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4 11:06:23
(2015年12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5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次全委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紧贴民生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一)加强文化领域立法,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2015年3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持起草的《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这项条例的出台,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颁布后,委员会在贯彻实施《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通过媒体就条例的制定过程及将来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做了详细解读,提高了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兰州市政府在这一条例出台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由原来的1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其他市州也相应提高了保护专项经费,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5年,常委会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确定为自主立法项目,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具体负责。委员会立即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多次赴敦煌进行实地调研,并与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交流沟通,结合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工作实际,起草并多次修改了条例草案稿,之后,在甘肃日报、甘肃人大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酒泉市人民政府网、敦煌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全文刊登,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7月,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为了更直观更全面地进行审议,委员会编印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文图录》,印制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参阅资料。委员们对条例草案及参阅资料给予较高评价。由于部分委员对条例草案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征收敦煌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费的内容提出了不同看法。9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条例草案暂缓表决,请相关部门再进行调查研究。为此,委员会赴四川、山西两省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起草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赴川晋调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情况》的送阅件,向常委会准确反映调研成果。委员会认为要从历史唯一性和科学发展的角度出发,大力加强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从提高公民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的角度出发,正确对待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费的问题,建议我省切实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针,尽快出台《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目前,委员会正在积极做好《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文化大省建设的步伐,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工作,努力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完成《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的一审工作
为推进兰州、白银两市及兰州新区一体化建设的步伐,省委决定创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配合省委中心工作,常委会将制定《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具体工作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委员会与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多次论证调研,针对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多项建设性的条款。2015年5月,常委会第16次会议对这一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目前,条例草案的部分内容尚在调研论证中。
(三)修订《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2014年,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调研,拟修订《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修订。为了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更好地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常委会决定对《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修订,具体工作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一年来,委员会会同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对条例先后进行了7次调研论证和修改,修订后的条例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结合实际对其中关于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细化,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机制,强化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保障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突出了地方特色。11月下旬,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委员们对修订草案表示赞同。
(四)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
2015年3月,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持起草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决定草案。决定从六个方面对我省地震重点防御区进行了准确界定,明确规定了政府应尽的职责。《决定》对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加强地震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城镇建筑物及民居抗震等级,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等方面做了总体要求。5月上旬,委员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决定》出台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项立法工作,对于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五)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2015年,委员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对拟于2016年制定出台的《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多次赴省内外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了解本省的实际情况,借鉴兄弟省(市、区)的工作经验。对已形成初稿的《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我们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修改论证,为这些法规的制定出台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座谈会,听取各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的意见建议。委员会经过调研后,在会议上向全国人大提出基本医疗卫生法的立法要重视体现政府的责任,不能将医疗卫生事业完全推向市场,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等意见,受到重视。
二、围绕教科文卫领域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监督和调查研究工作
(一)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省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2015年3月,委员会在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4月,陈竺副委员长带领检查组来我省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全程参与保障服务和协调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工作了解了职业教育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要求和建议,并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的职业教育工作。检查结束后,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情况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来甘检查情况》的送阅件,客观反映并总结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成果,为常委会的工作提供了依据。
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率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来到我省,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并就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对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育方面三部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草案听取意见。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全程参与保障服务和协调工作,并根据调研情况起草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一行来甘调研情况》的送阅件,及时总结并反映了工作情况,为今后修订《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及教育领域的相关法规打好了基础。
