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11:13:05
——2015年9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要求,把办理和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检察院没有收到会务组交办的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各代表团在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本着对检察工作的极大关切,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对全省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会议旁听工作,专门组织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48人旁听各代表团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认真记录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立即对收集到的115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的代表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出各类意见建议95条,通过制发《分工方案》、组织省院各部门逐条研究提出落实和改进措施、分管院领导审核、院党组会议集中审议等步骤,研究制定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措施一览表》,确定了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的238条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6月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就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逐条向代表们进行了集中反馈。全省各级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坚持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意的重要渠道,把落实代表建议与本地实际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改进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提升履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进一步巩固党组和检察长领导、主管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着力从收集、研判、办理、反馈、转化等五方面入手,健全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水平和效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办理工作,在会前、会后多次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会后第三天即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判分析,认真评估代表的关注点、要求解决的核心问题及落实的难易程度,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部门尽快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
(二)扎实推进意见建议的吸收落实。省检察院坚持分类办理、注重实效的理念,通过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分类梳理,对有条件立即落实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的方案和措施;对受制于客观条件短期内难以落实的,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并纳入检察改革整体部署;对具有建设性、批评性或普遍性的意见建议,实行挂账督办,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和完成期限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定期汇报进展情况,严防“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沟通力度,提升办理效果。省检察院坚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与代表联络工作有机结合,依托联络工作,不断深化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成效。一方面,积极开拓多种渠道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沟通,通过集中走访、邀请座谈、电话、短信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意图,以便在办理和落实工作中不走弯路、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同时紧扣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观摩、评议案件、专项检查等联络活动,努力使代表更加直观生动地了解检察工作,继而对检察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成效
为认真落实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工作大局,按照省院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着力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谋思、用劲、求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服务大局工作积极有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提升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成效。一是部署开展“两好两促”专项行动。省院下发实施方案,成立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团,在省直机关和各地党政机关开展巡回宣讲;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发送法律及廉政相关知识;为各级党政机关配发《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廉政公益海报等9.1万册,警示教育视频26部3300套。二是持续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三室”建设,法律监督网络在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截止8月底,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502人,帮助整章建制635项,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6403场(次),调处涉农矛盾纠纷1087件。汪洋副总理、曹建明检察长、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等中央和省委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三是不断深化“两联系、两促进”工作。健全联系服务企业长效化、规范化机制,省院与省发改委会签了“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加强协作配合”和“对重大建设项目动态服务”两个规定;截止8月底,依法查处涉企职务犯罪69人,协助解决矛盾纠纷97件(次),帮助项目建设单位整章建制166项,依法督促有关部门为企业办理手续86次,项目建设整体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开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抓住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今年1至8月,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696人,起诉14679人,同比分别下降1.7%和3.3%。依法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31人,起诉697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49件,监督移送91件95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7个。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持续推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49人。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推进。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68件933人,其中大案395件,要案82人,同比上升6.5%。从严惩治行贿、贿选等案件,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16人,同比上升9.4%。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391人。部署开展了严肃查处“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域”和“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查处相关领域渎职犯罪44人。认真贯彻《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截止8月底共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53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5716次,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国家工作人员230人(次)。
(四)诉讼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1至8月,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3件,监督撤案177件,纠正漏捕240人,纠正漏诉282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47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9件,提请民行抗诉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对诉讼程序和执行中的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0件,法院采纳103件,采纳率为57.2%。进一步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深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审查发现并监督纠正93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脱管69人、漏管31人。切实强化对执法司法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依法查办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149人,查办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32人。
(五)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坚持全员动员,强化问题查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出自身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司法的问题105条;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即知即改,修订完善刑事诉讼财物管理、律师会见等21项制度。坚持以公开促公开,倒逼规范司法。省院制定了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和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782件、重要案件信息1214篇、法律文书5893篇,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423件。着力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强化流程监控管理,对超期办案、涉案财物违规处置、侵害当事人等违法办案情形口头提示995件(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835份。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不起诉、撤案23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六)检察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有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已完成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办案责任制改革,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设置、晋升等10项配套子方案的起草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信访案件全部实现了有序导入、依法办理,截止8月底,依法审查处理控告申诉案件1108件。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制定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与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选取5个市级院进行试点。着力部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方案拟定等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七)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以“五个过硬”为目标,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强化岗位素能培训,在北京大学举办了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双语”培训;1300余人接受了高检院和省院组织的培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出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通报、定点包干等制度,分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省院对陇南、平凉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对7个市级院、18个基层院开展了专项检务督察。