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6:57:30

  ——2015年5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马世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公安机关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首要价值追求,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统筹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执法主体建设,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坚持把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来抓。积极开展端正执法思想教育活动,结合执法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引导民警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持续开展执法培训,各级公安机关以公安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培训、实战演练、案例点评、旁听庭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培训,累计培训民警27万人次;加强执法合作、交流、学习,组织基层公安机关1390名民警,赴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的山东、江苏、上海等省市公安机关,学习先进执法理念和经验,促进我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部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中,我省民警合格率为99.9%。全面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会同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公安交管系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将全省4400余名交通协管员纳入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警辅人员保安转型管理办法,对4900余名治安警辅人员落实岗前培训、绩效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长效机制。
 
  (二)抓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规范体系全面完善。持续开展执法制度清理,全省公安机关共保留执法制度4240件、修订1272件、新建1605件,从源头上抓好执法规范,保证制度合法有效。为有效解决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省厅15个警种制定了部门执法工作规范,明确了执法目标、执法标准和流程;为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罚等执法不公问题,7个警种细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压缩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有效解决了随意处罚的现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警不接、立案不查、执法不公等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执法管理,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建立案件入口管理制度,对群众报警信息统一归口受理,根据警情性质和部门职责分配办理,从源头上解决了有警不接的问题;通过建立法制部门对执法办案全程监督制度,强化案件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理、移送起诉等重点环节管理,最大限度防止发生违规执法;通过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和设立专门账户,有效防止了损毁、挪用、侵占等问题发生;通过重新建立预审工作制度,实现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强化了执法管理,促进案件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三)抓执法管理体系建设,执法监督全面强化。加强执法源头管理,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一线单位全面配备了2500多名专兼职法制员,发挥执法办案的“质检员”作用,实行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筑起了保障规范执法的第一道防线。加强执法过程管理,坚持省、市公安机关阶段性考评与县级公安机关日常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执法重点环节、执法安全等情况考评;以执法质量“负面清单”的形式,把易产生执法突出问题的7个方面情形逐一列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全力推动执法问题解决;清理取消了罚没款数额、刑事拘留数、行政拘留数、批捕数、发案数、退查率、破案率等不合理、不科学的考评指标,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加强执法突出问题治理,集中开展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排查治理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问题;开展了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保证金管理情况审计,共发现整改各种执法瑕疵和问题12万多个,整改率达到95.1%;先后对1074名民警的执法过错进行了问责,撤销省级执法示范单位5个,通报批评基层单位99个。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共聘任5000多名特邀监督员,搭起公安机关听取民情民意的桥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的2200多条意见建议,逐条进行研究,予以采纳和改进工作。在“警营开放日”、“开门评警”等活动中,邀请13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走进警营,实地参观、感受、了解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广泛听取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抓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流程管理全面加强。省公安厅建立了全省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网上办案”平台,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当执法活动进入执法办案平台后,就只能按规定程序运作,任何一个法定步骤缺失,下一个步骤都无法进行,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最大限度防止民警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截止目前,共录入刑事案件近37万起、治安行政案件近80万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约37万起)。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街面视频监控、民警执法记录仪、警用车辆GPS等信息化设备,对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等执法办案场所和民警执法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省市公安机关举办多期“网上办案”培训班,为每个基层公安机关培养了3至5名小教员,通过小教员传帮带,全省公安机关网上办案水平整体上有了大幅度提高。
 
  (五)抓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执法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厅制定的标准,建成了集人身检查、信息采集、候问、询问、讯问、辨认、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办案中心,基层所队建成了规范化的办案场所,全面实现了办案区与办公区、服务区、生活区分区管理,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从全国后进跃升到前列。目前,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建成办案中心111个、派出所建成规范化的办案场所1158个、看守所建成82个、交警队建成99个,完成率达到了99.5%。所有执法办案场所均安装运行实时监控、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及安全防护设备,以硬件建设倒逼规范执法,促使民警“强制入轨”,确保刑诉法关于重大案件录音录像的规定落到实处,保障了执法安全。
 