(二)认真开展我省教科文卫领域“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专题调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5年9月,委员会在部分归口联系厅局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专题汇报。赴省地震局、省文物局等部门和天水、临夏、白银等市州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参加了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的“十三五”规划论证会。通过调研和实际参加规划的论证,委员会详细了解了各部门、各市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对掌握到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提出了60多条意见和建议。调研结束后,委员会向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和市州要及时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了解战略构想和重大决策部署,通盘谋划,以民生事业为重点,科学编制规划纲要,不断加大对教科文卫事业的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成与人民群众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要不断提高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情况的考核权重,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助推教科文卫事业全面发展。
(三)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省情进行专题调研
2015年10月,委员会会同省教育厅对我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改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赴武威、白银及天祝、会宁等两市四县(区),实地走访了8个乡镇的20所义务教育学校,详细查看了“改薄”项目实施情况和学校整体发展情况。通过听取市、县(区)专项工作汇报,与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座谈交流,查阅工程项目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我省“改薄”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调研“改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及管理、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调研报告中,调研组就全面“改薄”工作中存在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向政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做好省级卫生城市考核复审工作
2015年10月,委员会领导率队,先后赴酒泉、张掖、武威、白银、临夏、天水等市州,开展省级卫生城市考核复审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前期考核结果进行了复审,对创卫工作的保持和巩固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将复审结果向各市州做了及时反馈,督促各级政府继续做好创卫工作,争取进一步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迈进。
三、全力推进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当年19项重点督办建议案之一。2014年,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多次赴京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指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两次组织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来甘肃进行专题调研。我们请到陈竺副委员长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重点建议案办理协调会,支持甘肃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
2015年3月,我们再次专程赴京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报工作思路和进展情况,恳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这一建议作为重点跟踪督办案继续抓紧落实。4月,陈竺副委员长带队来甘肃进行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期间,我们向陈竺副委员长汇报了甘肃省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并邀请他参加甘肃省政府在北京召开的《甘肃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研讨论证会。4月21日,陈竺副委员长以院士身份参加了《总体方案》研讨论证会,对我省的《总体方案》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目前,国务院已就《总体方案》向31个国家部门和机构征求意见。31个国家部门和机构都同意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批复。
为了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7月,委员会在陇南市宕昌县组织召开了全省人大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研讨会。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府相关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以及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陇南市9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慧应邀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政府有关部门,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先后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认为:创建工作不仅有利于带动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对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也同样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将高台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列入投资计划予以资金扶持的建议”。2015年7月,委员会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卫计委前往高台县现场督办该建议。建议办理期间,省卫计委协调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卫计委汇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650万元,支持高台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医院基础设施完备,传统中医科室特色鲜明,已发展成为省内较有代表性的中医特色医院。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精准扶贫和“双联”工作
委员会在精准扶贫和“双联”工作中,紧盯为民办实事项目,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2015年,委员会8名班子成员累计进村入户90多人次,干部进村入户120人次,4名干部轮流驻村共4个月,做到了双联工作“长流水、不断线”。一是争取到农村电网改造资金100万元,完成了全村电网改造,使村民用上了稳定的动力电,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帮助双联村制定了农村道路养护办法。委员会争取资金156万元,硬化村道3.3公里,沙化道路3.7公里,整修排水边沟6公里。为保障畅通,委员会帮助联系村制定了《新坪村道路养护办法》,建立了养护机制,落实了养护人员和经费;三是继续推进养殖专业村建设,稳定母羊存栏数量,为全村43户扶贫户每户发放4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帮助群众扩大养殖规模;四是促进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5月,委员会主要领导深入联系村,向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宣讲“1+17”精准扶贫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全村享受低保政策农户达到47户151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五是开展精准扶贫专题调研。10月,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委员会赴临夏、天水等地,围绕我省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六是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委员会选派一名处级干部参加“千名干部驻村”工作,任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官兴村驻村帮扶队队长、村支部第一书记。
六、自身建设
今年,委员会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和作风建设。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要求,教科文卫委员会通过抓好专题党课辅导、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学习研讨、严肃查摆问题等几个环节,切实抓好三个专题的教育,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6月,委员会支部一名党员干部代表省人大机关参加省直机关践行“三严三实”演讲比赛并获二等奖。同时,委员会充分发挥新设立的教科文卫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归口联系政府部门的沟通,提前谋划明年的工作,以更加勤奋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常委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立法工作
(一)制定出台《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
(二)将《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作为预备项目制定出台。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和初审稿的修改工作。
二、监督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完成在我省开展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
三、调查研究
围绕甘肃将获批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加强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
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继续督办“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重点建议,努力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议案和意见建议、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委员会现场督办案的办理工作。
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双联”工作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上“1+17”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继续全面加强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一是强化产业培育,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大项目建设,改善基础条件;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实效。
六、自身建设
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总体要求,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及全省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交流。择时举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立法培训班。
