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3 13:09:57

  2015年7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96.2亿元,年终决算收入19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3%。省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93.1亿元,预算执行中变动为686.1亿元,年终决算支出590.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6%,增长24.8%。收支相抵,累计结余95.9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
 
  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8.4亿元,支出75.8亿元。累计结转45.7亿元。
 
  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亿元,支出3.8亿元。累计结转7.3亿元。
 
  2014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6.6亿元,支出139.2亿元。累计结余29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省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2014年省级决算也反映出财政运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各类刚性支出需求不断扩大的矛盾更加突出;项目支出进度偏慢,结转资金较多,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中调整事项较多,预算的约束力不够;监督检查仍显薄弱,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
 
  审计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同时,也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年底前,省人民政府要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针对2014年省级决算中反映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筹措资金,转变投入方式,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增强财源基础。严格依法治税,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确保应收尽收。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重大改革事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三)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与年度预算有效衔接。
 
  (四)规范和完善预算决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报预算,省级支出预算应当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各部门的支出必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资金在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调剂,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决算编制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完善省级决算的报告内容,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府举借债务情况作为报告的重要内容。
 
  (五)不断强化预算监督力度。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增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监督的实效。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财政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审计对省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全部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