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4 10:57:38

  (2016年1月7日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改进监督方式,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法规质量,努力做好地方经济立法工作
 
  2015年,财经委员会、财经预算工委根据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自主起草并提请常委会审议了《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参与起草、论证、修改并审议了《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修正)》3部法规;对《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等4部法规进行了调研论证、修改等前期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修改《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是2015年财经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自主立法任务。为了使法规的修改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符合省、市、县三级人大审批监督预算工作的实际,财经委员会围绕修改什么、怎么修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先后深入陇南、武威等11个市及所属20个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听取了市、县、乡三级人大和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还将条例修订草案印发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在6月底举办的全省人大财经委预算法培训班上进行了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召开论证会,对一些重点问题听取了有关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意见,学习和借鉴了兄弟省市区人大预算审批监督立法和工作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财经委员会在条例修改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符合工作实际的需要,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突出了条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扎实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前各项基础工作。为了切实提高法规质量,对负责联系审议的法规草案坚持提前介入,加强与起草部门的联系沟通,掌握法规草案起草进度,积极参与法规草案的论证、修改等工作。注重做好审议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研究讨论法规草案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初步审议意见,为财经委员会审议做好充分准备。
 
  (三)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工作。按照常委会立法程序要求,财经委员会认真做好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一审前的审议工作。审议中,注重从宏观和全局出发,就事关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公共事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并突出对法规草案必要性、可行性及基本框架、体例结构、重要内容等的审议。
 
  二、紧盯经济运行,加强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
 
  (一)做好计划、预算审查工作。1月,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15年计划草案和省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财经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审查意见,对201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计划审查以重大投资项目、重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安排为抓手,改进和加强审查的针对性。提出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深入实施“3341”项目建设工程,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着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扶贫攻坚行动等建议。预算审查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为契机,依法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力度。提出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预算执行力等建议。财经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了关于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同意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批准了2015年省级预算。
 
  (二)做好政府债券安排、债务限额分配和预算调整审查工作。5月、9月和11月,财经委分别召开第十五次、十七次和十八次会议,初步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2015年第一批、第二批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甘肃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以及省级财政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查意见。常委会第十六次、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同意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批准了甘肃省2015年第一批、第二批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甘肃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以及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三)听取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财经委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听取了省发改委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省审计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向常委会提交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对做好财政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完善预算决算编制、不断强化预算监督力度等建议。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批准了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
 
  三、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一)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调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以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为组长,周多明副主任为副组长,由财经委员会牵头,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共同参加的调研组,分6个小组对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进行了调研。其中,财经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有关综合经济部门的情况汇报,赴庆阳等5市,委托兰州等3市开展调研,全面了解了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要举措,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调研结束后,财经委综合各调研组的意见,起草了调研报告,提出了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科学合理制定规划指标;突出创新驱动,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突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方位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和活力;突出精准扶贫脱贫,促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民生保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突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党组对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将调研报告报省委并抄送省政府。
 
  (二)开展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调研。11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为配合常委会的审议工作,以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为组长,财经委员会和财经预算工委领导为成员的调研组,对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了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工业企业利润持续下滑、工业投资减少、结构性矛盾突出、国企改革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等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认真编制“十三五”规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推进经营方式转变、鼓励开展整合重组、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等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三)开展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调研。5-6月,财经委开展了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深入酒泉、嘉峪关、金昌、天水、定西等市和山东、内蒙古等省区,全面了解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客观分析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学习借鉴外省成功经验。针对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弃风弃光现象严重、电量消纳不足、输送通道不畅、上网能力受限、配套政策不足等问题,提出了重视科学规划、合理有序发展;解决消纳问题,加强上网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储能技术,鼓励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农业和光伏扶贫项目;创新市场机制,实行新能源配额制;加强监管,促进产业体系完善等意见建议。按照常委会领导指示,将调研报告分别呈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和省上相关部门,得到了充分肯定。
 
  四、立足服务保障,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一)为代表视察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年初,财经委会同代工委,组织部分在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对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治理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为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做好服务保障。
 
  (二)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定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扩大中药材产值保险补贴范围的建议》,被列为2015年财经委督办件。财经委积极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协调沟通,督促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落实措施,并及时答复了代表。
 
  (三)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财经委加强与省旅游局的协调沟通,对政协甘肃省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67号提案(《关于形成〈旅游法〉落实社会合力的提案》)及时进行了答复。
 
  五、加强联系交流,提升人大财经工作整体水平
 
  (一)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培训。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进一步强化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能,财经委于2015年6月举办了全省人大财经委《预算法》培训班。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财经委的领导、财经委员会负责人和从事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工作人员,8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或财经委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财政部有关专家围绕新修订的《预算法》、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进行了专题讲座。
 
  (二)参加全国人大财经监督和财经工作座谈会。7月和9月,财经委员会、财经预算工委领导分别在银川和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财经监督和财经工作座谈会,并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会后,财经委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建议,并将相关材料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及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学习参考。
 
  六、完善自身建设,为履行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财经委、财经预算工委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以作风建设为重点,聚焦教育主题,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加以推进。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严格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逐项分析原因,理出了常态化整改落实清单。认真落实评价、监督、调整、问责四个机制,对每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行回头看。通过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强化了工作责任,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质量。
 
  (二)积极部署“工作落实年”,结合实际开展素质提升活动。财经委、财经预算工委紧密结合“工作落实年”部署要求,把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履职的核心,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细化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要求,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定素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强化学习培训,引导全体干部以做好本职工作为核心,促进综合素质提升。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财经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班子成员结合实际,积极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提醒、警示教育等工作,引导所属干部自觉、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担当意识。   
 
  (四)立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推进双联工作。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在进一步摸清杨坪村贫困对象底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落实帮扶项目,强化富民产业帮扶的同时,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硬化道路,衬砌沟渠,整治村容村貌。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如期完成了今年41户脱贫任务,村上贫困面下降到了3%。
 
  一年来,财经委员会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开展人大财经工作的视野和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经济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有待健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还需继续加强。对此,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财经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重心,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并继续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
 
  (一)做好《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起草、论证、修改、审议等相关工作。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交流研讨,合力提高立法质量。
 
  (二)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做好财经类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及常委会预算工委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二、 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对2016年省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2016年计划草案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审,向省财政厅提出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2015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计划、预算草案及报告的相关工作,向大会主席团提交财经委员会对计划、预算草案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报告。
 
  (二)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省级预算执行中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三)对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向常委会提交关于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四)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调研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情况专题汇报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二)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专题汇报的相关联系、调研工作。
 
  (三)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适时确定调研题目,组织开展调研。
 
  (四)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做好在我省的有关专题调研工作。
 
  四、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相关工作
 
  (一)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关于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有关精神,对全省实施《预算法》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情况进行调研,适时召开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推进相关工作。
 
  (二)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组建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
 
  (三)研究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五、筹办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
 
  按照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新疆会议纪要要求,在兰州举办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研讨交流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六、代表议案审议、意见建议办理和代表联系工作
 
  (一)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审议,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二)对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重点督办建议,加强与具体承办单位的联系,督促其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
 
  (三)继续坚持委员会负责人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听取意见建议。
 
  七、委员会自身建设和“双联”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业务学习。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创新意识,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一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素质提升活动为抓手,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巩固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努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加严格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确保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四)继续深入扎实做好“双联”工作。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以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为重心,积极做好富民产业培育、危旧房改造、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对15户未脱贫的贫困户从贷款、养殖、技能培训等方面分类给予帮扶,引导增强致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