立案查处3名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期望与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办理力度,切实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要求,把办理和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检察院没有收到会务组交办的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各代表团在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本着对检察工作的极大关切,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对全省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会议旁听工作,专门组织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48人旁听各代表团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认真记录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立即对收集到的115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的代表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出各类意见建议95条,通过制发《分工方案》、组织省院各部门逐条研究提出落实和改进措施、分管院领导审核、院党组会议集中审议等步骤,研究制定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措施一览表》,确定了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的238条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6月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就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逐条向代表们进行了集中反馈。全省各级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坚持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意的重要渠道,把落实代表建议与本地实际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改进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提升履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进一步巩固党组和检察长领导、主管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着力从收集、研判、办理、反馈、转化等五方面入手,健全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水平和效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办理工作,在会前、会后多次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会后第三天即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判分析,认真评估代表的关注点、要求解决的核心问题及落实的难易程度,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部门尽快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
(二)扎实推进意见建议的吸收落实。省检察院坚持分类办理、注重实效的理念,通过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分类梳理,对有条件立即落实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的方案和措施;对受制于客观条件短期内难以落实的,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并纳入检察改革整体部署;对具有建设性、批评性或普遍性的意见建议,实行挂账督办,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和完成期限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定期汇报进展情况,严防“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沟通力度,提升办理效果。省检察院坚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与代表联络工作有机结合,依托联络工作,不断深化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成效。一方面,积极开拓多种渠道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沟通,通过集中走访、邀请座谈、电话、短信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意图,以便在办理和落实工作中不走弯路、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同时紧扣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观摩、评议案件、专项检查等联络活动,努力使代表更加直观生动地了解检察工作,继而对检察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成效
为认真落实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工作大局,按照省院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着力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谋思、用劲、求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服务大局工作积极有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提升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成效。一是部署开展“两好两促”专项行动。省院下发实施方案,成立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团,在省直机关和各地党政机关开展巡回宣讲;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发送法律及廉政相关知识;为各级党政机关配发《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廉政公益海报等9.1万册,警示教育视频26部3300套。二是持续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三室”建设,法律监督网络在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截止8月底,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502人,帮助整章建制635项,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6403场(次),调处涉农矛盾纠纷1087件。汪洋副总理、曹建明检察长、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等中央和省委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三是不断深化“两联系、两促进”工作。健全联系服务企业长效化、规范化机制,省院与省发改委会签了“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加强协作配合”和“对重大建设项目动态服务”两个规定;截止8月底,依法查处涉企职务犯罪69人,协助解决矛盾纠纷97件(次),帮助项目建设单位整章建制166项,依法督促有关部门为企业办理手续86次,项目建设整体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开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抓住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今年1至8月,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696人,起诉14679人,同比分别下降1.7%和3.3%。依法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31人,起诉697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49件,监督移送91件95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7个。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持续推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49人。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推进。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68件933人,其中大案395件,要案82人,同比上升6.5%。从严惩治行贿、贿选等案件,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16人,同比上升9.4%。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391人。部署开展了严肃查处“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域”和“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查处相关领域渎职犯罪44人。认真贯彻《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截止8月底共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53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5716次,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国家工作人员230人(次)。
(四)诉讼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1至8月,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3件,监督撤案177件,纠正漏捕240人,纠正漏诉282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47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9件,提请民行抗诉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对诉讼程序和执行中的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0件,法院采纳103件,采纳率为57.2%。进一步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深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审查发现并监督纠正93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脱管69人、漏管31人。切实强化对执法司法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依法查办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149人,查办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32人。
(五)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坚持全员动员,强化问题查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出自身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司法的问题105条;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即知即改,修订完善刑事诉讼财物管理、律师会见等21项制度。坚持以公开促公开,倒逼规范司法。省院制定了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和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782件、重要案件信息1214篇、法律文书5893篇,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423件。着力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强化流程监控管理,对超期办案、涉案财物违规处置、侵害当事人等违法办案情形口头提示995件(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835份。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不起诉、撤案23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六)检察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有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已完成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办案责任制改革,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设置、晋升等10项配套子方案的起草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信访案件全部实现了有序导入、依法办理,截止8月底,依法审查处理控告申诉案件1108件。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制定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与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选取5个市级院进行试点。着力部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方案拟定等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七)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以“五个过硬”为目标,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强化岗位素能培训,在北京大学举办了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双语”培训;1300余人接受了高检院和省院组织的培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出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通报、定点包干等制度,分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省院对陇南、平凉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对7个市级院、18个基层院开展了专项检务督察。立案查处3名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期望与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办理力度,切实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