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10:04:34

  ——2015年9月2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甘肃省司法厅厅长杨景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议报告全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法律援助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能,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畅通援助渠道,狠抓工作落实,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2011年10月1日,《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成效
 
  (一)法律援助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批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破解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难题,努力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坚持把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改作风、促民生的平台和载体,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为困难群众服务的具体行动之中,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办案质量和法律援助效率全面提升。
 
  (二)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将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从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6项扩展到10项,对10类申请人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2011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条例》,不断完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项工作制度,较好地满足了困难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全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2014年办案数量达到3.3万件,是2011年的2.1倍。2011年到今年上半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万件,受援人数累计达14.26万人。
 
  (三)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高。我们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提出了咨询接待便民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案件管理信息化、结案归档标准化的“四化”目标。2013年,我们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流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流程》和《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流程》,制定了《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明确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和审查标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了案件评查规范化和质量检查常态化。对于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疑难案件,建立了集体讨论、跟踪督查、定期报告、结案审查等制度。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质量逐年提升,连续多年实现“零投诉”。
 
  (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司法局全部建成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行援务公开,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措施,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各地在认真落实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事项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需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向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便民卡”,  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和“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积极构建“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受理服务圈,实现法律咨询“零距离”。有些地方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和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方便。
 
  (五)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共建立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管理机构101个,工作人员509人,其中,法律援助专职律师146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社会组织、驻军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006个,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管理服务网络。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涌现出了一大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近年来,有9个单位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9个单位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有14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7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称号。
 
  (六)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随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和省财政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加之市县两级政府普遍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我省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省政府“十大惠民工程”的2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省财政投入1417万元专门用于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案件补贴,全省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今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将达到5250万元,是历年来最高的。
 
  (七)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省上确定把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后,为了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我们提出“省级抓监督、市州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省司法厅与市州司法局、市州司法局与县区司法局层层签订了项目责任书,进一步分解任务、厘清事权责任。在项目落实过程中,严格每月跟进、每季度检查,每月向省政府上报工作进度,并利用“智慧司法”平台,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5月初,我们对7个市(州)法律援助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今年前8个月,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万余件,受援人达2.6万人次。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和支持。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纳入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建设的内容,列入平安甘肃考评体系。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将案均补贴由1070元提高到1500元。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后,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副省长马世忠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结合甘肃实际,尽快制定我省实施意见。省财政厅还将法律援助列入2015年省直部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预算96万元用于购买法律援助服务。
 
  (二)用好用足法律援助各项优惠政策。我们积极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我省实施,有效发挥中央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缓解了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不足和律师资源短缺的问题。中彩金项目从2009年实施以来,资助我省的项目资金累计达到1455万元,共办理项目案件8181件,累计援助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五类特定受援人9617名。从2009年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先后从13个省、直辖市选派优秀志愿律师46人次、优秀大学生志愿者29人次,在我省的28个市、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着力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创新便民利民的方法和途径,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法律援助质量年等多项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积极构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网络,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向村(社区)延伸,依托市州、县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快速办理。同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开展“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使法律援助变得触手可及。
 
  (四)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培训工作。为规范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法律援助服务职能,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先后组织法律援助培训6期,培训法律援助人员800多人次。2011年以来,每年都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和“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专职律师传授咨询受理等相关业务知识,交流办案经验、辩护技巧,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14年,对全省100个法律援助机构的信息化应用进行了专门培训和督导,手把手、面对面地指导,现场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效提高了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
 
  (五)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我们积极建立以法律援助为龙头的法律服务中心,制定建设要求和标准,从功能设置、人员配备、咨询接待、业务受理、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使服务窗口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目前,已建成30个规范化示范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连续三年,共筹措资金747万元,对已建成的法律服务中心和规范化示范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支持。投入100万元建成了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去年年底前,全省88个看守所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了律师值班、咨询、转交申请等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有力推进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
 
  (六)认真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文件)精神,我们结合甘肃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标准、落实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加强军地协调配合工作,我们制定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全省共建成51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咨询20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60多件。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法律援助人员短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还十分突出,有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只有1—2名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短缺,有41个县区没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全省律师资源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衡,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律师严重缺少,50%的律师、37%的律师事务所集中在省会城市,有12个县只有1-2名律师。
 
  (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不够到位。法律援助管理机构与服务机构并存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县区法律援助机构,既承担着组织、管理、监督职能,又承担着提供咨询、承办案件的工作,开展质量监管的手段不多,对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业绩考核没有形成规范的制度,服务质量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
 
  (三)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办案补贴标准还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目前,全省执行的经济困难标准是2008年确定的标准,从其他省份的情况看,大多将困难群众标准确定为低保线的1.5-2倍,北京、上海、广东将标准放宽到低收入群体,我省的困难群众标准较低。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将法律援助案件案均补贴确定为1500元。但我们还没有制定出台具体的经费管理办法和案件补贴标准,各地执行的办案补贴标准过低。
 
  (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不够完备。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还存在不能适应群众需要的问题,部分服务窗口不在临街一层,服务窗口面积过小,功能区域设置单一,人员配备不足,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备,与民政、社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未实现有效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的工作效果。
 
  四、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大力支持,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保证困难群众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我们将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的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逐步将法律援助扩大到全省低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办案衔接机制和律师值班制度。积极推动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智慧司法”信息化平台作用,将法律援助信息化系统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
 
  (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研究探索法律援助管理机构与服务机构分设的管理体制,督促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履职尽责,落实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环节和流程,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建立法律援助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大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力度,严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全面提高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律援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权益保障、政策扶持措施,吸纳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员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发挥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力军”作用。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鼓励省会城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及大学生志愿者到边远贫困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多渠道解决律师资源分布不均、部分县律师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全额保障的原则,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修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办案补贴标准,不断满足法律援助工作需求。
 
  (五)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落实省政府开展法律援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机制,认真抓好责任体系落实,严格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七进”等活动中,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实现应援尽援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年,是省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我们一定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在提质扩面和增强保障上下功夫、见成效,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