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4:31:05

  2015年1月14日省十二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4年,省十二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创新务实地开展地方立法、监督和调研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人大主导作用,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一)做好《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将《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作为自主立法项目,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2月,委员会召开了由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文化厅、西北师范大学相关人员参加的立法启动会,制定了工作计划。3月,委员会成立了条例草案文本起草小组,于6月中旬完成了条例草案的最初文稿。起草过程中,立法调研组赴省内外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收集了大量资料,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7月,委员会征求了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这些建议对条例草案多次进行修改完善。11月,在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上,委员会再次专题征求了14个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及相关厅局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11月中旬,在《甘肃日报》、甘肃人大网、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等媒体上全文刊登条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11月下旬,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得到了委员们的充分肯定。这项法规的出台,将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二)修订《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按照常委会的安排,委员会及时启动修法工作,听取了省卫计委关于在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意见建议,对省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议案》进行了审查。3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作出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决定》。这项地方立法工作,有利于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三)开展《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日渐突出,群众普遍反映“入园难,入园贵”,急需出台法律法规以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委员会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省委将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的安排部署,提前谋划,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讨论,于2013年底形成了《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初稿。
 
  2014年3月,为了使条例草案更加符合我省学前教育工作实际,更有效地保障广大学龄前儿童及家长的权利,教科文卫委员会赴庆阳、平凉、天水等市开展了立法调研,听取了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4所公办幼儿园和3所民营幼儿园,与幼儿园负责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及家长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情况,征求了各方面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之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5月,在条例准备提交常委会审议之际,发生了一起不良幼儿园为提高幼儿出勤率,增加幼儿园收入而给孩子喂病毒灵等药物的“药儿园”事件,受此影响,委员会决定再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调研,结合实际问题再次认真修改,继续密切关注这一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争取这部法规的早日出台。
 
  (四)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文化立法调研工作
 
  2014年,委员会以文化立法为工作重点,开展广泛的调研工作。先后赴酒泉、嘉峪关、敦煌、天水、临夏等市州,对《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进行立法调研。下半年,结合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敦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对〈敦煌文化保护条例〉进行立法的建议》,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赴敦煌市,对这项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实地调研,为后期立法工作打好了基础。
 
  为配合文化立法工作,委员会在兰州市作了题为《抓好兰州都市圈文化产业区建设是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首善之举》的专题报告,在《甘肃日报》刊登《支撑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几点思考》的署名文章。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委员会带领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督察组赴兰州、白银、定西三市及省直相关单位,督导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工作。这些工作,对加强文化方面的法制建设起到了有效的宣传和铺垫作用。
 
  二、加强专利保护工作监督,促进我省科技创新工作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甘肃省专利条例》在全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常委会成立了以李慧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甘肃省专利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在听取省科技厅和省知识产权局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先后对兰州、白银、金昌、嘉峪关、天水等5个市进行了重点检查,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专利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走访了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白银公司、金川公司、酒钢集团、天水长开集团等15个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当前我省专利事业的发展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近年来全省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持续增长,2013年全省专利申请受理10976件,同比增长32.9%,高于同期全国16.9%的平均增长水平。申请受理量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24位,专利授权4737件。涌现出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专利产品,有力推动了我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但是受到管理水平低、人才匮乏、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我省专利工作还存在着企业专利质量还不高,专利的转化实施率有待提高,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亟待加强等问题。检查组提出进一步加大专利工作资金投入、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努力提高专利的转化实施率等建议。执法检查报告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委员会将报告及委员们的审议意见以转办函的形式送省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办理,10月,省政府已将办理情况函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汇报,在进行专利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委员会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考察了兰州、白银、金昌、天水、嘉峪关五市的部分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听取汇报,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家和科研人员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当前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发展很快,成绩突出,科技实力也有较大幅度提升,但也存在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人才紧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调研组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等建议。调研报告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以转办函的形式送省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办理,促进了全省科技创新工作。
 
  三、围绕全局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一)学习借鉴东部发达地区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
 
  9月中旬,常委会副主任李慧带领委员会有关人员,赴上海市、浙江省就人大常委会立法和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着重对两地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法规草案的做法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向常委会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等建议,对今后提高我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二)开展全省地震重点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调研
 
  根据常委会2014年的工作计划,9月份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汇报。为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先后赴山东、北京进行了调研,并在防灾科技学院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征求了国家地震局副局长汤泉等10余位专家对我省如何进一步提高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指导性意见。
 
