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17:11:00
——2015年11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甘肃省审计厅副厅长边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加大国有资源、国有企业、财政收入和涉农资金的审计力度,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并在2015年底前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落实,刘伟平省长2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就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限时反馈情况,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全覆盖审计监督。咸辉常务副省长和其他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会议或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严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总体来看,2015年审计决定落实和问责力度较大,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高度重视抓整改。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经省政府批准,8月18日,省审计厅在《甘肃日报》和厅门户网站上刊登了《甘肃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二是靠实责任抓整改。省审计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督促和整改落实的原则,坚持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力求使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理顺体制机制,指导县区级逐步设立三农审计中心,加大对精准扶贫和涉农资金的审计覆盖面和监督力度;省审计厅设立审计监督处,专门负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建立审计台账和问题清单,逐项销号、跟踪督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三是加强督查抓整改。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在今年初就将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审计发现问题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省审计厅每月将审计发现问题上报后,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省审计厅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和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的同时,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对市县经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近期,省纪委将对第二批“双审”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督促整改,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审计查出的52类问题中,已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落实的45类,占反映问题的86.54%。截至10月底,已上缴财政和缴纳其他资金19.87亿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55.36亿元,促进拨付到位4.25亿元,挽回损失1.57亿元,核减工程价款10.38亿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7315条,完善规章制度6项;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5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4人,免职、降级、辞退26人,通报批评及诫勉谈话等499人。对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涉及财政体制改革、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7类问题,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尽可能的在年初预算中将资金细化到项目和单位;对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省政府已要求省财政厅采取调度国库资金,指导市县加大盘活财政存量、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等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及早建成。具体情况是: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省级预算时,要求省级所有项目必须建立项目库,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并下发《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9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对项目明确的,市县财政要在10日内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
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支付不够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通过进一步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等措施,加大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的审批和监控力度,督促部门单位切实减少资金二次分配和转拨支出规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将资金转拨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或跨级次拨款,切实规范省级预算执行。
三是财政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对省级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约束不强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各单位如实填报下年度资产配置预算,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的监管,改进新增资产配置审核方法;对年中追加专项中涉及资产购置的,及时调整、追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做到年度资产配置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保持一致。对一些部门和单位购买审计、评估等服务未按规定报备的问题,省财政厅在《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6—2018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增加了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内容,要求各省直部门结合预算编制,认真对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出购买服务项目需求和经费预算,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填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并督促省级单位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规定和审计事项备案制度。
(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延缓征缴税费4.25亿元的问题。省地税局已要求各级地税机关严格落实税费入库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税费管理力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做到税费应收尽收、应免尽免。
二是部分减免税审批工作时效性不强的问题。省地税局将严格落实《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县局及时处理减免税申请,加快减免税资料审核进度,及时提请召开减免税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减免税审批工作。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对房租和电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水利厅已将87.34万元房租收入上缴省财政,所属省疏勒河流域管理局将电费收入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对预决算相差较大的问题,省卫计委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在年度编报时形成完整的部门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4个单位已归还原资金渠道5733.39万元,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财务收支方面。对少计收入、多计支出、虚列支出和少反映结转结余资金的问题,4个单位已调整了有关账目,今后将按规定填报年度决算,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决算信息。对未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7个单位已上缴财政3623.3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加大清收力度。对年底结转结余资金较大、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6个单位已上缴结转结余资金2519.13万元,正在加快剩余资金支出进度;已清理往来款1833.93万元,正在抓紧清理剩余款项。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对购置设备未经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4个单位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未经审批处置车辆等资产的问题,2个单位已补办了审批手续,今后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四)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4市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编制未按规定细化到部门、项目的问题,张掖等3市已修订完善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的问题,武威等3市已征缴财政收入2.21亿元,其余资金正在加大催缴力度。三是未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白银等4市已拨付专项资金2.51亿元,其余资金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使用。
