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9 09:56:25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在兰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周多明、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5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田宝忠、范志斌,刘宝珍、刘基,郑玉生、张力学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副主任李慧,常委会委员王俊峰、白继忠、邢伟志、贡保甲、何振中、张天理、陈琳、赵春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关于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范围,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名称和相关人员职务名称变更的决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许可对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宗满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补选孙效东、刘天绪为甘肃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明连成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赵含栋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邹通祥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基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肖庆平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火统元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幸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悌先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白明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苟少峰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富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苏芬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李峰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宝堂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职务,曹云山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尹福山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明连成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邹通祥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马发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力学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卓俊才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叶小平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