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30 11:36:47

  ——2016年1月16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0.6%。其中:税收收入529.7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增长8.1%;非税收入2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增长17.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4.6亿元,完成预算的96.9%,增长16.7%。其中:农林水支出495.9亿元,增长35.4%;教育支出497.2亿元,增长23.9%;科学技术支出29.9亿元,增长4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6亿元,增长2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4亿元,增长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3亿元,增长22.1%;节能环保支出93.3亿元,增长27.5%;城乡社区支出123.1亿元,增长56.4%;交通运输支出279.5亿元,增长8.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6.6亿元,增长7.3%;住房保障支出126亿元,增长10.9%;公共安全支出123.3亿元,增长14.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9亿元,下降8.5%。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2亿元,支出35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亿元,支出3.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9.8亿元,支出517.2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2.6%;支出695.4亿元,完成预算的92.7%,增长1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同比增长9.1%;支出88.8亿元,完成预算的86%,同比增长18.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亿元;支出3.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0.3亿元;支出154.1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面对经济增速回落、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实体经济盈利能力减弱、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等严峻形势,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收支任务,全面实现了“十二五”末财政收入700亿元、支出2500亿元的预期目标。
 
  在做好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全省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10类民生支出23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占总支出的77.9%。省级下达资金419亿元,支持完成“十大惠民工程”27件为民办实事事项。各类社会保障标准普遍提高,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0%、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2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10%。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政策落实到位。
 
  (二)创新机制,推进精准脱贫。整合省级财政、扶贫、农牧、交通等20个部门涉农资金440亿元,切块到县,集中下达,增强了县级政府统筹使用资金的主导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与金融机构联手打造“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特惠金融产品,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撬动银行贷款450亿元。当年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放贷款213亿元,惠及47万户200万贫困人口。
 
  (三)转变方式,支持创新驱动。出资35亿元,设立技术创新驱动、产业投资和产业引导基金,采取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有力支持了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养老服务产业、小微企业发展。
 
  (四)精心谋划,争取中央支持。中央对我省各类补助达到1953亿元,比上年增加145亿元,增长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471.5亿元,比上年增加68亿元,增长17%,补助系数在全国仅低于西藏、青海。争取地方政府债券482.7亿元,比上年增加369.7亿元。同时,中央财政在易地扶贫搬迁、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国外贷赠款项目等方面给予了特殊支持。
 
  (五)加大力度,增加市县补助。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704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21%,比重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有效缓解了市县财政运行困难,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转贷市县政府债券311.6亿元,减轻了偿债压力,增加了重点公益性建设项目投入,降低了融资成本和财政金融风险。
 
  (六)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明显提高。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省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由227项压减到103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省级清理收回26亿元,统筹用于扶贫、科技、教育等重点方面。省、市、县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省“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3.6%。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试点范围扩大到14个市州本级、40个县区。省级国库现金运作当年增值收益达到5亿元。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140亿元以上。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大重点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一些市县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潜在风险防控任务艰巨;部分专项资金投入分散、效益不高,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认真改进。
 
  二、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6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为我省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受经济下行影响,我省以原材料为主的传统支柱产业受到较大冲击,投资拉动经济、工业支撑经济增长的动力会持续减弱,加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省财政收入增长的难度加大;中央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对地方的补助增幅势必下降。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加大,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创新驱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和各项改革政策落实。
 
  (一)全省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05亿元,增长8%,加上预计中央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达到3230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8.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5.5亿元、上年结余88.5亿元后,收入总计382.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5亿元,上解中央2.9亿元,预计结转下年49.6亿元,安排当年预算支出310.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亿元,上年结转8.7亿元,总计13.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亿元,安排当年预算支出9.3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4.9亿元,支出预算667.3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5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09.3亿元。
 
  以上是初步汇总预计数,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再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省本级收入预计为239.2亿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86.5亿元,增长6.2%;非税收入52.7亿元,增长15.5%。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后,总收入1892.1亿元,同比增长7%。
 
  省级安排预算支出1892.1亿元,分省本级支出、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上解中央支出反映:
 
  省本级支出512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基本支出121.4亿元,同比增长9.8%;项目支出384.6亿元(含动用上年结转31.9亿元),同比增长11.3%;预备费6亿元。分支出科目安排情况为:农林水支出27.8亿元,同比增长22.8%;教育支出56.1亿元,同比增长25.4%;科学技术支出13亿元,同比增长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亿元,同比增长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亿元,同比增长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亿元,同比增长17.9%;节能环保支出5.9亿元,同比增长24.1%;住房保障支出6.6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8.1亿元,同比增长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亿元,同比增长33.3%;城乡社区支出1.5亿元,同比增长163.3%;交通运输支出130.5亿元,同比增长7.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亿元,同比增长9.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5.7亿元,同比增长15.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亿元,同比增长8.3%;政府债券付息和发行手续费19亿元,同比增长22.6%;预备费6亿元;国防、金融及其他支出18.8亿元。
 
  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为1375.3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税收返还4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21.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08.6亿元(中央提前下达216.2亿元,省级财力安排164.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28.2亿元)。
 
  上解中央支出4.9亿元。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1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5.5亿元、上年结余14.4亿元,收入总计130.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5亿元、补助市县38.1亿元,安排预算支出87.3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亿元,上年结转8.7亿元,总计1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亿元,安排预算支出9.2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11.7亿元,支出172.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7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需要说明的:一是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和要求,将原在本级预算中按专项安排的部分资金调整列入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因此,2016年与2015年年初支出预算口径差异较大,不能直接进行增减比较。二是汇总后的省级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亿元,比上年减少1.8亿元,下降36.7%,主要是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三是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中,中央补助只包括了提前下达部分,执行中随着中央补助的增加,省本级预算、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也将相应增加。四是暂未列入预算的铁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财政投入,将通过争取中央对我省政府债券、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解决。
 
  三、2016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治税,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堵塞征管漏洞,严禁虚收空转,促进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大力争取中央支持。重点在财力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以及脱贫攻坚、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除救灾、应急等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支出的规范性、时效性。
 
  (二)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一般性转移支付、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级财政新增支农资金重点用于扶贫开发。整合涉农资金568亿元,按照“1+17”精准扶贫方案,切块到县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继续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力争今年累计发放贷款450亿元,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搭建易地扶贫搬迁融资平台,完成4万户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省级预算安排民生支出375亿元,增长19.4%。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127.4亿元,办好十件为民实事。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标准。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调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制度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落实覆盖教育各阶段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支持办好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支持提高公共安全维护和监管能力。
 
  (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支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设立15亿元PPP支持发展基金,逐步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创新驱动基金规模,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攻坚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落实天然林保护补助政策,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支持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治理。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20%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草原植被恢复费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继续清理取消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专项,严格控制新增专项;继续做好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落实偿债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地区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实施营改增和过渡期收入划分政策,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预算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覆盖面,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提升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管以及数据分析、应用的支撑能力。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和监督下,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