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的讲话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9 10:27:52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三运
 
  (2016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大会将于明天正式开幕。在此,我谨代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向与会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诚挚的问候!
 
  刚刚过去的2015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牢“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抓好“五个最大”的思路,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转变方式调整结构中化解经济下行压力,在精准发力脱贫攻坚中加快全面小康进程,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在抓住关键强化示范中加强法治甘肃建设,在严实结合标本兼治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省呈现出经济平稳发展、改革有序推进、开放不断扩大、民生持续改善、党风政风好转、民族关系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启动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开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对于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开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凝聚力量,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批准甘肃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进行有关选举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各位代表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肩负着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责任,大家来自全省各条战线,熟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基层实际,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希望大家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在总结成绩、提炼经验的基础上,把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研究谋划好。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本次会议有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审查批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希望各位代表以对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共同描绘好我省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紧扣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在管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回应人民群众利益关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这次会议还要进行有关选举事项。我们务必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做好人事选举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委的安排部署,在大会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统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圆满完成选举任务。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社会各界关注,全省上下瞩目。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会议提出的关于改进会风的各项要求,齐心协力提高议事效率和会议质量。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要根据大会日程安排,按时出席全体会议和分团会议,集中精力履行好职责;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的同志,要认真听取和整理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提出的问题;旁听会议的同志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大会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