部分县区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财政管理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4县区已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制度,3县区将在2016年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0县区在编制明年的预算时,将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二是部分县区财政收支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17县区已收缴营业税、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6.79亿元,已拨付专项资金8.33亿元。三是财政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2县区有罚没收入的单位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4县区已收回违规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4319.7万元,4县区已清理往来款7983.64万元。
二、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省政府非常重视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省政府先后召开9次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和整改工作,刘伟平省长、咸辉常务副省长等省政府领导先后批示38次,要求由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和追责问责机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成立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成辉为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审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全省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和整改工作。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会同省监察厅将审计发现的问题致函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亲自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向省直有关部门分解了整改任务清单。省审计厅组织督查组深入市州、县区检查审计整改和问责情况,向省政府专题报送了督查报告。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反映的1305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的958个问题得到处理和纠正,占87.65%;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限长、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涉及行政体制改革、难以在短期内整改落实的135个问题和9至10月审计查出的212个问题,各市州、县区正在整改,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督促对账销号、整改到位。10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医疗卫生、扶贫等民生领域和6至9月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通过整改,促进到位资金3.83亿元、规范管理资金1.52亿元,促进17个项目开工、63个项目加快进度、45个项目完工、11个项目竣工决算或验收,出台文件制度等29项。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40人。
三、强农惠民资金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省建设厅将落实整改列入2015年住房保障重点事项,要求各地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各级建设部门牵头,财政、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等部门协调配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梳理审计发现问题类别,分类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整改。对于审计发现专项资金挪用于平衡县级预算等支出的问题,已退回原资金渠道2442.56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已收回违规享受的住房补贴110.53万元,取消271户保障对象资格,对2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对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招标等问题,各级建设部门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省审计厅梳理分解下发各县区问题清单,并在10月份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中继续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审计重点,组织13个市州审计机关进行了交叉审计,跟踪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审计发现滞留资金的问题,7县区已全部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和农户3331.62万元。对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9县区已收缴1145.37万元,并对3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对非农户、非贫困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7县区37户非农户领取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收回重新安排,在优先保障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非贫困户危房改造。对农户档案及信息系统录入与更新不及时的问题,9县区已对农户档案和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农户档案信息。对于10月份跟踪审计发现部分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不高、竣工率较低、非贫困户占比较大,以及信息系统录入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要求交叉审计的市州审计局跟进督促,限期整改。
(三)全省扶贫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相关市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逐一纠正,对发现问题多的地方、单位或问题严重的县乡通报批评,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区相关部门按照省、市审计机关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有关部门已对16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对部分市县滞留资金的问题,已收缴同级财政3586.65万元,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或报账1123.58万元,按项目进度拨款1814.25万元。对重复领取扶贫培训资金17.85万元的问题,5个县区已全部收缴同级财政。
二是项目管理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366个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积石山等4县的20个项目已完工,靖远等23县的233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凉州区5个项目因无法实施已作调整,肃南等5县108个项目正在办理开工手续。对梯田建设等项目未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问题,七里河等3县区政府对扶贫办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漳县等4县政府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要求今后实施的扶贫项目全部进行招投标。
三是扶贫对象及项目确定不符合实际。对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被录入贫困农户管理系统的问题,6县区85人已全部清理出该管理系统。对马铃薯原种繁育、“两后生”培训计划因下达任务过大无法完成的问题,安定区农业局重新安排了190万元的马铃薯种植任务,张掖市将结余的“两后生”培训资金向贫困户“两后生”发放学费补助279.3万元、补助职教中心“两后生”189.6万元。
(四)惠农贷款等财政贴息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惠农贷款使用方面。4县区未达到2012年起每县每年新增双联贷款1亿元的问题,截至2015年9月底,4县区双联贷款发放已达到授信额度的90%以上。对向不符合惠农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问题,5县区已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停止贴息,对2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今后财政部门将会同农行严格把关审核。
二是贴息资金管理方面。对未及时拨付惠农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的问题,5县区已全部拨付3681.25万元。对超范围使用贴息贷款,大额提现、白条列支和无票据支出的问题,部分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归还超范围使用的535.01万元贴息贷款,白条列支和无票据支出的资金已取得税务发票,永昌县财政和农牧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三是担保公司业务管理方面。对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的问题,武山等3县财政已注入担保公司资本金1200万元,其余资金将根据各县财政收入逐步注入。对担保公司要求贷款农户提供反担保的问题,临夏等县已要求保险公司取消反担保措施。
