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10:22:50

  ——2015年9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白文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反映群众呼声,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建议623件,其中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588件,占总数的94.4%。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的支持、配合和监督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这些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结。其中,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321件,占54.6%;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203件,占34.5%;“A”、“B”两类建议合计524件,占89.1%,比上年提高7.8%。因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C”类64件,占10.9%,对这些暂时未能解决的建议,我们认真向代表做了解释说明。从《征询意见表》反馈的情况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办理责任。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工作要求;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加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量;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直接部署和协调办理工作,特别对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专门进行指导研究,并主持现场办理工作会议,推动代表所提建议的落实。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指导、责任处室认真办理的三级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办理责任,做到办理任务、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四落实”,促进了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举措,提高办理质量。省政府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与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本单位、本系统重点工作安排相结合,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建议,集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紧紧抓住国家项目和资金安排的机会,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争取,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予以重点保障。特别是将一些普遍性问题纳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调研,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分步组织实施,使代表建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办理实效。省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办理中逐步推行“三走访”制度,即办理前走访联系建议者,了解所提建议的背景和诉求,便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办理中走访联系建议者,同他们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办理后回访建议者,征询他们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还特别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对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了解。为增强办理实效,省政府各部门还筛选了33件对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建议,组织力量分赴8个市州、17个县区进行现场办理,解决了一批群众期盼、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
 
  (四)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把建议办理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建议内容的落实上,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将建议督办工作纳入2015年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按照办理工作时间节点,定期催办,重点督查。通过开展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督办工作,做到了“四不放过”,即:对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放过,对未能解决的问题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建议答复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同时,我们利用新开发的督办评估系统,加大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对每一件答复复文从办理效果、答复质量等7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对答复简单草率、格式不规范、答复理由不充分的退回重新办理,有效提升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答复复文的规范化水平。
 
  二、取得的成效
 
  2015年,省政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充分吸收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把办理工作与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相结合,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把建议办理同稳增长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省政府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围绕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努力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办理了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如,省政府高度重视《关于请求省上加大对兰州市水源地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289号),责成省发改、水利、财政、国土等部门和兰州市政府共同研究,协调提出办理意见。经过承办部门的积极争取,水利部黄委会已同意将兰州2.77亿立方米/年取水许可指标调整至水源地建设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已完成12项前置性审批手续,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对《关于加快陇东能源基地开发建设的建议》(第62号),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平凉市政府论证研究、提出方案,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经过争取,国家已批复《甘肃灵台矿区总体规划》,规划投资近300亿元,建设总规模2720万吨的7大矿井,将进一步加快陇东能源基地建设步伐。省发展改革委认真采纳《关于支持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第298号),针对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争取国家增发专项债券15亿元,省财政增拨1号线项目资金2.92亿元,加快了兰州市轨道项目建设进度。针对《关于将阿克塞当金山南布点建设330KV输变站及电线路的建议》(第217号),省电力公司结合当地规划建设300万千瓦风电、200万千瓦光伏、300万千瓦光热项目的实际,争取国家布点建设阿克塞330千伏变电站,并将其列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创优示范工程予以重点推进,目前,该项目基础施工已完成72%,计划2016年一季度全面建成,保证了敦格铁路等重点工程的电力需求。
 
  二是把建议办理同调结构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我们坚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重点办理了信息产业、电子商务、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如,省农牧厅将《关于扶持平凉市建设西部干旱山塬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议》(第73号)与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结合,安排6281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平凉市7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省工信委与兰州市政府在研究城市管理、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中,注重吸纳《关于加强数字城市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的建议》(297号),将兰州市列为“甘肃省信息化发展重点示范城市”,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公司投入8.4亿元在兰州市建设大数据中心,下拨财政专项资金810万元,支持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平台等信息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了兰州市数字城市建设,为全省城市管理服务信息化支撑创造了经验。省商务厅高度重视《关于将陇南市电子商务列入省级规划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第545号),在制定《甘肃省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中,充分考虑陇南市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将陇南市9个县区全部纳入电商扶贫工作范围,并联合阿里巴巴在陇南市启动了西部首批“千县万村”计划项目,进一步推动了陇南市电商扶贫步伐,带动了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省发改委认真办理《关于加大对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30号),争取国家资金3.2亿元,落实省级资金3350万元,重点支持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鸣沙山—月牙泉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快了敦煌旅游经济发展,推进了当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把建议办理同促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活力。省政府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突出改革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办理了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方面的建议。如,省政府认真采纳《关于加快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建议》(第247号)中关于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推动与上海张江、合芜蚌试验区合作的建议,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外省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兰白科技创新区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目前,《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已由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支持兰白科技改革试验区人才发展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上海张江和北京大学两个技术转移中心已落户兰州,兰州科技大市场已建成投入使用,北大“中国芯”项目签约落地兰州新区,创新试验区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发展动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又如,《关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试点工作给予经费支持的建议》(第44号)和《关于加快天水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第591号)都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深化我省农村改革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在制定《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过程中统筹考虑,将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省级承担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亩6元的标准,分地区、分情况协调推进,保证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关于加大电子商务审批力度的建议》(第481号),省政府责成省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编制了《甘肃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17年)》,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基本原则,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全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
 
  四是把建议办理同惠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政府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与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相结合,重点办理了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议。如,结合《关于尽快批复甘肃庆阳市环县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的建议》(第29号),省政府将其纳入革命老区扶贫脱贫的工作内容,责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认真研究,认真办理,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批复实施了甘肃省2015年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告,下达1.4亿元支持环县新建4项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了3.5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省建设厅十分重视《关于加大国家级贫困地区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第88号),在项目申报、资金协调和政策扶持方面对平凉市给予支持,目前平凉市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14万套,竣工2.37万套,分配入住2.12万套,改善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省政府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采纳《关于加强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69号)和《关于对乡村舞台建设给予扶持的建议》(第78号),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在推进全省“三馆一站”建设的同时,整合资金18亿元,在9323个行政村实施乡村舞台建设,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针对《关于对甘肃省城镇户籍的“苯丙酮尿症"患者实行医疗救助的建议》(第407号),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于今年2月联合制定了《甘肃省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实施方案》,明确将苯丙酮尿症患儿纳入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并确定省妇幼保健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替代食品零差价供给,完善了苯丙酮尿症的救助体系,切实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省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工作力度还不大。二是个别单位对建议的分析研究还不够深入、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还不到位,办理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单位在办理答复时,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行文不够严谨,回复不够规范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改进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省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我们将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办理规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交办、催办、答复、落实、存档、复核的各项工作制度。同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逐步形成职责分明、重点突出、衔接紧密、运转协调、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建议办理工作格局,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强包括人大协商在内的各类协商民主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沟通协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强化办理工作措施,推动办理工作显实效、出实绩。同时,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办法,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办理复文,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进行公开,方便人大代表和公众查阅,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密切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专此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