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4 10:53:17

  (2015年12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务实创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立法计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成了常委会制定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和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相关工作,开展了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
 
  (一)为常委会制定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开展调研,提出审议意见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五个政府规章。随着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推进,各项救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分散化、碎片化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统一规范。省政府于2014年10月起草了条例初稿。内司委提前介入,会同民政厅先后对条例初稿进行了四次讨论、修改,将条例草稿分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26个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民政部门征求意见。12月份,条例的制定被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今年3-4月份,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5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条例草案在5月份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进行了一审,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二审通过,10月1日颁布施行,使我省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二)向常委会提出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议案
 
  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于1999年制定以来,一直未作修订。为了全面贯彻落实2012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问题,亟需对我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修订。内司委于今年9月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审并表决通过。为提高法规草案质量,内司委会同法工委、老龄办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先后赴兰州、天水、陇南、武威、金昌、白银、临夏等七个市州及所辖部分县区调研,既有老年人口集中的城市,又有养老困难突出的农村,还有需求特殊的少数民族地方,深入城乡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与养老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代表、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座谈交流。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先后三次征求省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卫计等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全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意见,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老年人的意见建议。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认真研究北京、上海、山东、陕西等省市出台的法规,吸收适合我省实际的有关规定。修订草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养老需求、权益保障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促进老龄事业发展、优化养老环境为重点进行制度安排,先后修改十一稿,力求使法规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等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三)开展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旨在通过立法,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文化教育、婚姻家庭、政治参与等方面,保障男女两性尊严和价值的平等,机会、权利和责任的平等。今年3月,受台湾中华妇女联合会、香港中联办的邀请,委员会同省妇联组成考察组,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克茵带队,在省内调研的基础上,赴香港、台湾对促进性别平等立法、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对法规文本再次进行修改。
 
  我省是全国唯一有边境而没有边境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省份。省公安厅向常委会提出立法要求,经过立项论证后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中的调研起草项目。6-8月,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王禄维带队,先后四次赴省内外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其他省、自治区的立法经验。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已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目前条例草稿正在修改中。
 
  二、深入开展监督工作
 
  2015年,为了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常委会将法、检两院推进司法公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开展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报告列为审议议题。内司委牵头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
 
  (一)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
 
  根据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 内司委制定了调研方案,在听取公安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意见的基础上,4月上旬,赴陇南、天水两市及武都区、麦积区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市、区政府汇报,同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及基层组织代表座谈,征求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委托酒泉、张掖、临夏三市(州)人大常委会对同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监督,确保规范执法;加强执法保障,解决实际困难等工作建议。
 
  (二)开展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
 
  从 6月开始,内司委牵头组织开展了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听取了省法院工作汇报和省检察院、司法厅、公安厅、省律师协会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赴武威、庆阳两市及其所辖的三个县(区)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同市、县(区)政法委、人大法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座谈,征求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科技法庭、审判管理中心、远程接访室以及庭审公开和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等。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个别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司法公开规定和制度落实尚有差距、司法公开的方式有待改进、司法公开的保障措施仍需强化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加大司法公开人财物保障力度等工作建议。
 
  (三)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
 
  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从6月份开始,内司委组织开展了调研。听取了省检察院工作汇报和省法院、司法厅、公安厅、省律师协会对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后,赴武威、庆阳两市及其所辖的三个县(区)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同市、县(区)政法委、人大法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座谈,征求对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检察服务大厅、办案区、案件管理中心、远程接访室及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等。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报告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深化认识,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加大检务公开人财物保障力度等工作建议。
 
  (四)开展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调研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 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带领调研组,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后,赴甘南州及所辖玛曲县、白银市及所辖靖远县、酒泉市及所辖肃州区开展了重点地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调研,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团组织等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基层单位。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调研组认为,目前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并对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努力办好代表建议
 