四、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一)省级工业信息专项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资金安排方面。对专项资金安排比较分散的问题,省工信委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提高专项资金安排上限,减少项目数量,加大单个项目扶持力度。对多头或重复安排企业专项资金的问题,省工信委进一步完善项目库,要求企业申报项目时使用规范的公司名称,加强项目筛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是资金绩效方面。对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的问题,已拨付334.44万元,项目未实施收缴国库675万元,项目正在实施尚未报账762.4万元。66个项目未开工或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5个项目已建成,56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进度,3个项目进行了调整安排,2个未实施项目收回资金26.7万元。
三是23个项目申报材料与企业实际不符的问题,4个项目已落实贷款7310万元,17个项目规范了财务和项目管理,2个项目已在全省通报。8户企业未贷款享受贴息资金的问题,6户企业已落实贷款享受贴息资金405万元,2户企业未贷款已上缴同级财政贴息资金80万元。
(二)全省国家级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刘伟平省长、咸辉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责成省监察厅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省纪委张晓兰书记批示,要求由案管室梳理违纪问题交相关市州查报结果。有关市州纪委、检察院正对7个高新开发区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违规购买车辆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三)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绩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对建设项目未招投标,技术改造和矿业开发项目受市场等因素制约进展缓慢,多计支出、少反映资本公积、损益不实的问题,兰州兰石集团、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公司、甘肃机场集团公司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积极筹措资金,申请财政补助,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和矿业开发;加强财务管理,对多计支出、少反映资本公积、损益不实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补提了资本公积和当期损益。
(四)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刘伟平省长、郝远副省长对10所高校的审计报告都作出批示,要求盯住整改,明确教育厅和高校责任,建章立制,专人负责,清理账务,落实到位。
一是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对资金未统一核算、挤占专项资金、往来款未清理的问题,省教育厅已责成10所高校加强财务管理,分析往来款的成因,加大清理力度,实行财务收支统一核算。对坐收坐支房租的问题,12个部门表示从明年起,房租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对土地面积与土地证不符的问题,2所院校已申请国土部门重新勘察土地面积。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收取租金较低或未收取租金的问题,6个部门正在整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重点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及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全省铁路建设配套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省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和有关市县做好整改。铁路企业、国土等部门已拨付征地补偿资金1216.32万元,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已将征地补偿费利息收入和征地管理费进行了分账核算,施工单位加快了验工计价工作进度。省审计厅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在督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继续对兰渝铁路北编组站、西平、兰新二线、宝兰铁路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灾后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厅已组织定西市、天水市及漳县、岷县、渭源县、武山县、东乡县等县审计机关,对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于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未拨付到位,一些项目资料不健全、竣工决算办理不及时的问题,省审计厅已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拨付专项资金4207.6万元,加强项目管理,健全完善项目资料。截至10月底,对已完工的39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三)重点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工程管理、结算不够规范。对项目勘察设计、评估未招投标的问题,相关单位表示在今后项目建设中,严肃基本建设程序,按要求规范招投标。对多计建安投资和待摊投资等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调减多计工程价款1.71亿元。对项目超概算投资的问题,项目单位已通过原设计单位调整概算,增加投资4.48亿元正在进行申报审批,其余资金由项目所在单位自筹解决。二是资金管理、核算不够严格。对项目管理费用超支、少计税款、挤占建设资金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补记税款,归还了超支费用和挤占建设资金。三是对省审计厅移交的城市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存在虚报冒领、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有关线索,省纪委已立案调查5人,省检察院已立案调查17人。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方面。对通村公路、流域治理等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原因进度缓慢的问题,省审计厅结合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进行了督促检查,已完工15个项目,43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进度。对乡村道路等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已对57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二是工程管理方面。对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相关项目单位已向主管部门上报了项目调整计划和建设内容,主管部门批复同意9项。对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的问题,4县区对13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三是资金使用方面。对山丹县用已建成的项目申报资金的问题,因1727万元归还以前年度贷款622万元、归还财政借款983万元、支付拖欠工程款122万元,山丹县将加强项目申报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7县区已拨付专项资金2.71亿元,其余资金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
六、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落实情况。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省财政厅正在制定《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跨年度预算、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部门项目资金、存量资金、政府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形成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协调、互为补充的完整预算体系。
(二)关于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落实情况。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实业发展需要,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要求,加强了省级项目库管理,对省级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后排序入库,作为审核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滚动规划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作为预算备选项目进入省级部门项目库。省财政厅将继续采取以奖代补、贴息、竞争性分配等方式,重点保障和支持民生、创新创业、科研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关于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实现财政收支适时监控的落实情况。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多次研究安排,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加快财政审计监控平台应用进程,市县财政资金从预算到支付过程信息化“全覆盖”,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省财政厅进一步拓展系统功能,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信息纳入监控范围,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四)关于加强审计监督,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落实情况。