2015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次全委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紧贴民生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一)加强文化领域立法,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2015年3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持起草的《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这项条例的出台,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颁布后,委员会在贯彻实施《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通过媒体就条例的制定过程及将来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做了详细解读,提高了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兰州市政府在这一条例出台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由原来的1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其他市州也相应提高了保护专项经费,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5年,常委会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确定为自主立法项目,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具体负责。委员会立即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多次赴敦煌进行实地调研,并与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交流沟通,结合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工作实际,起草并多次修改了条例草案稿,之后,在甘肃日报、甘肃人大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酒泉市人民政府网、敦煌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全文刊登,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7月,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为了更直观更全面地进行审议,委员会编印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文图录》,印制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参阅资料。委员们对条例草案及参阅资料给予较高评价。由于部分委员对条例草案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征收敦煌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费的内容提出了不同看法。9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条例草案暂缓表决,请相关部门再进行调查研究。为此,委员会赴四川、山西两省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起草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赴川晋调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情况》的送阅件,向常委会准确反映调研成果。委员会认为要从历史唯一性和科学发展的角度出发,大力加强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从提高公民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的角度出发,正确对待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费的问题,建议我省切实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针,尽快出台《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目前,委员会正在积极做好《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文化大省建设的步伐,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工作,努力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完成《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的一审工作
为推进兰州、白银两市及兰州新区一体化建设的步伐,省委决定创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配合省委中心工作,常委会将制定《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具体工作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委员会与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多次论证调研,针对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多项建设性的条款。2015年5月,常委会第16次会议对这一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目前,条例草案的部分内容尚在调研论证中。
(三)修订《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2014年,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调研,拟修订《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修订。为了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更好地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常委会决定对《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修订,具体工作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一年来,委员会会同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对条例先后进行了7次调研论证和修改,修订后的条例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结合实际对其中关于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细化,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机制,强化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保障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突出了地方特色。11月下旬,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委员们对修订草案表示赞同。
(四)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
2015年3月,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持起草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决定草案。决定从六个方面对我省地震重点防御区进行了准确界定,明确规定了政府应尽的职责。《决定》对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加强地震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城镇建筑物及民居抗震等级,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等方面做了总体要求。5月上旬,委员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决定》出台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项立法工作,对于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五)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2015年,委员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对拟于2016年制定出台的《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多次赴省内外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了解本省的实际情况,借鉴兄弟省(市、区)的工作经验。对已形成初稿的《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我们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修改论证,为这些法规的制定出台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座谈会,听取各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的意见建议。委员会经过调研后,在会议上向全国人大提出基本医疗卫生法的立法要重视体现政府的责任,不能将医疗卫生事业完全推向市场,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等意见,受到重视。
二、围绕教科文卫领域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监督和调查研究工作
(一)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省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2015年3月,委员会在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4月,陈竺副委员长带领检查组来我省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全程参与保障服务和协调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工作了解了职业教育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要求和建议,并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的职业教育工作。检查结束后,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情况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来甘检查情况》的送阅件,客观反映并总结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成果,为常委会的工作提供了依据。
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率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来到我省,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并就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对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育方面三部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草案听取意见。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全程参与保障服务和协调工作,并根据调研情况起草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一行来甘调研情况》的送阅件,及时总结并反映了工作情况,为今后修订《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及教育领域的相关法规打好了基础。