  内司委承办席必泽等代表提出加大甘南州社会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会同办理单位民政厅于7月2日在甘南州召开了现场办理会,邀请席必泽等代表参加,民政厅现场回复了办理情况,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全面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内司委还按要求完成了全国人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以下工作:
 
  (一)完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方案委托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的要求, 8月中旬,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任组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克茵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后,赴金昌、临夏、兰州、定西、张掖等市、州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当地政府和老龄委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同各级人大代表、老年人代表、乡镇社区及养老机构负责人代表座谈,实地察看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为老服务中心等。检查结束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执法检查报告,反映了我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开展社会管理重点领域相关情况调研
 
  根据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的安排意见》,9月底至10月中旬,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成常委会第五调研组,围绕社会管理有关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题调研。召开了由省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人社厅、省综治办和省法检两院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赴平凉、定西两市开展调研。调研报告全面反映了“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对编制“十三五”规划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法治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调研
 
  根据省委第130次常委会议的要求,常委会组成由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任组长,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宝珍、副主任委员韩克茵任副组长,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相关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对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调研,并对《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审议稿)提出修改建议。调研组从9月下旬开始到10月中旬,深入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酒泉市和以非公企业为重点的22户企业,通过听取政府汇报,与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企业职工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七点工作建议,对实施意见提出了11条具体修改意见。调研报告经常委会领导审定后上报省委,同时抄送省政府及相关单位。
 
  (四)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调研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联组审议和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要求,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带领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宝珍、副主任委员王禄维、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和两名省人大代表组成的第三调研组,于2015年10月26日至31日,赴庆阳市开展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调研。调研组在市上召开工作汇报会,深入西峰区、环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等5个县(区)、10多个乡镇、20多个村组,查阅县区扶贫办资料、走访贫困户、察看当地龙头企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两后生”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异地扶贫搬迁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多层面了解庆阳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为常委会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联组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另外,内司委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培训班和西部十二省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监督的经验和做法,并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接待了河南、云南、海南、宁夏、黑龙江、辽宁、广东等省市区人大及内司委负责同志来我省考察工作,加强了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工作交流。加强同对口单位联系,年初年末分别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征求工作意见建议,日常工作中注重沟通协调,增强了解,促进工作。
 
  五、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
 
  为适应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进一步提高司法监督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内务司法委员会于11月上旬在兰州举办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内司工委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有立法任务的联系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章晨、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副主任李高协分别作了关于人大监督与司法公正、规范立法技术提高立法质量等专题辅导。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对下一步如何开展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如何搞好业务培训提出了意见建议。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015年,委员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人大机关“工作落实年”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立了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 “三严三实”的内涵,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自我剖析,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促进了作风改进。
 
  (二)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按照活动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委员会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工作落实进度表,建立了部门工作落实台账,每月向机关反映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每一位领导和单位,通过会议学习、单独谈心等方式,提醒处级以上干部严守规矩、清正廉洁,切实防止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出现问题。
 
  (四)深入推进“双联”行动。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对联系的北站村贫困对象重新建档立卡,对帮扶对象重新进行了调整,一户一策制定了脱贫措施。帮助北站村申请6.5公里村社道路硬化砂化项目、乡村大舞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村社道路亮化工程项目。联系中国人民大学甘肃校友会为丹义小学和初中捐赠图书和部分体育器材,对28名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工作系统性不强,工作创新不够;联系人大代表、了解基层情况不够;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力还需要提升等,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新形势下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一、立法工作
 
  (一)制定项目
 
  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
 
  (二)调研项目
 
  1、甘肃省司法鉴定条例
 
  2、甘肃省消防条例(修订)
 
  二、监督工作
 
  1、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专题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2、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专题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三、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完成相关工作
 
  1、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成立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前期工作。2016年6月以前组织赴省外学习考察,对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任务、运行机制等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2、重视收集和了解与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司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以及违法违纪举报等相关的情况,为主任会议研究任命和常委会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提供基础信息。
 
  四、对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六、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七、扎实开展“双联”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