省审计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结合正在实施的精准扶贫、交通突破、水利工程等重点工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强化审计力度和深度,着力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跟踪督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效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机制体制均建议,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甘肃省审计厅副厅长边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加大国有资源、国有企业、财政收入和涉农资金的审计力度,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并在2015年底前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落实,刘伟平省长2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就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限时反馈情况,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全覆盖审计监督。咸辉常务副省长和其他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会议或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严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总体来看,2015年审计决定落实和问责力度较大,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高度重视抓整改。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经省政府批准,8月18日,省审计厅在《甘肃日报》和厅门户网站上刊登了《甘肃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二是靠实责任抓整改。省审计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督促和整改落实的原则,坚持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力求使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理顺体制机制,指导县区级逐步设立三农审计中心,加大对精准扶贫和涉农资金的审计覆盖面和监督力度;省审计厅设立审计监督处,专门负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建立审计台账和问题清单,逐项销号、跟踪督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三是加强督查抓整改。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在今年初就将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审计发现问题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省审计厅每月将审计发现问题上报后,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省审计厅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和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的同时,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对市县经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近期,省纪委将对第二批“双审”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督促整改,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审计查出的52类问题中,已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落实的45类,占反映问题的86.54%。截至10月底,已上缴财政和缴纳其他资金19.87亿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55.36亿元,促进拨付到位4.25亿元,挽回损失1.57亿元,核减工程价款10.38亿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7315条,完善规章制度6项;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5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4人,免职、降级、辞退26人,通报批评及诫勉谈话等499人。对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涉及财政体制改革、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7类问题,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尽可能的在年初预算中将资金细化到项目和单位;对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省政府已要求省财政厅采取调度国库资金,指导市县加大盘活财政存量、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等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及早建成。具体情况是: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省级预算时,要求省级所有项目必须建立项目库,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并下发《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9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对项目明确的,市县财政要在10日内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
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支付不够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通过进一步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等措施,加大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的审批和监控力度,督促部门单位切实减少资金二次分配和转拨支出规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将资金转拨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或跨级次拨款,切实规范省级预算执行。
三是财政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对省级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约束不强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各单位如实填报下年度资产配置预算,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的监管,改进新增资产配置审核方法;对年中追加专项中涉及资产购置的,及时调整、追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做到年度资产配置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保持一致。对一些部门和单位购买审计、评估等服务未按规定报备的问题,省财政厅在《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6—2018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增加了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内容,要求各省直部门结合预算编制,认真对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出购买服务项目需求和经费预算,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填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并督促省级单位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规定和审计事项备案制度。
(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延缓征缴税费4.25亿元的问题。省地税局已要求各级地税机关严格落实税费入库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税费管理力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做到税费应收尽收、应免尽免。
二是部分减免税审批工作时效性不强的问题。省地税局将严格落实《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县局及时处理减免税申请,加快减免税资料审核进度,及时提请召开减免税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减免税审批工作。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对房租和电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水利厅已将87.34万元房租收入上缴省财政,所属省疏勒河流域管理局将电费收入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对预决算相差较大的问题,省卫计委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在年度编报时形成完整的部门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4个单位已归还原资金渠道5733.39万元,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财务收支方面。对少计收入、多计支出、虚列支出和少反映结转结余资金的问题,4个单位已调整了有关账目,今后将按规定填报年度决算,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决算信息。对未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7个单位已上缴财政3623.3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加大清收力度。对年底结转结余资金较大、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6个单位已上缴结转结余资金2519.13万元,正在加快剩余资金支出进度;已清理往来款1833.93万元,正在抓紧清理剩余款项。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对购置设备未经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4个单位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未经审批处置车辆等资产的问题,2个单位已补办了审批手续,今后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四)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4市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编制未按规定细化到部门、项目的问题,张掖等3市已修订完善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的问题,武威等3市已征缴财政收入2.21亿元,其余资金正在加大催缴力度。三是未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白银等4市已拨付专项资金2.51亿元,其余资金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使用。
