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17:13:34

  ——2015年11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为了全面掌握各地、省直各有关部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深入了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更加有效地推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根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调研组,由6位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带领1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3名全国人大代表、8名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从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先后深入定西、甘南、临夏、平凉、庆阳、陇南6个市(州)、21个县(市、区)、32个乡(镇)、45个贫困村、94个贫困户,通过入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省落实“1+17”精准扶贫方案的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同时,委托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重点就“插花型”贫困县政策落实情况先期开展了调研,并听取了19个省直部门的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调研了解和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大家普遍认为,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方案,体现中央要求,符合甘肃实际,覆盖面广、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热忱欢迎,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顺民心、利民生的德政工程。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细化措施,推动落实,扶贫攻坚大决战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局良好。
 
  (一)精心统筹谋划,政策措施得到细化。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方案下发后,各地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解读宣传政策文件,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紧扣“六个精准”,结合本地实际,都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并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单位,靠实到具体责任人。部分市、县针对当地实际,进一步强化完善了扶持政策。如庆阳市制定了贫困村24项、贫困户11项脱贫标准。金昌市将精准扶贫小额信贷额度提高到8万元。秦安县启动实施了精准扶贫托底性“两保一孤”重大疾病保险试点。
 
  (二)规范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精准到户。坚持把建档立卡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和基础,全省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按照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遵循“农户报、社内评、村民议、入户查、乡审核、两公示、一公告、实名管、动态调”的工作程序,精准识别贫困对象,逐村逐户完善档案资料,建立了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对225个特困片带和6220个贫困村、97万贫困户、417万贫困人口推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基本做到了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坚持问题导向,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制定脱贫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推动了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到村到户。
 
  (三)聚焦瓶颈制约,资金投入明显加大。省级统筹整合的440亿元专项财政扶持资金基本落实到位。截至11月上旬,全省400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已基本发放到县,覆盖13个市(州)、75个县(市、区),其中151.17亿元贴息贷款已经发放到29.24万个农户。各地积极拓展投入来源,统筹整合资源要素,重点支持特困片区。陇南市每年将90%以上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特困片区,武威市财政安排1.23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扶贫开发,张掖市将财政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向贫困村倾斜,酒泉市、县两级财政新增精准扶贫专项资金9000多万元。白银市、渭源县等一些市、县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和土地、资金入股分红等办法,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着眼补齐短板,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坚持以水、电、路、房、网为重点,组织实施了一批民生项目,推进改善了贫困地区基础条件。根据“1+17”精准扶贫方案,今年全省计划解决180多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和152个贫困村的动力电覆盖问题,建设建制村通畅工程13612公里,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14万户,实施16.7万贫困群众的易地搬迁。从调研的情况看,这些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经全部下达,部分项目预计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同时,土地整理、环境整治、宽带覆盖、教育“改薄”和村卫生室、“乡村舞台”建设等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进展较好。
 
  (五)突出增收致富,产业基础不断强化。各地立足资源禀赋,统筹谋划培育富民产业,贫困地区马铃薯、中药材、蔬菜、水果、现代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农村服务业和乡村休闲旅游,进一步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如平凉市启动实施了“五个百万”增收工程,兰州市加快了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扶贫步伐,天水市加强了“羲皇故里”建筑工、“天水白娃娃”酒店服务员、“羲里娲乡”家政大嫂等劳务品牌的培育,嘉峪关市探索了 “政府+正大+农民+银行”四位一体的新型产业扶贫模式。
 
  (六)健全工作机制,攻坚合力基本形成。按照保障精准的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形成了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省、市、县、乡逐级签订了扶贫目标责任书,基本做到了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决策部署、脱贫效果体现精准扶贫的要求。各地普遍建立了市(州)领导包抓贫困县、贫困乡,县(市、区)领导包抓贫困乡、贫困村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了以上率下的作用。扶贫重点村的帮扶工作队已全部到位,在入户调查、建档立卡、落实贷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定西市每个县、乡都建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甘南州启动了“千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临夏州发动当地380户企业出资支持危房改造和乡村道路建设。
 
