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3 15:50:42

  ——2015年7月29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4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4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实现592.1亿元,比上年减少22.8亿元,下降3.7%。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以及新增土地交易量下降影响,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上年减收29.9亿元;二是全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收入因素减少,较上年减收21.2亿元;三是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措施减收效应逐步显现。
 
  按预算管理方式: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182.4亿元,占30.8%;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359.5亿元,占60.7%;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7.4亿元,占1.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42.8亿元,占7.2%。
 
  按收入来源: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3.5亿元,占15.8%,比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1.6%。
 
  政府性基金收入359.5亿元,占60.7%,比上年减少15.4亿元,下降4.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3.3亿元,占7.3%,比上年增加7.8亿元,增长21.9%。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6亿元,占1.8%,比上年减少 2.5亿元,下降19%。
 
  罚没收入16.9亿元,占2.9%,比上年增加0.7亿元,增长4.1%。
 
  专项收入42.7亿元,占7.2%,比上年减少18.1亿元,下降29.8%。
 
  其他收入25.6亿元,占4.3%,比上年增加3.3亿元,增长14.9%。
 
  (二)支出情况
 
  2014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除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182.4亿元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全年实现支出409.5亿元,比上年减少19.1亿元,下降4.5%。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6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9.6亿元。支出下降主要原因:一是非税收入增速下滑,部分重点专项收入大幅减收,导致相关支出安排减少;二是中央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支出政策,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21.6亿元。
 
  根据支出功能分类:
 
  教育支出48.9亿元,占总支出的11.9%,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亿元,占总支出的1%,比上年减少0.6亿元,下降12.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6.5亿元,占总支出的60.2%,比上年减少14.8亿元,下降5.7%。
 
  农林水事务支出8亿元,占总支出的2%,比上年减少0.4亿元,下降4.6%。
 
  交通运输支出69.1亿元,占总支出的16.9%,比上年增加3.2亿元,增长4.9%。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4亿元,占总支出的0.8%,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100.5%。
 
  其他支出29.6亿元,占总支出的7.2%,比上年减少9.1亿元,下降23.6%。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省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统筹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9.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6.7亿元、上年结余98.6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收入总计495.1亿元。当年支出36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亿元,调出资金14.7亿元,支出总计380.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亿元,上年结余7亿元,共14.4亿元。当年支出4.8亿元,调出资金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7.4亿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42.8亿元,上年结余21.4亿元,共64.2亿元。当年支出39.6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2亿元。
 
  二、2014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规范收缴行为,强化收支监管,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运行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水平。
 
  (一)深化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提高非税收入缴库效率。严格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缴管理制度,提高非税收入直接缴库比例,有效防止非税收入体外循环。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年中预缴、年终清缴征收机制,加强资本收益收缴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政策,对按规定设立的收费基金进行了分类清理规范,取消省级设立的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4年12月1日起,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全面停征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在成品油批发、销售环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完善支出管理机制,保障重点支出。着力推进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将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部门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合理核定执收执罚部门预算支出标准,积极保障部门正常经费需求,有效解决收支挂钩问题。大力压缩非税收入用于一般性支出的比重,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支出管理,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除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实行统筹管理以外,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以及财政专户安排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方面民生支出累计377.2亿元,占支出总额的92.1%。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收缴行为。加大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及时入库。采取省市联合、逐户清缴等办法,切实规范执收单位收缴行为,坚决治止乱收费、乱罚款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让收入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强化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跟踪监控,适时调整征缴方式,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强化票据使用监管,严格实行“凭证供票、计划管理、核旧领新”的管理模式,落实年检制度,通过以票管收强化非税收入源头管理。
 
  2014年,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工作进展有序,成效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征管范围有待规范、征管机制有待健全等等,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改革创新,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再上新台阶
 
  201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深化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为重点,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理财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收入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优化编审方法和工作流程,做细、做实年初预算,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规范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压缩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逐步建立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适当补充的财政收入体系。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以及专项收入的统筹使用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资金结转下年安排,短收通过削减支出实现平衡,防止收入返还、超收分成以及“寅吃卯粮”等违规问题发生。
 
  (二)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制度体系。继续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入库。从严控制设立各类收入项目,严格实行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推进收费基金等非税收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我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收缴、退付、票据、专项资金、监督稽查等专项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主体、职能范围、执收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监督体系。加快“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搭建横向、纵向互联的征管网络平台,大力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公开。实施非税收入执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确保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透明。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开展日常稽查和各类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近几年取消、停征、降标的收费项目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