部分县区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财政管理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4县区已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制度,3县区将在2016年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0县区在编制明年的预算时,将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二是部分县区财政收支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17县区已收缴营业税、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6.79亿元,已拨付专项资金8.33亿元。三是财政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2县区有罚没收入的单位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4县区已收回违规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4319.7万元,4县区已清理往来款7983.64万元。
二、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省政府非常重视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省政府先后召开9次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和整改工作,刘伟平省长、咸辉常务副省长等省政府领导先后批示38次,要求由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和追责问责机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成立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成辉为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审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全省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和整改工作。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会同省监察厅将审计发现的问题致函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亲自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向省直有关部门分解了整改任务清单。省审计厅组织督查组深入市州、县区检查审计整改和问责情况,向省政府专题报送了督查报告。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反映的1305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的958个问题得到处理和纠正,占87.65%;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限长、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涉及行政体制改革、难以在短期内整改落实的135个问题和9至10月审计查出的212个问题,各市州、县区正在整改,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督促对账销号、整改到位。10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医疗卫生、扶贫等民生领域和6至9月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通过整改,促进到位资金3.83亿元、规范管理资金1.52亿元,促进17个项目开工、63个项目加快进度、45个项目完工、11个项目竣工决算或验收,出台文件制度等29项。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40人。
三、强农惠民资金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省建设厅将落实整改列入2015年住房保障重点事项,要求各地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各级建设部门牵头,财政、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等部门协调配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梳理审计发现问题类别,分类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整改。对于审计发现专项资金挪用于平衡县级预算等支出的问题,已退回原资金渠道2442.56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已收回违规享受的住房补贴110.53万元,取消271户保障对象资格,对2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对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招标等问题,各级建设部门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省审计厅梳理分解下发各县区问题清单,并在10月份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中继续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审计重点,组织13个市州审计机关进行了交叉审计,跟踪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审计发现滞留资金的问题,7县区已全部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和农户3331.62万元。对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9县区已收缴1145.37万元,并对3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对非农户、非贫困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7县区37户非农户领取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收回重新安排,在优先保障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非贫困户危房改造。对农户档案及信息系统录入与更新不及时的问题,9县区已对农户档案和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农户档案信息。对于10月份跟踪审计发现部分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不高、竣工率较低、非贫困户占比较大,以及信息系统录入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要求交叉审计的市州审计局跟进督促,限期整改。
(三)全省扶贫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相关市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逐一纠正,对发现问题多的地方、单位或问题严重的县乡通报批评,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区相关部门按照省、市审计机关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有关部门已对16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对部分市县滞留资金的问题,已收缴同级财政3586.65万元,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或报账1123.58万元,按项目进度拨款1814.25万元。对重复领取扶贫培训资金17.85万元的问题,5个县区已全部收缴同级财政。
二是项目管理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366个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积石山等4县的20个项目已完工,靖远等23县的233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凉州区5个项目因无法实施已作调整,肃南等5县108个项目正在办理开工手续。对梯田建设等项目未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问题,七里河等3县区政府对扶贫办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漳县等4县政府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要求今后实施的扶贫项目全部进行招投标。
三是扶贫对象及项目确定不符合实际。对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被录入贫困农户管理系统的问题,6县区85人已全部清理出该管理系统。对马铃薯原种繁育、“两后生”培训计划因下达任务过大无法完成的问题,安定区农业局重新安排了190万元的马铃薯种植任务,张掖市将结余的“两后生”培训资金向贫困户“两后生”发放学费补助279.3万元、补助职教中心“两后生”189.6万元。
(四)惠农贷款等财政贴息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惠农贷款使用方面。4县区未达到2012年起每县每年新增双联贷款1亿元的问题,截至2015年9月底,4县区双联贷款发放已达到授信额度的90%以上。对向不符合惠农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问题,5县区已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停止贴息,对2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今后财政部门将会同农行严格把关审核。
二是贴息资金管理方面。对未及时拨付惠农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的问题,5县区已全部拨付3681.25万元。对超范围使用贴息贷款,大额提现、白条列支和无票据支出的问题,部分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归还超范围使用的535.01万元贴息贷款,白条列支和无票据支出的资金已取得税务发票,永昌县财政和农牧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三是担保公司业务管理方面。对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的问题,武山等3县财政已注入担保公司资本金1200万元,其余资金将根据各县财政收入逐步注入。对担保公司要求贷款农户提供反担保的问题,临夏等县已要求保险公司取消反担保措施。