  二、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在落实“1+17” 精准扶贫方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全面深入。有的基层干部对政策文件理解不全面、不透彻,在精准扶贫实践中面对压力缺少思路;个别地方把扶贫工作简单理解为“要钱、花钱、再要钱”,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和劲头仍然不足;个别地方对贫困户的识别认定不够精准,部分群众有意见。有些群众对脱贫致富缺乏信心,习惯于接受救济帮助,存在“站着看、等着扶”的现象。一些地方反映,随着惠农政策、社会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少数群众不劳而获的惰性和依赖性有所滋长,自身发展的动力减弱。同时,扶贫大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方案由各行业部门制订,缺乏统筹,各地录入的质量存在差异。
 
  (二)产业扶持力度仍然不足。我省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三个特困片区发展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多,现有的扶持政策明显不足,到村到户项目少,加之一些贫困村、贫困户产业谋划针对性不强,特色产业发展明显滞后。农民培训资源相对分散,培训资金总量不足,存在培训数量少、工种单一、针对性不强、供需对接不紧密等问题,制约了劳务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群众,将仅有的资金全部用于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后续产业培育明显滞后,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三)部分政策不够配套完善。由于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是统一的,但各地的自然条件千差万别,造成了形式上均衡,而事实上不均衡的现象。省上规定只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才能享受精准扶贫的各项优惠政策,而近几年刚刚脱贫的贫困户无法享受,造成脱贫不平衡、不稳固,有些干部群众存在不愿“摘帽”的心理。支持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贷款贴息政策还没有出台,县、乡难以落实。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还不健全,开展多点执业医师的技术劳务补助无法落实。民政医疗救助政策覆盖面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贫困地区群众对实行学前教育免费营养餐和普通高中教育免费十分期盼,但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农村公路养护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农村公路失养、缺养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对农民可支配收入的统计主要以统计部门的抽样数据为准,存在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的情况,准确性不够高。
 
  (四)一些补贴补助标准偏低。据各地反映,易地扶贫搬迁户均补助约4万元左右,实际每户的搬迁费用10—15万元;贫困县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1500元,“插花县”每户补助10500元,实际每户危房改造费用5—8万元;整村推进项目每村补助200万元,实际需要资金2000万元以上;贫困家庭本科、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解决信用助学贴息贷款8000元,实际需要15000元以上。由于这些项目补助标准偏低,对相当一部分贫困户很难完全解决致贫问题。同时,绝大多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都要求贫困县按一定比例配套,并且总量很大。由于贫困县无法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影响了项目建设。如庄浪县仅幼儿园改建、基础教育“改薄”、学前教育免费、义务教育教师补助等需要县级配套5000多万元。
 
  (五)资金项目整合难度较大。从调研了解和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受省、市行业部门项目规划、投资计划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限制,相当一部分项目资金特别是中央安排的项目资金仍按原来的渠道和程序审批下达,县级政府无法按照实际需求整合统筹使用,往往不能与各地精准扶贫规划有效对接,落实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比例普遍较低。同时,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要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排队招标,从立项审批到完成招标少则2—3月,多则半年,导致一些建设项目错过了有效施工期,影响了工作进度。
 
  (六)信贷落实机制有待改进。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由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绝大多数偿贷能力十分有限,再加上相当一部分贫困户在金融机构还有未还贷款,申请落实小额信贷面临诸多困难。据一些驻村工作队和挂职村第一书记反映,全省一些地方在落实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时,有的需要实物抵押或财政供养人员担保,贫困户无法解决;有的将扶贫贷款贷给私人企业或捆绑式贷给种养大户,与贫困户的利益关系还不十分明确,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的目标较难落实。部分农户对扶贫贷款认识不足,将“扶贫贷款”当做“救贫贷款”,用于生活消费支出而不是生产投资,或者拿到贷款先建房。同时,受承贷银行变换、营业网点少、人员不足等影响,贷款审批期限长,小额信贷的发放进度还不够快。
 
