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3 15:59:38

  ——2015年7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从 6月开始,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了调研,听取了省法院工作汇报和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律师协会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赴武威、庆阳两市及其所辖的三个县(区)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同市、县(区)政法委、人大法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座谈,征求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科技法庭、审判管理中心、远程接访室等,察看了庭审公开和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等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全省法院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认真贯彻宪法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公开的规定,不断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转变。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省法院高度重视对全省司法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办事机构,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省市县三级法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建设目标、具体要求、建设内容、完成时限。制定关于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等规范性文件,对公开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全省各级法院制定涵盖司法公开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司法公开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二)注重信息化建设,构建现代化公开平台。全省法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落实司法公开的主要载体,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以信息技术助推司法公开。省法院率先建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审判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综合集控中心、新闻发布中心等“四大中心”,开发了审判委员会多媒体会议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四大系统”,公开平台现代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全省法院累积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1.12亿元,建成省、市、县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四级司法公开网网站集群,实现了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安全输送、有效对接,各类信息一次录入,资源共享,既实现了信息化办案、智能化管理、全过程监督,又具有公开查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法律法规,及庭审直播点播、网上预约立案、远程视频接访等功能,有效推进了司法公开的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和便民。
 
  (三)落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全省法院从重点环节入手,全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一是推进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根据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不同情况,依法对立案到结案的14类审判流程信息予以公开,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完善庭审公开。除法定不能公开的情形外,一审案件一律公开庭审,全面推行二审案件公开庭审,推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同时积极推动公民旁听庭审,加强科技法庭建设,通过全省三级法院建成的393个科技法庭,实现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网上直播点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开展远程视频预约立案,申诉案件网上受理、网上答复。推行远程视频接访,提高审判质效,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四是实行裁判文书公开。对依法能够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以公开倒逼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全省三级法院于2014年5月底实现了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居全国前列。五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执行流程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听证公开,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将执行案件全过程节点信息录入执行信息系统,使当事人和公众随时了解执行案件进展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允许当事人依申请查阅。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公开曝光拒不执行或逃避执行的失信者,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六是加大审务公开力度。通过甘肃法院门户网站和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职能等信息,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四)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开效果。全省法院以维护公平正义、便民利民为原则,不断拓宽司法公开途径,创新司法公开形式。一是加强“一站式”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建设,设置电子公告屏、触摸式查询机,印制诉讼指南等纸质媒介,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诉讼流程服务,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案件信息查询、视频接访等,将司法公开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二是搭建新媒体公开平台。除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方式公开外,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服务和法律解读,开辟民意表达的新渠道。三是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座谈会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街道群众等开展视察、旁听庭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让社会各界更多参与、监督审判工作。四是创新执行信息公开方式。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执行监督专用邮资信封”制度,向申请执行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执行人员行为规范,得到了当事人的积极评价。
 
  通过以上措施,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司法公开不断向全范围、宽领域、深层次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对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助推司法公开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审判工作质效得到提高,在全国法院案件质效综合指数通报中,共有23项指标呈现增益或向好趋势,刑事死刑案件核准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等一些主要指标排名稳居全国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调研中反映,当前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法官对司法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司法公开规定和制度的落实尚有差距。对依法依规应当公开的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和规范。部分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公开较少,执行案件进展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三是司法公开的方式有待改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感受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公开方式上缺乏与民众的互动和交流。注重了新媒体上的公开,忽视了对传统媒体作用的发挥,与基层社区、边远农村民众缺乏互动交流。四是司法公开的保障措施仍需进一步强化。基层法院普遍缺乏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部分司法人员缺乏网络操作技能,不能适应司法公开的要求。一些边远地区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滞后,制约了司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推进司法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推进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是与时俱进、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司法能力、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更加积极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司法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透明保廉洁。
 
  (二)要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制度,规范司法公开行为,加大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推进司法公开向立体化、全方位、深层次拓展。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要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媒体方式并重,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坚持面向群众、简便实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加大司法公开宣传,扩大公开庭审的影响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人财物保障力度。全省各级法院要继续重视解决部分基层院办案人员不足、信息化应用技能缺乏和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加大对边远、民族自治地方基层法院和林区、矿区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司法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和健康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