四、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一)省级工业信息专项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资金安排方面。对专项资金安排比较分散的问题,省工信委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提高专项资金安排上限,减少项目数量,加大单个项目扶持力度。对多头或重复安排企业专项资金的问题,省工信委进一步完善项目库,要求企业申报项目时使用规范的公司名称,加强项目筛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是资金绩效方面。对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的问题,已拨付334.44万元,项目未实施收缴国库675万元,项目正在实施尚未报账762.4万元。66个项目未开工或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5个项目已建成,56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进度,3个项目进行了调整安排,2个未实施项目收回资金26.7万元。
三是23个项目申报材料与企业实际不符的问题,4个项目已落实贷款7310万元,17个项目规范了财务和项目管理,2个项目已在全省通报。8户企业未贷款享受贴息资金的问题,6户企业已落实贷款享受贴息资金405万元,2户企业未贷款已上缴同级财政贴息资金80万元。
(二)全省国家级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刘伟平省长、咸辉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责成省监察厅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省纪委张晓兰书记批示,要求由案管室梳理违纪问题交相关市州查报结果。有关市州纪委、检察院正对7个高新开发区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违规购买车辆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三)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绩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对建设项目未招投标,技术改造和矿业开发项目受市场等因素制约进展缓慢,多计支出、少反映资本公积、损益不实的问题,兰州兰石集团、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公司、甘肃机场集团公司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积极筹措资金,申请财政补助,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和矿业开发;加强财务管理,对多计支出、少反映资本公积、损益不实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补提了资本公积和当期损益。
(四)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刘伟平省长、郝远副省长对10所高校的审计报告都作出批示,要求盯住整改,明确教育厅和高校责任,建章立制,专人负责,清理账务,落实到位。
一是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对资金未统一核算、挤占专项资金、往来款未清理的问题,省教育厅已责成10所高校加强财务管理,分析往来款的成因,加大清理力度,实行财务收支统一核算。对坐收坐支房租的问题,12个部门表示从明年起,房租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对土地面积与土地证不符的问题,2所院校已申请国土部门重新勘察土地面积。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收取租金较低或未收取租金的问题,6个部门正在整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重点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及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全省铁路建设配套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省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和有关市县做好整改。铁路企业、国土等部门已拨付征地补偿资金1216.32万元,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已将征地补偿费利息收入和征地管理费进行了分账核算,施工单位加快了验工计价工作进度。省审计厅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在督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继续对兰渝铁路北编组站、西平、兰新二线、宝兰铁路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灾后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厅已组织定西市、天水市及漳县、岷县、渭源县、武山县、东乡县等县审计机关,对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于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未拨付到位,一些项目资料不健全、竣工决算办理不及时的问题,省审计厅已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拨付专项资金4207.6万元,加强项目管理,健全完善项目资料。截至10月底,对已完工的39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三)重点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工程管理、结算不够规范。对项目勘察设计、评估未招投标的问题,相关单位表示在今后项目建设中,严肃基本建设程序,按要求规范招投标。对多计建安投资和待摊投资等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调减多计工程价款1.71亿元。对项目超概算投资的问题,项目单位已通过原设计单位调整概算,增加投资4.48亿元正在进行申报审批,其余资金由项目所在单位自筹解决。二是资金管理、核算不够严格。对项目管理费用超支、少计税款、挤占建设资金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补记税款,归还了超支费用和挤占建设资金。三是对省审计厅移交的城市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存在虚报冒领、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有关线索,省纪委已立案调查5人,省检察院已立案调查17人。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方面。对通村公路、流域治理等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原因进度缓慢的问题,省审计厅结合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进行了督促检查,已完工15个项目,43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进度。对乡村道路等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已对57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二是工程管理方面。对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相关项目单位已向主管部门上报了项目调整计划和建设内容,主管部门批复同意9项。对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的问题,4县区对13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三是资金使用方面。对山丹县用已建成的项目申报资金的问题,因1727万元归还以前年度贷款622万元、归还财政借款983万元、支付拖欠工程款122万元,山丹县将加强项目申报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7县区已拨付专项资金2.71亿元,其余资金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
六、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落实情况。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省财政厅正在制定《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跨年度预算、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部门项目资金、存量资金、政府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形成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协调、互为补充的完整预算体系。
(二)关于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落实情况。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实业发展需要,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要求,加强了省级项目库管理,对省级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后排序入库,作为审核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滚动规划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作为预算备选项目进入省级部门项目库。省财政厅将继续采取以奖代补、贴息、竞争性分配等方式,重点保障和支持民生、创新创业、科研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关于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实现财政收支适时监控的落实情况。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多次研究安排,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加快财政审计监控平台应用进程,市县财政资金从预算到支付过程信息化“全覆盖”,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省财政厅进一步拓展系统功能,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信息纳入监控范围,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四)关于加强审计监督,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落实情况。省审计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结合正在实施的精准扶贫、交通突破、水利工程等重点工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强化审计力度和深度,着力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跟踪督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效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机制体制均建议,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