  (六)抓执法公开建设,切实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把执法公开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公安微博服务平台、甘肃公安网站等平台媒介,适时向社会发布重要执法制度、重大执法活动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进行舆论引导,实现了与群众实时互动交流。截至目前,甘肃公安网站访问量达到510万,日访问量2000多人次,甘肃公安微博“粉丝”达到583万。去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办案(事)拖拉等问题,省公安厅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及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驾驶人考试等网上公开告知制度,依托“甘肃省公安厅警务公开与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了对案件、证照办理进度网上实时查询和短信自动推送告知,方便了群众了解有关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加便民利民。
 
  (七)抓执法示范单位建设,典型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坚持把培养示范单位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创建了8个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两轮示范单位创建命名活动。截至目前,省厅命名执法示范单位85个,市、县级公安机关命名执法示范单位801个,树立了一批既有基层一线点上,又有国家级、省级面上的先进典型,使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都有看得见、够得着的执法标杆,带动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为进一步营造执法规范化建设氛围、扩大示范带动效果,省厅与省电视台联合制作了7部“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专题片,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深度宣传;在“每日甘肃”网专门建立宣传网页,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报道,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近年来,经过全省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活动中,2013年度省公安厅在29个重点参评单位中排第12位,2014年评议名次排第8位。2013年、2014年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9.1%、4.7%。2013年底,公安部对我省公安机关三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检查验收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面对建设法治公安的新任务、面对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重大调整和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我省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有很多不足,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还需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努力推进。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也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严格公正执法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随着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高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维权意识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加迫切,这些既为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也对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新常态下的维稳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往往以案(事)件的形式进入公安执法领域,治安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刑事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加之犯罪的动态化、智能化、组织化增强,一些新型违法犯罪不断出现,公安机关执法任务日益繁重艰巨。一些社会成员维权意识增强但法治意识薄弱,合理诉求与不合理的表达方式相互交织,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等案(事)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执法难度加大。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公安行政管理职责加重,与2009年相比,2014年全省暂住人口增加了179%,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76.4%,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我省网民数量已达980多万,“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互动越来越密切,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日趋增多,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不断加大,这些都对公安执法提出了新的更多挑战。
 
  (三)公安执法能力和相关保障仍显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一些民警人权保障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还不牢固;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果不巩固的问题。同时,与不断增加的职责任务相比,公安机关警力效能有待增强,警务辅助人员作为警力不足的必要补充将长期存在,但给队伍管理、执法办案和警务保障等方面带来了许多新问题;一些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部分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尚未达到规定的保障标准等。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牢牢把握建设法治甘肃、法治公安的总要求,在深化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继续加大组织推动力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继续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深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找准制约规范执法的深层次问题,紧紧围绕易产生执法问题的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多措并举,强化管理,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高,以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优化升级。
 
  (二)继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眼建设法治公安的新任务、新要求,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建立刑事案件预审制度,打造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完善人权保障制度,落实案件讯(询)问录音录像制度。推行执法公开制度,畅通公开渠道,以公开促公正。
 
  (三)继续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密执法过程管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切实强化执法管理;建立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法制部门牵头,其他内部监督部门分工配合,主要执法办案部门按办案流程自控的执法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网上考评,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手段,实现办案全程信息化监控,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的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错案必纠、有错必罚的问责体系。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建立依法、科学、有效、统一的考评指标体系,杜绝不必要的考评项目和排名通报,切实落实奖惩规定,正确引导民警依法履职。
 
  (四)继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使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增强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法治建设水平。狠抓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建设,实现法律培训与实战培训相结合,重点抓好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培训,努力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坚持科技强警,改革警察招录体制,特别是一线紧缺的专业人才招录问题,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公安民警生活待遇和倾斜政策,提高广大民警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