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16:39:15

  ——2015年9月2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现就《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本条例的必要性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严格管理、切实规范会计工作,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颁布了地方性会计管理条例。财政部对我省制定条例给予了高度肯定和重视,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我省早日出台实施。尽快制定出台我省会计管理条例非常紧迫且必要。
 
  (一)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展,会计业务处理日趋复杂,对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现实经济工作中,一些会计管理工作者和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能严格依法、依职责、依程序办事,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权,甚至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为保障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客观上要求我们按照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发挥会计工作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
 
  (二)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会计人员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长期以来,会计工作中“粗放式管理,粗放式核算”的问题比较普遍,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监督乏力、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如许多单位不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主管人员、出纳岗位,部分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一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擅自扩大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虚列往来或转移收支,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使会计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的信息严重失真。推进会计法制建设,加强监管力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
 
  (三)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财税改革发展的需要。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会计工作是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石。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加快经济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要求会计工作与时俱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会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会计理念和会计行为也要实时更新,适应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做好会计工作,不但可以释放管理因素在经济转型中的巨大潜力,加快形成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有助于建立完善、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进而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因此,出台本条例,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能够更好地为财政经济领域的改革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我省会计法制建设加快推进,连续出台了《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甘肃省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评审办法》、《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等近十项规章制度,同时还有一批制度办法正在起草制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这为我省会计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省会计工作与经济发展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相比,仍有广阔的提升空间,正处于加快发展阶段,亟需用法制来进行指导和规范。因此,出台条例更是势在必行。
 
  二、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
 
  2014年,我厅将起草条例列入当年全省财政重点工作。经过前期调研论证,依据《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广泛借鉴兄弟省区市会计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
 
  通过召开研讨会、函询等方式,广泛征求了我厅各处室、相关省直部门、省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充分采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2014年11月,我厅以函询的方式向财政部会计司征求意见,并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条例送审稿。    
 
  经提请省政府法制办审查,根据反馈意见,2015年5月,我厅与省政府法制办一起商讨,对条例送审稿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在提交专家论证会论证后,采纳有关专家所提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并经2015年7月10日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形成了目前的条例草案。
 
  起草条例草案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总会计师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同时,还参考借鉴了其他省区市颁布的地方性会计管理条例好的经验。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本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同时结合了我省实际情况,体现了甘肃会计工作的特点。
 
  (一)关于总则。共六条,主要明确了制定本条例的依据和宗旨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强调了各单位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基本职责和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细化了财政部门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职责。
 
  (二)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共九条,主要对各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了规范,强调了会计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特别是针对我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较低的实际情况,强调了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基本职责权限。
 
  (三)关于会计核算。共七条,主要对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了规范,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因会计法已对会计核算的内容、要求以及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登记、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范,本条例不再涉及。所以本章主要是结合我省会计工作实际,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对各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及推进管理会计工作明确了要求,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以完善会计核算工作,充分利用会计核算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四)关于会计监督。共七条,主要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有关政府部门会计监督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进行了规范。因会计法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及要求已作了明确规定,本条例主要强调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职责权限,并对单位负责人处理问题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根据新形势和本省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职责及内容,以维护会计工作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五)关于法律责任。共四条,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主要对会计法中未涉及到但实际工作中新出现的问题如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聘任、会计工作移交、会计核算、会计信息化等作了补充规定。
 
  以上说明及条例草案,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