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30 12:08:35

  2016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明远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