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11:15:01

  ——2015年9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甘肃省林业厅厅长石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林业厅,向会议报告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林业厅党组历来十分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办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年初有安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使每一项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或答复。据统计,自2013年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79件,其中,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4件,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7件,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8件。全部按照法定期限办理完毕,分别向各位代表寄送了答复意见,赢得了代表们的普遍好评,每年都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日益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基于自身工作生活实际,立足当前林业发展现实,站在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很强、很有价值的好建议和意见,内容涉及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林业生态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基本都是目前我省林业面临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这充分体现了各位代表对加强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殷切希望,也体现了各位代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对加快我省林业发展进程、构筑生态安全屏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办案责任
 
  林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益事业,对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厅一直是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较多的部门之一。承办的建议涉及林业建设的各个方面,反映了全省人民对林业建设的期望和心声。办好这些建议,对于我们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厅党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林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督查督办,厅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建议办理工作,了解建议办理进度,要求切实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按期完成办理任务。厅主管领导逐件审阅建议内容,参与建议分办研究,督查办理进度;其他厅领导按照各自分管的业务亲自参与或主持办理,研究具体落实措施,逐件审定答复意见,特别是对重点件、疑难件都亲自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议办理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每年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后,对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逐一进行研究分析,以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为主线,按照各处室、各单位工作职能,提出具体分办意见,经主管厅长审核后,及时组织召开分办会,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分解办理任务,提出办理时限和要求,对涉及多个处室承办的,要求牵头处室主动与协办处室衔接,协办处室积极配合,按规定的期限提交答复意见,真正做到分工明、责任清,交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各处室之间不推诿、不敷衍,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制度,完善办案措施
 
  按照《省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通过多年的办理实践,我厅逐步建立和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制度和办法,如建立的联合办案制度、征询反馈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主管领导、分管部门和专人办理相结合的三级办案责任制,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领导负责与专人办理相结合,靠实了责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坚持建议办理答复与林业重点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需求迫切的问题;坚持建议办理答复与年度计划、资金安排相结合,对符合林业建设方向和国家投资政策的,能纳入当年计划的都尽可能地给予安排解决,如近两年,有意识的将林业投资向贫困地区及双联村镇倾斜;坚持书面答复和现场办案相结合,大力推广“走出去、请进来”、“面对面”办案的成功经验,推动问题的更好解决。要求各承办处室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办随答、及时复函”的原则,以“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就是一项工作”的负责态度,把每一位代表建议当作一项重要的林业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措施,落实好、办理好。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办案水平
 
  在建议办理答复过程中,为确保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厅始终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态度诚恳”的办案原则,坚持采取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建议代表保持联系,详细了解所提建议的背景等有关情况。在正式答复前,虚心听取代表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积极主动争取他们共同配合解决问题。我厅高度重视现场办案工作,有效突破了以往“文来文往”的单一办案方式。2013年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0号《关于将酒泉市810万亩公益林尽快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建议》进行现场办理,邀请建议领衔代表和有关林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面对面研究探讨解决办法。2014年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6号《关于请求对陇南市继续安排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议》、第613号《关于扩大定西市退耕还林规模的建议》进行现场办理,邀请省人大代表实地考察了退耕还林示范点和造林绿化示范点,召开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现场办理会,我厅有关负责人向代表详细介绍建议办理情况,现场答复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就第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情况及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向代表们作了全面介绍。今年,现场办理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6号“关于支持漳县发展以核桃为主的林果产业的建议”。代表们对我厅现场办案的效果十分满意,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支持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积极为我省林业建设出谋划策。
 
  (四)坚持督导检查,确保办案质量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厅领导主动参与办案督导检查,与承办部门和具体办案人员一起探讨,共同研究解决办案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对办理工作不重视、答复意见不规范、不认真、不及时和未按要求办理的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通过督促办案、指导交流,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和做法。主管部门从建议的分发以及建议答复意见的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办理程序,每个环节都力求做到一丝不苟、严谨有序。在答复环节,各承办单位、处室提出办理意见后,统一审核修改答复件,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再统一印制公文,统一复函各位代表,确保答复件行文格式规范,办理质量得到保证。
 
  (五)公开办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为切实保障广大公民的知情权,提高我省林业工作透明度,树立厅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为公众和社会服务,我厅利用甘肃林业网等网络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议办理信息。2014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栏目。对2014年承办的37件和今年承办的18件省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全部进行了公开。今后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厅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问题的建议答复内容继续予以全部公开,充分接受公众的监督,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六)坚持“回头看”,提高B类件的解决率
 
  我厅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绝大多数是要求增加林业投资的,由于每年在办理建议的法定期限内,国家的投资计划尚未下达,或新的林业投资政策还不明确,代表建议的事项能不能解决,或解决到多大的程度,还不能给予肯定的答复,客观上造成B类件数量较大。在办理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61件建议中B类件就达52件,占85%。厅党组十分重视B类件的后续办理工作,各承办处室除办好当年的建议外,对历年建议中没有及时解决的问题,一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回头看、办积案”,着眼于尽最大可能解决问题。如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实施退耕还林的建议共15件,涉及6个市州,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后,有10件请求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并给予了重点倾斜,安排退耕还林任务48.5万亩,占当年全省退耕还林任务65万亩的74.6%。今年国家安排我省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30万亩,这些建议所反映的问题还将持续得到解决,而且力度会更大。有5件希望在河西地区实施退耕还林的建议,因国家尚未将沙化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而没有解决。要求单独立项建设、或解决林业建设投资的建议共16件,14件希望解决的问题,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通过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及造林补贴、林果产业专项补助、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解决资金达15.8亿多元。还有要求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增加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解决林果产业发展资金等方面的建议12件,2013年、2014年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解决,共落实资金7.3亿元。但有些涉及国家投资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如提高造林补助标准、按规划下达建设任务、建立国家湿地保护区、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等问题,虽然我厅向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或进行了申报,但至今未能解决,今后我厅还将继续做好争取工作,以便使反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建议办理工作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所解决的问题与代表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受投资或政策的限制,一些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二是我省林业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投资,省上安排的林业专项投资很少,代表建议要求单独立项、增加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产业开发扶持等问题,必须依托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来解决,所以解决的程度还不够彻底。三是部分建议所提内容,受资金缺乏或现行政策所限,短期内还难以完成。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能办即办,确因现行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办理的,要向代表耐心细致解释,争取做到实事求是、逐项落实,绝不敷衍搪塞。同时,继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沟通与交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考察林业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力搞好全省林业工作,让代表满意、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