(二)认真开展我省教科文卫领域“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专题调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5年9月,委员会在部分归口联系厅局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专题汇报。赴省地震局、省文物局等部门和天水、临夏、白银等市州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参加了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的“十三五”规划论证会。通过调研和实际参加规划的论证,委员会详细了解了各部门、各市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对掌握到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提出了60多条意见和建议。调研结束后,委员会向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和市州要及时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了解战略构想和重大决策部署,通盘谋划,以民生事业为重点,科学编制规划纲要,不断加大对教科文卫事业的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成与人民群众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要不断提高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情况的考核权重,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助推教科文卫事业全面发展。
(三)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省情进行专题调研
2015年10月,委员会会同省教育厅对我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改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赴武威、白银及天祝、会宁等两市四县(区),实地走访了8个乡镇的20所义务教育学校,详细查看了“改薄”项目实施情况和学校整体发展情况。通过听取市、县(区)专项工作汇报,与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座谈交流,查阅工程项目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我省“改薄”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调研“改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及管理、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调研报告中,调研组就全面“改薄”工作中存在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向政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做好省级卫生城市考核复审工作
2015年10月,委员会领导率队,先后赴酒泉、张掖、武威、白银、临夏、天水等市州,开展省级卫生城市考核复审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前期考核结果进行了复审,对创卫工作的保持和巩固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将复审结果向各市州做了及时反馈,督促各级政府继续做好创卫工作,争取进一步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迈进。
三、全力推进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当年19项重点督办建议案之一。2014年,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多次赴京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指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两次组织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来甘肃进行专题调研。我们请到陈竺副委员长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重点建议案办理协调会,支持甘肃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
2015年3月,我们再次专程赴京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报工作思路和进展情况,恳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这一建议作为重点跟踪督办案继续抓紧落实。4月,陈竺副委员长带队来甘肃进行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期间,我们向陈竺副委员长汇报了甘肃省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并邀请他参加甘肃省政府在北京召开的《甘肃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研讨论证会。4月21日,陈竺副委员长以院士身份参加了《总体方案》研讨论证会,对我省的《总体方案》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目前,国务院已就《总体方案》向31个国家部门和机构征求意见。31个国家部门和机构都同意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批复。
为了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7月,委员会在陇南市宕昌县组织召开了全省人大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研讨会。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府相关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以及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陇南市9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慧应邀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政府有关部门,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先后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认为:创建工作不仅有利于带动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对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也同样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将高台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列入投资计划予以资金扶持的建议”。2015年7月,委员会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卫计委前往高台县现场督办该建议。建议办理期间,省卫计委协调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卫计委汇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650万元,支持高台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医院基础设施完备,传统中医科室特色鲜明,已发展成为省内较有代表性的中医特色医院。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精准扶贫和“双联”工作
委员会在精准扶贫和“双联”工作中,紧盯为民办实事项目,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2015年,委员会8名班子成员累计进村入户90多人次,干部进村入户120人次,4名干部轮流驻村共4个月,做到了双联工作“长流水、不断线”。一是争取到农村电网改造资金100万元,完成了全村电网改造,使村民用上了稳定的动力电,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帮助双联村制定了农村道路养护办法。委员会争取资金156万元,硬化村道3.3公里,沙化道路3.7公里,整修排水边沟6公里。为保障畅通,委员会帮助联系村制定了《新坪村道路养护办法》,建立了养护机制,落实了养护人员和经费;三是继续推进养殖专业村建设,稳定母羊存栏数量,为全村43户扶贫户每户发放4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帮助群众扩大养殖规模;四是促进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5月,委员会主要领导深入联系村,向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宣讲“1+17”精准扶贫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全村享受低保政策农户达到47户151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五是开展精准扶贫专题调研。10月,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委员会赴临夏、天水等地,围绕我省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六是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委员会选派一名处级干部参加“千名干部驻村”工作,任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官兴村驻村帮扶队队长、村支部第一书记。
六、自身建设
今年,委员会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和作风建设。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要求,教科文卫委员会通过抓好专题党课辅导、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学习研讨、严肃查摆问题等几个环节,切实抓好三个专题的教育,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6月,委员会支部一名党员干部代表省人大机关参加省直机关践行“三严三实”演讲比赛并获二等奖。同时,委员会充分发挥新设立的教科文卫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归口联系政府部门的沟通,提前谋划明年的工作,以更加勤奋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常委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立法工作
(一)制定出台《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
(二)将《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作为预备项目制定出台。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和初审稿的修改工作。
二、监督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完成在我省开展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
三、调查研究
围绕甘肃将获批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加强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
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继续督办“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重点建议,努力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议案和意见建议、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委员会现场督办案的办理工作。
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双联”工作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上“1+17”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继续全面加强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一是强化产业培育,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大项目建设,改善基础条件;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实效。
六、自身建设
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总体要求,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及全省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交流。择时举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立法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