  三、几点建议
 
  针对各地在落实“1+17”精准扶贫方案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宣传栏、广告牌等宣传媒介,发挥好各级联村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应广泛宣传各地涌现出的致富典型,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提振脱贫信心。基层政府应把帮扶的重点放在基础建设、产业培育和技能培训上,对照到村、到户需求清单,将每一项政策措施细化为具体实施的项目,综合施策,精准帮扶,逐项落实,防止大包大揽,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
 
  (二)加快富民产业培育,持续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针对贫困地区农村产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特困片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调整完善脱贫计划,细化实化各项指标,科学确定到村、到户产业,针对薄弱环节,集中人力财力,实行精准攻坚。借鉴渭源县的做法,采取土地、贷款、产业化项目入股分红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带动农民就业致富。总结推广陇南、兰州在电商扶贫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销售。依托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进一步整合人社、农牧、扶贫等方面的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提升务工技能,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三)健全完善投资机制,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应综合考虑各地的自然生态、基础条件、贫困程度和贫困成因,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支持贫困地区协调发展。尽快出台支持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贷款贴息政策,统筹安排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项目,适当提高省级补助标准,改“报账制”为“预付制”,确保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总结推广东乡县布楞沟村集中连片开发的经验,将整村推进调整为整乡或者整流域、整片区推进,提高投入额度,统筹推动区域发展。加快建立通村道路维修养护机制,完善以工代赈政策,重点支持村组道路以及村内产业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和水价管理政策,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宽带网络建设步伐,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借鉴康县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的机制。进一步改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配套办法,多渠道争取中央投资,适当增加省级投资,逐步减免贫困县的配套资金,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发挥效益。
 
  (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贫困群众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本科、高职(专科)学生信用助学贴息贷款政策,将贷款额度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以上。尽快落实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不断提高就业率。加强农村幼教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落实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在贫困地区实行学前教育免费营养餐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尽快出台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措施,每年选派县级以上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按照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制定出台具体政策,筹措安排扶持资金,加快推进贫困村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确保一、二类低保户保障水平达到贫困线以上。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费用,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研究组建科技扶贫队伍,以定点、巡回、技术承包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便捷有效的科技服务,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扶贫攻坚。
 
  (五)统筹推进资金整合,努力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研究完善涉农资金县级整合、统筹使用的措施和办法,对整合范围、方式方法、使用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资金整合权。借鉴国土资源、扶贫等部门的做法,对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支农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真正做到扶贫项目、资金、权力、责任“四到县”。对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在申报立项时应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与当地的精准扶贫重点任务相衔接。进一步扩大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借鉴陇南等地灾后重建项目审批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健全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做到资金分配与贫困发生率、减贫人口、扶贫绩效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果挂钩,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进一步改进扶贫投入机制,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主要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投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把近几年刚刚脱贫的贫困户纳入精准扶贫政策扶持范围,实现稳定脱贫。
 
  (六)积极创新金融制度,不断强化精准扶贫信贷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协商沟通,出台相关规定,妥善解决贫困户因有部分未还贷款而无法重新申请小额贷款的问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简化贷款程序,加快放款进度,实施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对三年贷款期满后还没有完全脱贫的贫困户,再继续享受一年的贴息贷款优惠。靠实县、乡政府在贷款使用管理中的责任,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发展富民产业。鼓励引导支农再贷款优先投向贫困县金融机构,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确保贫困县信贷规模逐年增长。参照庆阳等地政银保合作模式,设立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推行农户评级授信,创新涉农金融产品,由商业银行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总结推广酒泉、白银等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日光温室、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试点经验,借鉴临夏、定西、武威等地扶持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做法,争取更多的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开发。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范围,防范农业自然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