  8月,委员会在张掖、金昌、临夏等市州实地查看了农村民居、学校、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场所,听取了当地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向14个市(州)和部分政府组成部门征求了意见并形成调研报告,向政府部门提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强化地震安全措施、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等六方面建议,转送省政府督办。委员会还会同甘肃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了《甘肃省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读本》,广泛宣传防震、避震、自救及互救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三)配合全国人大在我省开展中医药立法和高中教育改革工作调研
 
  今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率队来我省调研中医药立法和高中教育改革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常委会要求全程参与调研。调研组先后前往陇西一中、兰州一中、定西首阳药圃园、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等高中学校和中医药企业及事业单位,实地了解了普通高中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使用及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中药材种植、加工、制药、贸易等情况,同学校师生、中药种植户、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了我省在中医药发展和高中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在听取省政府的汇报后指出,应进一步加强新种植品种、新药、新产品开发,要加快医院内制剂向国标中药演化的进程,提高中药材产业附加值,将中药材资源大省变为产业大省,全方位全产业链振兴中医药产业,使之成为地方经济的龙头和支柱产业。要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实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教育机会的公平性,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这些建议对我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推进高中教育改革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做好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
 
  在2014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这个建议从8000多个建议中遴选出来,作为2014年重点督办的19个重点建议之一,交由国家中医药局牵头办理。10月中旬,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国家有关部委来我省督办这一建议,委员会认真组织协调,与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一道协助完成了这项工作任务。10月下旬,委员会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议案”办理协调会,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14年,委员会负责承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亮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解决庄浪县公办幼儿园建设所需资金的建议”(第151号建议)和王学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化解白银市普通高中债务的建议”(第319号建议)。7月,委员会到庄浪县现场办理151号代表建议,就解决庄浪县公办幼儿园建设所需资金问题向代表作了明确答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14年下达庄浪县乡镇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项目14所,补助资金2560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代表对这项建议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关于帮助化解白银市普通高中债务的建议”,委员会与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等部门研究讨论,认为我省高中学校贷款办学问题比较普遍,经过协商,由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吕惠嫱等向全国人代会提交了“关于帮助化解甘肃省普通高中债务的建议”,6月,财政部函复吕惠嫱等代表。
 
  五、加强工作联系,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
 
  今年10月,委员会参加了全国人大暨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在9月1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本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并通报了2015年工作初步安排,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教科文卫领域法治建设。委员会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并就《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与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委员会于11月在兰州召开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暨《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立法征询会。会议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内容,征求了各市(州)对《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对近两年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通过共同学习和充分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自觉性,为进一步做好本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打好了基础。
 
  六、注重实效,认真开展“双联”工作
 
  2014年,委员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双联活动。今年委员会7名地级领导累计进村入户30多人次,4名处级及以下干部轮流驻安定区巉口镇新坪村共4个月,认真帮办实事。一年来完成以下一些主要工作:一是协调相关资金,为新坪村硬化水泥路面2.8公里,新铺砂石路面4.2公里,有效解决了山区群众出行难问题。二是扶持购买基础母羊120只,帮建标准化养殖暖棚17座。三是落实25户“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补助资金。四是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安定区巉口镇新坪村全面建设小康规划(2014——2020)》。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新坪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3年的3710元增加到现在的4350元。在省委双联年度工作考核中,委员会联系的新坪村被评为优秀等次。
 
  七、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自身建设
 
  机关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以来,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思想道德和业务能力素质。一是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员在思想上形成了共识。二是通过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实践,全体干部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三是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参加道德讲堂、学习先进事迹、重温传统文化、参加公益性志愿服务等活动,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得到提高。委员会还积极协调,为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增设了教科文卫处。
 
  一年来,教科文卫委员会充分发挥人大专委会的职能作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履职水平。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民生问题,突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全省教科文卫事业更好发展。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立法工作
 
  1、做好《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调研和论证等各项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一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的起草、论证和初审稿的修改工作。
 
  二、监督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完成在我省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
 
  三、调查研究
 
  1、做好“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议”的调研及推进工作。拟组织召开全省中医药文化发展工作座谈会。
 
  2、对全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四、加强联系代表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1、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对教科文卫领域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全省教科文卫事业的发展。
 
  2、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议案和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
 
  五、双联工作
 
  完成联系村7公里道路的验收工作,指导制定村级道路维护办法。继续帮助联系村发展养殖业,修建母亲水窖等,逐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规划。
 
  六、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十一条”和“十不准”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圆满完成委员会年度各项工作任务。