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研究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10:01:07

省人大常委会:

      《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兰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拟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将文本印送常委会相关部门、立法顾问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法工委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常委会部分立法顾问及兰州市相关部门参加的论证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条例的立法依据比较充分,主要内容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可操作性较强。制定该条例对我市在科技工作中积累下来的好经验和做法可加以固定,并对依法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有着极其重要意义。因此,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