬迁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追踪。
 
  七、“双联”活动求准求实。进一步在政策宣传,项目落实,帮办实事上下功夫。认真分析制约脱贫的瓶颈问题,从影响和制约联系村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入手,从群众最直接最紧迫最关注的焦点做起,继续做好“双联”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把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各项规定;继续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委员会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