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9 10:26:06

  2016年1月16日—20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省长刘伟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作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作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了关于甘肃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甘肃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关于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会议选举肖庆平、邹通祥、沙拜次力、周兴福、赵含栋、侯效岐、郭玉虎、樊怀玉为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等六个委员会部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