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3 16:00:57

  ——2015年7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报告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的一系列要求,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公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司法公开
 
  牢固树立“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的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有效、有序推进。
 
  (一)认真开展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11月,我省被高检院确定为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省份后,省检察院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确定兰州、张掖等4个市级检察院,白银市白银区、岷县等5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逐步推行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改革措施。通过检务督查、包联督导、试点工作“一月一报”等措施,强化对检务公开的审核把关、督导检查和对账盘点,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推动试点院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成效。在省检察院的指导和推动下,各试点院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逐项分解任务,不断扩大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为全省试点工作探索积累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二)积极部署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省检察院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和《贯彻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对检务公开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作出全面部署,并将工作任务细化为3个大项20个子项,梳理出4大类25种具体应公开的检务信息,逐一确定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标准、公开部门以及公开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作为省检察院重点推行的6项检察改革方案之一,已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下发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实施。
 
  (三)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围绕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高检院研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2014年8月,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省检察院率先完成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上线运行部署工作。通过推行每日网上巡查、条线业务督导、数据定期通报及系统专项培训等措施,强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等公开业务,快速提升了挂接系统的检察院数量和系统运行质量,在方便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和群众实时进行网上查询的同时,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目前,全省共113个院全部挂接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实现了全省检察案件信息在互联网全面公开。
 
  二、紧扣核心,全面拓展公开范围
 
  全省检察机关在原有的“检务十公开”的基础上,紧扣案件信息公开这个核心,着力将公开范围向检察办案和检察决策领域拓展,形成以案件信息为主、政务和队伍信息为辅的公开架构。
 
  (一)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坚持以司法公开倒逼办案质量,在严格落实检察人员执行公务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等程序性规定的基础上,将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全部导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律师经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上实时查询。去年以来,全省三级院累计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22953件(次),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294件(次),提升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二)推进检察法律文书公开。将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和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等4种文书,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开,人民群众不需身份认证即可在互联网上浏览和查阅;对不立案、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不支持监督申请、不捕理由说明等5种文书,通过检务大厅设置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向公众提供查阅。去年以来,全省各级院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5108份,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民事行政抗诉书、不支持监督申请、不批准逮捕、不捕理由说明等法律文书1915份;依申请公开其他诉讼文书1163份、技术性鉴定材料827份。既保障了办案依据、程序和结果的适度公开,又妥善处理了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公众知情权与公民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法律文书公开数量居全国第四位。
 
  (三)推进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普通刑事案件、侵害民生民利的典型案件,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报纸、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1289条重大案件信息,通过检察门户网站等向社会主动发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信息151条,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结果63件,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信息57件,典型案例283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四)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将案件公开审查作为推进司法办案过程公开的重要途径,制定了《关于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指导意见(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等制度规范,建立了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对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的公开审查。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以及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民事申诉、刑事和解案件,积极尝试组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通过“看得见”的方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当事人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去年以来,全省各级院共对224件不起诉、刑事、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或公开听证,积极化解平息矛盾积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推进检察政务、队伍信息公开。将检察政务、队伍信息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拓宽公开途径和渠道,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去年以来,全省各级院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触摸查询机等媒介,主动发布内设机构职能、工作流程、重大工作部署、工作报告、检务指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综合性信息3168条,公开与检察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442份,公开检察队伍建设情况及“最美检察官”等正面典型材料80余份,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三、整合资源,搭建多层次公开平台
 
  根据不同群体对司法公开的不同需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充分发挥传统公开方式和新媒体技术手段的各自优势,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着力搭建新媒体公开平台。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的发展变化,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快三级院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和“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步伐。全省已有87个院开通了官方微博,47个院开通了官方微信,13个院开通了新闻客户端;多数网站设置了司法公开专区并增设案件聚焦、信息动态、办事指南等子栏目,部分网站还开通了在线举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长信箱等便民窗口。省检察院在全省政法系统率先全面运行“两微一端”,实现“点对点”的公开与服务。目前,省院官方微博粉丝数超过36万人,累计发布信息6100余条;官方微信累计推送各类检察信息286条,分享转发3768次,入围第24期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居全国政法机关第八、检察机关第四;“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发布文章132篇,总阅读量10.9万次。“两微一端”逐渐成为检务公开的新阵地、民意表达的新渠道、形象展示的新窗口。
 
  (二)着力发挥传统媒体作用。针对我省广大农村及部分地区互联网尚不普及的实际,继续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良性互动,扩大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634篇,与电视台、电台联合制作检察专题节目182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把检务公开融入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各项工作之中,促进检务公开效果最大化。注重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如“甘肃检察”官方微博对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国玲、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杨映祥等大要案查办信息通报之后,人民网、新华网、甘肃日报等多家媒体纷纷转载,网民点赞和转帖达数万次,进一步扩大了公开的影响面和辐射面。
 
  (三)着力构建检务公开实体场所和平台。利用现有检察服务窗口,通过在信访接待大厅或案件管理中心等接待场所,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宣传手册等设施和资料,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案件信息查询、控告申诉举报受理、律师接待等便民利民服务。依托“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设立的检察服务室、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阵地平台,把深化检务公开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构建集联系群众、检务公开、提供法律服务、预防职务犯罪、获取案件线索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于一体的检察服务网络,将司法公开的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和辖区企业,既搭建了面对面的公开平台,又将检务公开与为民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为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了方便。
 
  (四)着力扩大司法公开辐射化效应。围绕司法公开强化代表联络工作,采取开设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分送资料、座谈通报、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着力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和空间,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推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与监督程序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范围,增强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检察机关的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以省检察院《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为统领的三级院司法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已初步形成;新闻发布会和工作情况通报、拟公开信息审核把关、涉检舆情研判及应对等一系列配套机制已初步建立;以网络媒体集群、传统媒体、实体场所为基础的“三位一体”多层次公开平台已基本建成;高检院明确要求公开的6类法律文书和5类案件信息实现了全面公开;以终结性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和案件程序性信息为主体的各项案件信息公开数据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理念还有差距。部分检察院和干警认为司法公开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有的担心公开会暴露问题、引起矛盾,工作中存在消极应付现象,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院避实就虚、应公开而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和程序性信息公开数量整体偏低,且地域分布相对集中,个别基层院仍存在公开空白。三是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相对偏低。目前覆盖全省三级院的检察门户网站集群还未完全建成,网上阅卷、网上申诉等机制还未建立,网站的互动性、参与性、服务性功能还不强。四是检务公开实体场所建设相对滞后。多数院仅是利用原有的案管大厅或控申接待大厅开展案件信息查询工作,有的还没有配置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等必要设施;有的虽然配置了,但功能升级空间小、数据更新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牢牢把握依法、规范、务实、便民的工作方向,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司法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健全司法公开的配套制度机制。把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健全案件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制度、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建立司法公开监督、救济、问责等机制,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二是强化监管督查促进提升公开质效。以省委“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大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和督查考核,确保司法公开由软要求变为硬任务,真正成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有力举措。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保密检查、风险评估、舆情应对等工作,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窗口建设。结合实际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逐步把业务咨询、控申举报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12309举报电话等整合在检务公开场所、整合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充分应用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和拓展运用,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司法公开网络,使司法办案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的公信。
 
  四是切实加大司法公开宣传力度。树立主动宣传、引导舆论的理念,统筹推进检察资源与社会资源、主流媒体与商业网站、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分享司法公开的成果,提高参与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